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題!審題!審題!
重要事情說三遍!
上學時老師一直強調,閱讀内容要看完,前後句子要聯系起來!
“如果那兩個字,沒有顫抖,我不會發現,我難受。怎麼說出口,也不過是:分手。”
看到了嗎?
也不過是什麼?哎………對了,是分手!
所以那兩個字是什麼?
“分手”嘛!
重點,劃起來,再考别說不懂了。
所以,之前一直以為那兩個字是“分手”。
後來,我又聽到一個故事。
有人說陳奕迅的十年是唱給楊千嬅的,其實并不是,這首歌是林夕寫的,創作的源泉來自于他聽到的一個故事。
故事說,一個的士司機深夜載了一位特殊乘客,這乘客就是他十年前的女友,因為一直放不下,所以司機一眼就認了出來。
他沒敢跟女子打招呼,閑聊兩句就陷入了沉默,過了十幾分鐘女子讓司機換了個目的地。然後女子一直給朋友打電話,漫不經心的訴說着這十年的經曆和心酸,那個沒有了他之後的故事。
司機就這樣默默的聽着,往事如電影般曆曆在目,不知何時淚水侵濕了眼眶。
電話打完了,目的地也到了,女子下車後猛然回頭,她的臉上挂滿了淚水,哽咽着說:我已經把我這十年的故事都講給你聽了,你連一句“你好!”都不願意說嗎?
司機側過頭去,聲音有些顫抖,過了許久,才艱難的擠出一個微笑對她說道:“你好!”
當初一直以為那兩個字是“分手” 。
後來成年了讀書多了,以為是“再見”。
出了社會經曆了許多事情,才明白,原來那兩個字是“你好”!
正如歌詞裡唱的那樣,“十年之後,我們是朋友,還可以問候,隻是那種溫柔,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
多年以後再次相見,内心哽咽,百般滋味在心頭,彼此間真的有機會能重來嗎?
正如電視劇《江河日下》中,陳江河在火車站遇到駱玉珠時的場景,那種感情是無法用語言來表達的。
千言萬語說不出口,最後還是顫抖的說出:“你好!”兩字。
“你好”--是第一次相遇時故事的開始,年少時總是羞澀中藏着愛情,就像暗戀的滋味,如一杯茶,有些苦澀但香氣逼人,回味無窮。
得不到的美好,是銘記一生的遺憾。
如果當初再勇敢一點,結局會不會有所不一樣呢?
再見形同陌路,“你好”兩字最是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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