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确雙方的安全責任,确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緻需要簽訂工地安全責任書。
具體條款:
第一條:工地項目。
第二條:施工地址。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第五條:施工安全保證金。
第六條:違約責任。
第七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争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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