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車不夠停,就向綠地“要空間”,鏟草皮、移樹木,“摳出”一個個停車位……這樣的做法,在上海不少老小區都似乎成了“潛規則”。海岸君調查發現,很多小區“暗箱操作”,容易引發居民和居民間、居民和管理者間的矛盾;而若走正規程序,又受先天條件和法律法規所限,步驟繁瑣,較難成功。
對此綠化部門認為,雖然理解部分居民的需求,但“守綠有責”的底線不能破。小區停車難不可單靠“減綠”來解決,一味減少綠化也無法滿足日益增長的停車需求,要解決“停車難”仍需各部門綜合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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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改停”要走哪些程序?
據上海城管部門數據,去年1月-12月,城管系統受理關于小區毀綠建停車場訴件共21起,已辦結15件。比如,普陀區一小區曾有居民反映,小區裡兩塊綠化帶被破壞,鋪上了水泥和地闆磚。城管隊員到場後,物業經理承認想将綠化帶改建成停車場,但無法提供相關審批材料。因此,城管責令物業補種綠化,恢複原樣。
海岸君調查發現,小區若想走通“綠改停”這條路,要過好幾關。第一關,便是征求業主意見。根據《物權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建築區劃内的道路、綠地屬業主共有。若要調整居住區綠地内部布局,業委會或物業應拟定小區綠化調整方案,明确調整理由、調整後的各項技術指标、調整資金來源以及可能涉及的行政許可事項等内容,并公示7天以上。此外,業委會應召開業主大會,取得專有部分占建築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并将表決結果在小區内公告。
但很多小區在第一關就卡住了,原因就是很多無車居民堅決反對。他們認為,“綠改停”破壞了小區綠化,減少了休閑空間,道路拓寬後車位距居民樓太近,影響居住環境,侵犯了自己的權利。“綠化是業主共有的,為什麼一定要犧牲綠化呢?小區中又不是隻有有車的業主。”走訪中,不少反對的居民都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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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同意就能審批通過嗎?
就算取得了業主同意,就能随意将綠化帶改成停車位嗎?當然不是,還得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
2017年,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等部門就制定了《上海市居住區綠化調整實施辦法》。其中規定,居住區綠地内部布局不合理,無法滿足居民生活和居住安全正常需求的,可提出調整申請,但應在所占綠地周邊補建完成相應面積的綠地。确不具備補建條件的,可通過增加屋頂綠化、棚架綠化,按35%的比例平衡綠化面積。也就是說,每建100平方米立體綠化,可折算成35平方米地面綠化。但要注意的是,在已建成的綠地上造棚架綠化,不能折算。此外,若在改造中涉及到遷移或砍伐樹木的,《實施辦法》也明确了嚴格的審批标準。
對此,業内人士解釋道,審批通過與否主要看小區能否達到“占補平衡”。“這裡改車位了,那裡的綠地就要補足,面積要相等。地面沒空間,也可用屋頂綠化或連廊、廊架這種棚架綠化來彌補。有些小區在垃圾分類的推進中,新建了垃圾箱房,在箱房上覆綠種植植物,也可以折算面積。但如果不能補足,是一定不能通過審批的。”
采訪中,不少小區提出,是否可用植草磚替代綠化?對此,綠化部門并不認可。《上海市綠化行政許可審核若幹規定》第十九條明确規定,以植草磚鋪設的用地,不計入綠地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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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剛又柔”如何平衡?
在“守土有責”之外,綠化部門也在想方設法突破瓶頸,幫助小區解決難題。比如上述《實施辦法》發布後,立體綠化可以按35%的比例折補,這在政策上已是很大突破。
而各區綠化部門在小區綠化調整的審批中,也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指導。在把握“占補平衡、總量不變”的原則下,對綠化影響到生命通道、加裝電梯這類涉及安全、應急、居住需求等“重中之重”情況的,也會進行綜合考量。
業内人士指出,目前收到的“綠改停”“綠化修剪”等小區綠化投訴,大多數與政府主導的綜合居住區改造工程相關,“我們事先并不知情,往往是綠化已經被破壞了,城管才接到投訴,并通知綠化部門。”因此,針對居住區綠化如何調整修剪、需經哪些程序等市民關注的問題,綠化部門也出台發布了不少管理文件、海報、宣傳單頁等,通過房管部門下發給物業。2018年起,綠化部門通過培訓,提高市民、物業、專業修剪人員對綠化政策和操作規程的知曉度,希望用5年基本覆蓋全市約1.4萬個居住區。
去年開始在上海各街道試點的“社區園藝師”制度,也是對居住區綠化政策宣貫的補充和支持,園藝師們從源頭介入,指導小區樹木的修剪、綠化的調整,盡可能減少矛盾,将愛綠護綠的意識傳遞到從業人員和老百姓心中。
金海岸工作室
作 者 | 金旻矣
攝 影 | 周 馨
編 輯 | 陸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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