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城打工的小青年,回老家住不了幾天就想走,可能不是着急回城上班,而是因為村裡沒有Wi-Fi、洗澡不方便,條件趕不上城裡;漫山遍野的水果、農産品無人收購,可能不是品質差、價格高,而是外運的道路不好走……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落後,是鄉村振興的“卡脖子”問題。
三合村一角。記者 孫自豪 攝
日前,《洛陽市深化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建立權責明晰的分級管護責任體系、産權清晰的管護制度和标準、運轉高效的分類管護機制、多元化的資金籌措機制,實現農村設施“有人管、有錢管、有機制管”。
《實施意見》明确,要按照“建管一體”的要求,在全面補齊短闆的同時,改革創新管護機制,全面提升管護水平和質量。到2025年,初步建立“三有、三明确、三管護”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體制機制,即“有人管、有錢管、有機制管”“管護範圍明确、管護權屬明确、管護制度和标準明确”和“專職管護、市場化管護、自主管護相結合”。
農村公共設施該由誰來管、誰負責?對此,《實施意見》全面系統強化了政府主導責任、行業部門監管責任、村級組織具體管護責任和運營企業管護責任。同時,鼓勵鄉鎮成立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理所,村級組織成立管理站,實現對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理的全覆蓋,做到“凡出現自然災害,有人及時排危搶修;凡出現人為損壞,有人代表集體進行制止和索賠;凡出現使用故障,有人及時維修養護;凡出現資産閑置,有人引導正确使用”。
基礎設施日益健全的三合村。記者 孫自豪 攝
農村基礎設施種類繁多。《實施意見》将其細化為道路、水利、供電、場所、教育、衛生、養老、垃圾污水處理、綠化生态、其他公共基礎設施等10大類。在産權歸屬上,由政府投入建設規模較大的設施,歸縣級政府或其授權部門所有和負責;規模較小的産權歸村級組織所有,村委會負責日常管護;由企事業單位興建的供水、電力、通信等經營性公共基礎設施,産權歸投資主體所有。針對每一類設施的不同特點和屬性,市級行業部門要分别制定管護制度和标準。
在具體管護落實上,我市将探索專職管護、市場管護、自主管護等多種管護模式,其中,對非經營性設施和部分準經營性設施,通過設立公益性崗位,建立以貧困群衆為主的專職管護機制;對經營性設施和部分準經營性設施,建立以市場化為主的專業化管護機制。此外,農民群衆是基礎設施的直接受益主體,各地要采取鼓勵“門前三包”、劃分黨員責任區、評選文明戶等方式調動群衆參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資金投入是做好公共設施管理的重要保障。對此,我市将通過财政補助、村集體經濟支付、服務對象繳納、社會組織募捐、投工投勞折算等多渠道籌措管理資金,實現人員管理有報酬、損壞維修有資金、災後恢複有保障,着力解決“有錢建、無錢管”問題。
為了實現建管并重、建管一體,《實施意見》提出,各地要結合縣域國土空間規劃、村莊規劃以及其他專項規劃,通盤考慮設施建設和運營維護。在項目規劃設計階段,要明确設施管護主體、管護責任、管護方式、管護經費來源等。在項目竣工驗收時,同步驗收管護機制到位情況,實現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常态長效。
洛報融媒記者 白雲飛 通訊員 李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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