瞞天過海,意思是瞞住上天,偷渡大海。比喻用謊言和僞裝向别人隐瞞自己的真實意圖,在背地裡偷偷地行動,達到既定目的。出自《三十六記》。
備周則意怠;常見則不疑。陰在陽之内,不在陽之對。太陽,太陰。備周則意怠:防備十分周密,往往容易讓人鬥志松懈,放松提防。陰在陽之内,不在陽之對:陰陽是我國古代傳統哲學和文化思想的基點,其思想籠罩着大千宇宙、細末塵埃,并影響到意識形态的一切領域。此計中所講的陰指機密、隐蔽;陽,指公開、暴露。陰在陽之内,不在陽之對,在兵法上是說秘計往往隐藏于公開的事物裡,而不在公開事物的對立面上,就是說非常公開的往往蘊藏着非常機密的。太:極,極大。太陽,太陰的意思就是極大的秘密要隐藏在極大的所呈現的表象之下。
古人按語說:陰謀作為,不能背于秘處行之。夜半行竊,愚俗之行,非謀士之所為也。這是說“瞞天過海”之謀略決不可以與“欺上瞞下”、“掩耳盜鈴”或者諸如夜中行竊、拖人衣裘、僻處謀命之類等同,也決不是謀略之士所應當做的事情。雖然,這兩種在某種程度上都含有欺騙性在内,但其動機、性質、目的是不相同的,不可以混為一談。這一計的兵法運用,常常是着眼于人們在觀察處理世事中,由于對某些事情的習見不疑而自覺不自覺地産生了疏漏和松懈,故能乘虛而示假隐真,掩蓋某種軍事行動,把握時機,出奇制勝。
瞞天過海作為三十六計第一計,不是沒有由頭的。這裡面,過海是目的,瞞天是基礎也是手段。孫子兵法強調,兵者,詭道也。迷惑對手很大程度上就是要隐真示假,以達到欺騙對手、牽制對手的目的。
“瞞天過海”這一詞語的形成,或與元初未知人士所撰《薛仁貴征遼事略》中薛仁貴設計讓唐太宗渡海的故事有關。
《永樂大典——薛仁貴征遼事略》記載了唐太宗貞觀十七年,禦駕親征,領三十萬大軍準備東征棒子國。一日,浩蕩大軍東進來到大海邊上,帝見眼前隻是白浪排空,海茫無窮,即向衆總管問及過海之計,四下面面相觑。忽傳一個近居海上的豪民請求見駕,并稱三十萬過海軍糧此家業已獨備。帝大喜,便率百官随這豪民來到海邊。隻見萬戶皆用一彩幕遮圍,十分嚴密。豪民老人東向倒步引帝入室。室内更是繡幔彩錦,茵褥鋪地。百官進酒,宴飲甚樂。不久,風聲四起,波響如雷,杯盞傾側,人身搖動,良久不止。太宗警驚,忙令近臣揭開彩幕察看,不看則已,一看愕然。滿目皆一片清清海水橫無際涯,哪裡是什麼在豪民家作客,大軍竟然已航行在大海之上了!原來這豪民是新招壯士薛仁貴扮成,這“瞞天過海”計策就是他策劃的。“瞞天過海”用在兵法上,實屬一種示假隐真的疑兵之計,用來作戰役僞裝,以期達到出其不意的戰鬥成果。
這也就是“瞞天過海”一計得名的由來,在古代皇帝貴為天子,主宰天下。試想能把一開唐盛世的皇帝李世民給蒙騙了的計策,可見此計的高明之處,所以“瞞天過海”能排在三十六計的第一位也是實至名歸。
公元589年,隋朝準備大舉攻打陳國。這陳國乃是公元557年陳霸先稱帝建國,定國号為陳,建都城于建康,也就是今天的南京。戰前,隋朝将領賀若弼奉命統領江防,經常組織沿江守備部隊調防。每次調防都命令部隊于曆陽(也就是今天安徽省和縣一帶的地方)集中。還特令三軍集中時,必須大列旗幟,遍支警帳,張揚聲勢,以迷惑陳國。果真陳國難辨虛實,起初以為大軍将至,盡發國中士卒兵馬,準備迎敵面戰。可是不久,又發現是隋軍守備人馬調防,并非出擊,陳國便撤回集結的迎戰部隊。如此五次三番,隋軍調防頻繁,蛛絲馬迹一點不露,陳國竟然司空見慣,戒備松懈。直到隋将賀若弼大軍渡江而來,陳國居然未有覺察。隋軍如同天兵壓頂,令陳兵猝不及防,遂一舉拔取陳國的南徐州(今天的江蘇省鎮江市一帶)。
實施瞞天過海,要害有三:一是确保自身意圖不洩露,機事不密則害成,保密是一切謀略有效實施的前提。二是誘騙敵人也須假戲真做,不能光搞花架子,漏洞百出。瞞天,就意味着行動要在光天化日之下進行,所以太誇張不行,動靜小了人家看不到聽不到也不行。三是膽大心細,瞞天是高難度的活,過海陣仗很大,不大膽出奇,就難以達到欺敵制敵的目的。
近代最大規模的瞞天過海莫過于諾曼底登陸了,盟軍為了幹擾德軍判斷可謂是煞費苦心:建立高規格的謀略調度班子,統一開展欺騙行動;頻繁調集兵力武備佯動,密集進行無線電通信,組建登陸部隊并任命指揮官;使用打入德軍内部的間諜傳遞假情報等等。其實,雙方都很清楚,加萊布有德軍重兵,在此登陸意味着送死,之所以盟軍能夠謀略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利用了德軍統帥先入為主的判斷。因此,成功的欺騙本質上是對對方心理預期的重新構建,瞞天過海,首先要了解你的對手,這也是一切謀略成功實施的前提。
瞞天過海講究的是把己方的真實目的隐藏于希望對方看到的表象之下,利用表象麻痹對方,以達成己方的目的。往往能夠出奇制勝,達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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