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認為,年鑒是“系統彙輯上一年度重要的文獻信息,逐年編纂連續出版的資料性工具書”。年鑒以年度為期,所以,在某種程度上,年鑒更多地帶有年刊的性質,屬資料性期刊。而“地方志書,是指全面系統地記述本行政區域自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的曆史與現狀的資料性文獻”(2006年5月18日國務院頒布的《地方志工作條例》第三條)
所以,這兩者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概念。然而,通過機構設置、人員組成,以及兩者的資料屬性、服務對象、基本功能等項目的比較,我們發現,這兩者又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内在關聯性,事實上,年鑒是編纂志書的必要準備和重要的資料來源,對志書的編寫,有着無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志書和年鑒都是資料性工具書,二者最顯著的區别在于:
第一,編纂出版周期不同。相對而言,志書反映的是比較長的一段曆史時期的積澱,續修周期長達十幾年、二十年,有時甚至更久,目前的有關規定是20年左右編修一次;年鑒一般是一年一期。
第二,體例形式不同。志書一般采用章節體,要求橫分門類,縱述史實;年鑒一般采用條目體,講究一事一記。
第三,時效性不同。志書資料,有着比較厚重的曆史感;而年鑒記載的是一年的情況,時效性特征非常明顯。
第四,屬性不同。志書和年鑒雖然都具有資料性,但年鑒的主要功能是傳播信息、服務大衆,年鑒的發展趨勢表明,年鑒作為信息的載體将越來越凸顯。據有關資料記載,國外的年鑒已經成為人們了解信息的窗口,為方便閱讀,有的編輯出版袖珍本年鑒,成了人們的“口袋書”。志書側重的是它的資料性、史料性,所選材料必須具有存史價值。
第五,取材粗細不同。從内容看,志書的内容比年鑒系統、全面,宏觀材料較多;而年鑒更強調具體、“新”和實用性,一事一條,微觀材料占相當比例。
第六,産生的時代不同。自古以來,我國就有編史修志的傳統,盛世修志是曆代曆朝的慣例;而年鑒在我國的發展隻有幾十年的曆史,應算是個新生事物。
第七,編寫的方式不同。志書是按照一定體例要求來記述資料的,它不是資料彙編,也不是資料輯錄,而是把資料經過整理、篩選、考證、鑒别、精選、提煉等一系列的加工過程,最後形成著述性文章。因此,志書重在寫,而年鑒則重在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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