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教育部有關規定,高中學生畢業,取得畢業證的必要條件有三個,分别是:
1、取得144個學分(必修獲得116個學分,包括綜合實踐活動課23個學分;選修Ⅰ獲得22個學分,選修Ⅱ獲得6個學分)。
2、綜合素質評價中公民素養和道德品質合格。
3、體質健康達到國家标準(不少于50分)。
以上三個條件缺一不可。學生隻有同時滿足上述三個條件,并在省課改網絡上填寫完整,才能生成畢業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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