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本市交通執法部門在日常執法監管中發現,在"貨拉拉""快狗打車"等網約貨運平台注冊的車輛中,竟然存在大量"黑貨的",車輛也普遍存在車身粘貼廣告、擅自改裝甚至裝載危險貨物等違法違規行為。今天,市城管執法局聯合交警和交通委執法部門一同在路面開展聯合執法。
滬太路汶水路口,一輛貼着"貨拉拉"标志的面包車被執法人員攔下。司機說自己是在貨拉拉平台上接了單,從楊浦拉貨去南通的。然而,車主卻拿不出貨運車的營運證,并表示,平台靠着自己的駕駛證行駛證就通過了自己的注冊。
非營運性質的小型客車,不能從事包括貨運在内的任何經營活動,涉嫌非法營運,将面臨扣車和3萬元的罰款,這讓司機有點懵,他說,通過審核後平台還要求他的車在線下服務點貼上"貨拉拉"的貼紙,才能開始接單。
執法人員要求司機立即卸貨,并聯系貨拉拉平台,沒想到,客服始終表示:請司機自行聯系貨主解決。
短短半小時左右,執法人員就在這一個路口查獲了5、6輛沒有營運資質的小型車輛正在從事貨運業務,也對司機予以了行政處罰。那麼,平台方面到底有沒有進行相關的資質審核呢?記者聯系了貨拉拉總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線下審核的确有纰漏。貨拉拉公關經理稱: “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可能部分審核不嚴。我們會在車輛加入平台後對司機的證件進行審核,包括司機本人。”
但是,執法人員也介紹,貨運網絡平台至今還沒有明确的監管條款,缺乏非法營運源頭監管的執法依據。也就說,罰得了司機,罰不到平台。市交通委執法總隊法制科科長王旭峰表示:“平台選擇了一些非營運的,包括一些客車來進行派單,從道路交通安全,從貨物運輸市場經營行為秩序,影響還是很大的。所以對平台有立法監管的需求。而除了非法營運之外,這些網約貨運車平台,還要求加入平台的車輛要張貼企業字樣的貼紙,而事實上,除了軌道交通、出租車和一些特種車輛可以做一些廣告,其餘禁止一切車輛利用車身做一些經營性的戶外廣告。屬于擅自利用車輛設置經營性戶外廣告,城管部門也當場開具了整改書,并要求司機當場卸除車貼。
對此,貨拉拉方面卻表示,車貼是作為貨拉拉的企業标識,在他們看來這樣的車貼不能算廣告。真的是這樣嗎?看看新聞Knews記者為此特意走訪了貨拉拉的一處線下辦事處,工作人員反複強調,要在平台接單,必須張貼該平台的車身廣告,如果接受車身噴漆的,平台還會支付每月兩百元的費用,而名義正是"廣告費"。執法部門明确表示,個人自有車輛加盟平台後,所屬權并不屬于平台,所以在車身任何位置張貼、噴塗平台字樣的标識,都屬于戶外經營性廣告行為。事實上,市城管執法局曾于去年8月初就因此約談過貨拉拉等企業,并對平台開出了第一張3萬元的罰單。然而目前來看,收效甚微。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執法總隊市級高級主辦何育軍說:“違法的是行為人,即駕駛員,但是駕駛員受合同的制約,是公司要求他們張貼或者做經營性廣告的,所以對我們行政處罰單位來說,既要找到行為人,也要找到他的後台。”
據統計,今天全市13個區的14個執法點上,查處涉嫌客車裝貨、違規設置車身廣告等行為的車輛達到40多輛。交通、城管部門表示,目前的行政法規,對平台的強制制約力依然有待加強。從聯合執法中可以發現,對于網約貨車存在的種種問題,抓到司機容易,可對于屢屢明知故犯的平台而言,他們的違法成本卻顯得很低,打着新興行業的旗号,反複違規,甚至拒不整改。如何提升他們的違法成本,對于這個新興行業正本清源,是有關部門需要盡快思考并實施起來的。
(看看新聞Knews記者:邢曉宇 編輯:沈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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