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固定資産核算的真實性,充分挖掘企業現有固定資産的潛力,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末對固定資産進行清查盤點。
在固定資産清查過程中,如果發現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産,應當填制固定資産盤盈盤虧報告表。清查固定資産的損溢,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并按照規定程序報批處理。
(一)固定資産的盤盈
企業在财産清查中盤盈的固定資産,應當作為重要的前期差錯進行會計處理。企業在财産清查中盤盈的固定資産,在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處理前,應先通過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科目核算。
盤盈的固定資産,應按重置成本确定其入賬價值,借記 “固定資産” 科目,貸記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影響而增加的所得稅費用,借記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貸記 “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科目;将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餘額轉入留存收益時,借記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科目,貸記 “盈餘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科目。
【例一】丁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1月10日在财産清查過程中發現,2018年12月購入的一台設備尚未入賬,重置成本為30000元。假定丁公司按淨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不考慮相關稅費及其他因素的影響。丁公司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1)盤盈固定資産時:
(2)結轉為留存收益時:
本例中,盤盈固定資産應作為重要的前期差錯進行會計處理,應通過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科目進行核算。
(二)固定資産的盤虧
企業在财産清查中盤虧的固定資産,按照盤虧固定資産的賬面價值,借記 “待處理财産損溢”科目,按照已計提的折舊,借記 “累計折舊” 科目,按照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借記“固定資産減值準備”科目,按照固定資産的原價,貸記 “固定資産” 科目。
企業按照慣例權限報經批準後處理時,按照可收回的保險賠償或過失人賠償,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按照應計入營業外支出的金額,借記 “營業外支出—盤虧損失” 科目,貸記 “待處理财産損溢” 科目。
【例二】乙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12月31日進行财産清查時,發現短缺一台筆記本電腦,原價為10000元,已計提折舊7000元,購入時增值稅稅額為1300元。乙公司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1)盤虧固定資産時:
(2)轉出不可抵扣的進項稅額時:
(3)報經批準轉銷時:
根據現行增值稅制度的規定,購進貨物及不動産發生非正常損失,其負擔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其中購進貨物包括被确認的固定資産的貨物。
但是,如果盤虧的是固定資産,應按其賬面淨值(即固定資産原價-已計提折舊)乘以适用稅率計算不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據此,在本例中,該筆記本電腦因盤虧,其購入時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中不可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金額為390元【(10000-7000)×13%】 , 應借記 “待處理财産損溢” 科目,貸記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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