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被判刑需要坐牢,是有法院來認定,也就是說沒有法院的判決任何機關不能定誰誰有罪,逮捕隻是公安機關在偵查案件過程中采取的一種手段。
但是,在我國被逮捕後就失去了人生自由,被關押了起來,如果将來人有釋放了,認為不構成犯罪,那麼公安機關和檢察院等于是辦理了錯案,要追究責任的,所以被逮捕後一般情況下都是要被判刑坐牢的。
【法律依據】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129條規定:對于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提請批準逮捕。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