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的過程是甜蜜的,同時也帶有了更多的沖動。眼裡隻有對方一個,不顧周圍人和父母的勸阻、反對也要誓死走在一起。于是,有些女生在沖動之下,就提前搬到了男方家裡去住。
其實這種行為證明了女生的主動,迫切地想要跟男生在一起組建家庭。但是在一時沖動之下,也遺留了很多的問題。這種行為,說的不好聽點,就是倒貼。
不要在彩禮問題還沒有談妥的時候就急于搬到男方家裡住
彩禮問題,是每一對情侶在結婚之前都要面對、談判的問題。如果彩禮問題沒有談妥的時候,就主動搬到男方家裡住,表面是愛的勇敢、赤誠,實際上這種行為會讓男方家人覺得女生很“掉價”。
或者是彩禮問題已經談妥,但是還沒有領證,就急于搬到男生家裡住了。這樣會導緻的結果就是,可能本身已經談好了,但是女生主動“倒貼”,臨在結婚送好的關頭,男方家裡再變卦,談好的五萬砍成兩萬甚至一萬。你在對方心中的形象一下就從五萬到了一兩萬。不排除會有一些男方家的父母這樣想:反正你已經搬過來住了,彩禮給多少,還是我們說了算的。這是人性,婚姻考驗人性,彩禮也考驗人性。你不能保證别人不會用彩禮的多少來衡量你作為兒媳婦的價值,你一次讓步,之後可能多次讓步。
當然,并不是所有的家庭都是這樣,但是還是要避免這種風險,女生不要主動倒貼,不要做出讓男方家覺得自己“掉價”的行為。
上趕着不是買賣中國有句老話,叫做上趕着不是買賣。如果買賣的雙方其中有一方急于成交,就一定要付出代價,要麼就降價,要麼就附贈産品。雖然婚姻不是買賣,但是跟這個道理是一樣的。當你搬到男方家,急于求成,急于想嫁過去,急于想重新組建家庭,死乞白賴的時候,那你顯然就不值錢了。
這個時候,男方家就更加不重視你,不尊重你。
什麼都不了解的時候,不要輕易做出決定搬到男方家去住,意味着你默許了這段婚姻,默許了你将為人妻子,為人兒媳。但是在你什麼都不了解的時候,還是不要做出決定。
婚姻不是兒戲,在進入一段婚姻之前。要對男方和他的家庭有個全面的了解,了解他的生活品行,了解他的性格職業,了解他父母的品行等等,了解的越多越好,不要等到婚後再爆發一系列不可調和的矛盾。
越容易得到的東西,越不知道珍惜,首先,女生得懂得自重,别人才會覺得你“值錢”,才會珍惜你,倒貼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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