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調法定婚齡”争議10年 你怎麼看#
10年前,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提出:将法定婚齡将至男女均為18周歲。
目的就是解決人口老齡化問題、人口出生率下降問題、結婚率下降等問題。
但符合當代社會嗎?細思極恐。
人口老齡化是個很嚴峻的問題,确實需要去解決、控制,确實需要提高新生人口比率、提高結婚率,可能我認為不能單純依靠冰冷的法律規定解決。
其實呢,很多國家都将法定婚齡設置在18歲,但是社會保障體系比較完善。
丹麥孩子的教育費用基本全部免費、醫療全民免費。如果有人失業了,在3個月内還能領取以前工資90%的補助。
挪威也一樣,醫療服務全部免費,病假的情況下員工也可以照樣獲得工資,且最重要的是男女都有産假,其中産婦的産假時間為3個月到4個月。
瑞典更是可以保障一個人從出生到老去全部服務,且人均收入水平非常高,教育、醫療全部免費,生産期間男子的帶薪産假長達9個月。
還有很多國家的社會福利非常好,所以不管是醫療、教育還是生子,都沒有那麼多的壓力。可事實上,即便社會福利這麼好的國家,也存在晚婚晚育的問題,其中北歐的幾個國家男子結婚年齡大約為36歲、女子大約為34歲。
近幾年我國的社會福利水平有很大的提高,但是教育壓力、醫療壓力還是很大的。一些上有老下有小的人不敢生病,不僅是因為不舍得花錢看病,還是因為不想因為請假被扣工資。
如果真的将法定婚齡下調至18周歲,那麼隻能給這代父母更大的壓力。
他們上有父母老人需要贍養,下有18歲孩子需要教育,隻是也不知道這個年齡的他們還有沒有房貸的壓力。
一直以來,結婚需要彩禮、車、房。雖然不是必須,但是普遍的家庭都是這樣的吧。那18歲的男孩女孩哪裡有這個能力呢,難道還是要靠父母嗎,除了學費、生活費的壓力還要再加上婚費嗎?
有人會說,就算是30歲結婚,可能彩禮錢、車房也都是父母買的,壓力還不是都在父母的身上。
可是22歲大學畢業參加工作,至少可以有個相對穩定的收入了,可以減輕家裡的負擔。幾年間自己或許可以有個小金庫,即便不多那也是底氣。
彩禮、首付父母拿了,貸款月供自己可以承擔,大部分年輕夫妻倆的工資在還月供的以後保障生活是沒問題的。正因如此,有多少人不敢讓自己生病、害怕父母生病,那種無力感太可怕了。
1950年,第一部《婚姻法》規定的結婚年齡為:男20歲、女18歲,這一規定的出台确實讓人口數量增加了。但是同樣的規定,還适合現代社會嗎?
現在人們的生活水平是提高了,但是生活成本也提高了,更重要的是思想觀念變了。以前幾毛錢的東西現在十幾塊了甚至幾十塊錢了,以前想要多生孩子老了有依靠,現在卻覺得自己單身或者二人世界更加好……
18歲的年紀,高三畢業,将面臨的是美好、自由的大學生活。他們不僅沒有成熟的心智,更沒有任何經濟來源,怎麼支撐婚後兩人生活,如果婚後有了孩子呢?學業又該如何繼續?
也許這就是個悖論吧。
以前老師家長經常說早戀影響學習、禁止早戀;難道以後,青春期的他們要積極響應号召嗎……
注重教育,人們的觀念變了;發展經濟,我們的生活變了……
降低婚齡,教育怎麼持續?提早結婚,未來方向在哪?
1950年因為人口數量少鼓勵結婚生子,七十多年後因為老齡化鼓勵結婚生子,這是進步還是倒退?
當然是在進步,因為老齡化就是進步的結果。但老齡化的問題不是那麼容易能解決的,期待以後的代表能提出更多可行性強的建議,為建設偉大的祖國做出貢獻!
[點亮平安燈][點亮平安燈]未來,相信祖國會更好![V5][V5]
#頭條創作挑戰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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