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戶口辦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嬰兒父、母的入戶書面申請。
(二)嬰兒父母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結婚證。
(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鑒定證明的原件和複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須出具親子鑒定證明,由公安機關指定鑒定機構鑒定後出具)。
(四)嬰兒父或母戶籍所在地居(村)委會證明或派出所責任區民警調查證明(需加蓋派出所公章)。
(五)嬰兒父母一方屬于外地戶口的,外地戶口一方戶口登記地公安機關應出具嬰兒未落戶證明。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二、依法為無戶口人員登記常住戶口
(一)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無戶口人員。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戶自願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申請随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需一并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子鑒定證明。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