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三月,你一定在網上聽過或見過“流浪大師沈巍”,身為流浪漢卻語出驚人的他一時間在網上引起了軒然大波。
後來,人們發現他是上海市審計局的一名公職人員,已經流浪了26年,令人驚訝的是,這請病假的26年來,他的工資都是照常發放。消息一傳出就引發了人們對公務員福利待遇的激烈讨論。
衆所周知,公務員崗位之所以吸引人,就在于出了名的福利待遇好。那麼你們知道除了正常的周末休假和節假日外,公務員一年還可以休哪些假期嗎?統計完的小編驚呆了!極端情況下竟可半年不上班還有工資領?!
2019年工作日及放假天數統計表
年休假公務員根據工作任務、崗位、資曆等不同情況,每年可安排不超過兩周的休假。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職工休假的具體實施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各部門制定。
目前,《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探親假公務員工作滿一年以上的,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與父母都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未婚者原則上可每年給予假一次,假期為20天,已婚者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内。
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本人标準工資發給工資。探望配偶和未婚者探望父母的,其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者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标準工資30%以内的由本人處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婚 假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不再享受晚婚假獎勵,隻有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婚假和路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也就是說,帶薪休假。
産 假《女職工勞動特别保護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産假,其中産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産的,增加産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産假 15天。”
随着”二孩“政策的落實,為與新法規定相适應,多地加快修訂本地區計生條例。
目前,廣東、湖北、天津、浙江、安徽、廣西等6省份新條例已出爐,産假及陪産假則做了相應延長,其中,廣西的陪産假已增至25天之多。
廣東的新計生條例中已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獎勵假。也就是說,加上基本的98天生育假,符合相關規定生育的女性至少可休128天産假!
另外,天津、浙江、湖北三地的新計生條例中也已明确延長産假30日。
在已出台新計生條例的省份中,安徽的産假延長天數最多,達到60天,其次是廣西,達到了50天。
另外,北京早前公布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送審稿)》中明确,取消現行計生條例中規定的30天晚育假,修改為女職工符合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産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
如草案通過,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将享受到國家規定産假98天加上30天獎勵假,為128天,與此前的産假天數相同。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見稿)》中明确,符合法律和該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産假外,增加産假60日。吉林方面也在就“延長産假60天”在網上征求意見。
陪産假在已出台或者正在醞釀新計生條例的地區中,男性的陪産假、護理假獎勵也都做出了相應調整。
例如,廣東的新計生條例中明确,将丈夫的陪産假從10天增加到15天。
”陪産假“制度落地難
廣西則将陪産假天數從原本的10天增加至25天,成為已出台新計生條例省份中陪産假最多的。
安徽除了明确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外,還規定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20天。
北京方面,現行的計生條例中并沒有單獨明确配偶陪産假,但是此次修正案草案送審稿中也強調,除增加産假30天外,配偶也将享受陪産假15天。
此外,山東、吉林兩地也拟給予或增加男方護理假獎勵。其中吉林省拟将男方的護理假由7天增加至15天。山東省也拟給予男方護理假7日,同時其修正案草案中還強調,增加的産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工傷假《企業職工工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30年以上的為30個月。
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确認,可以适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病 假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号)等有關規定,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職工的病假假期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事 假事假員工因個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請假的可以請事假,事假為無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時為計算單位。
雖然說是無薪假,但隻要和領導關系處的好,在考勤時是不會計算為曠工的。
喪 假員工休喪假的具體操作可參考原國家勞動總局、财政部《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之法律規定: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三、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目前國家還沒有對非國營企業職工休婚喪假作出具體規定。
舉一個例子,當廣東的一名女性公務員在一年中經曆了探親 結婚 生産 病假時,她最少半年都不用上班,也不用擔心被辭退或者受到領導的排擠!
這,就是為什麼那麼多人想考公務員的一個重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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