房産轉讓必須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兩證齊全才可以辦理相關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
《房地産管理法》第三十八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産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于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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