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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産業鍊真實案例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1-11 22:53:00

代孕産業鍊真實案例?“租”個子宮“買”孩子,花50萬到100萬就搞定——揭秘地下代孕産業鍊,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代孕産業鍊真實案例?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代孕産業鍊真實案例(揭秘地下代孕産業鍊)1

代孕産業鍊真實案例

“租”個子宮“買”孩子,花50萬到100萬就搞定——揭秘地下代孕産業鍊

新華網北京9月22日電(“新華視點”記者袁汝婷、烏夢達、呂諾)通過網絡公開信息聯系商家,花50萬元到100萬元就能“租”個子宮代生孩子。對于“黑中介”來說,代孕是一樁生意,隻是把商品換成了嬰兒,周期10個月到一年。

早在2001年,我國已明令禁止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手術。然而,日前,“新華視點”記者通過采訪發現,代孕已經形成了龐大的地下産業鍊,其觸角甚至延伸至海外。

中介稱“代孕就是做生意,隻是商品換成了嬰兒”

記者在網上輸入“代孕”關鍵詞,得到十幾萬條搜索結果,其中多為提供代孕服務的中介機構。這些機構看上去擁有完整、成熟甚至十分專業的操作流程。幾乎家家都可看到“代孕常識”“收費标準”“代孕媽媽報名”“捐獻卵子報名”等闆塊。

百度搜索“代孕”,排前兩位的網站指向同一家名為“中美泰國際代孕機構”的機構,其首頁顯眼位置标注着東北、四川、浙江、武漢、海南等全國各地的業務站點聯系電話。記者撥通其中一個,稱想咨詢代孕服務。接電話的劉站長非常警惕,說要先簽合同,交至少10萬元訂金才能告知細節,“你也知道,最近記者曝光太多了”。

經過多次電話溝通,劉站長終于同意與記者面談。在北京朝陽酒仙橋附近一座陳舊、陰暗的公寓式酒店,記者見到了劉站長的助理。助理帶着記者七拐八繞,進入一間裝修豪華的辦公室,稱是“中美泰”在北京的接待處。

記者稱想找人代孕,劉站長立即推銷泰國代孕項目。“國内擁有的技術是泰國15年前的。我們做的是泰國皇家醫院,警察都不敢去抓,男孩女孩都能做。”

在中美泰試管嬰兒手術收費清單上,記者看到費用包括代孕媽媽補償金、服務費、出國雜費、公司醫療服務費、醫院手術醫療費用、托管費等,不同類型價格不同,但均不低于50萬元。其中,代孕媽媽補償金19萬元,需在确定懷孕後分5次付清。

劉站長稱:“加幾萬塊錢就可以選孩子性别”。他還告訴記者,由于試管嬰兒手術成功率不太高,加上懷孕前3個月比較危險,有可能錢花了代孕卻失敗,“要是真的不差錢,可以直接‘包生’。”

所謂“包生”,就是花140萬元,不管失敗幾次,保證最終能生下孩子。劉站長遞給記者一份“包生協議”,還推介說,“與其生一個,不如要龍鳳胎更劃算。”這份協議寫明:“如果單次手術做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試管嬰兒,多出來的試管嬰兒,不論男女,甲方需多支付給乙方60萬元。”

當記者詢問國内體檢和分娩的醫院是哪家,劉站長稱不交錢,不能說。但他聲稱“都是正規醫院,我們和醫生護士都打通了”。

劉站長告訴記者,自己的機構是業内數一數二的,“一年要做成300多例代孕”。“百度搜索競價排名費一個月就花50多萬元。”廣東鵬翔律師事務所律師梅春來表示,搜索引擎有責任和義務屏蔽非法網站,如果查實真的收取非法企業的收費來改變搜索結果,涉嫌違法。

采訪中劉站長反複表示,已經和代孕者簽訂了合同,“一切安全和風險問題,都會根據合同上規定的責任方自行負責”。他表示,代孕和做生意一樣,隻是把商品換成了嬰兒,周期10個月到一年。

記者了解到,僅在北京,“中美泰”的接待處就有四個。通常接待顧客隻在接待處,公司辦公和代孕媽媽的安置點則分設在不同的地方,且相互之間相隔很遠,“這樣不會被連鍋端掉”。

代孕媽媽“出租”子宮遭軟禁,絕育僅賠5萬元

在這樣一場代孕交易中,有一個關鍵人物:代孕媽媽。“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這個群體在獲得高額報酬的同時,承擔着巨大的健康與經濟風險,且很難受到法律保護。

在劉站長給記者出示的單次代孕及包生的兩份協議中,均有一條明确提出:代孕方及需求方“雙方一輩子永遠不得有打探對方的一切關于真實身份資料的行為”,在代孕完成後不得再聯系。

在劉站長向記者出示的代孕媽媽資料中,絕大多數代孕者都是化名。他告訴記者,代孕媽媽年齡大多在20到33歲之間,“都住在公司提供的宿舍裡”。

記者提出去代孕者居住的地點實地看看,遭到拒絕。随後,劉站長派人将4名代孕者叫到接待處“面試”。大約50分鐘後,4名代孕者從宿舍來到接待處。

4人中,有的人已不是第一次從事代孕交易。河北籍女子張靜(化名)今年28歲,一年前,她已經通過中美泰完成了一次代孕交易——為一對夫婦在泰國生了一個孩子,“報酬19萬元”。如今,她休息一年後再回來繼續“工作”。

來自湖北的小露(化名)今年21歲,一年前在老家生下來自己的孩子。她告訴記者,家裡想蓋房子,可是缺錢,所以孩子還沒滿周歲,她就來北京準備做代孕媽媽。

交談間,劉站長告誡小露:“你的孩子還小,想孩子很正常,但是,來的時候就跟你們說好了,這一年絕不能回家!”

記者閱讀協議内容發現,代孕者被“中美泰”安排在某個神秘之地,狀态幾近“軟禁”。協議規定:代孕方服務期間不得告訴任何人關于居住地的詳細地址,不得帶任何人進入居住地,不得與未經甲方同意的任何人見面。此外,代孕方在服務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居住地,外出散步需按甲方指定路線和安排專人陪同。

與此同時,“合同”中一些條款也透露出這樁交易的風險。例如:代孕方如難産造成絕育,需求者僅需補償5萬元;代孕方在孕期經過鑒定發現胎兒畸形或其他重大缺陷,代孕方必須流産。

事實上,所謂“合同”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記者了解到,代孕機構并未在工商部門注冊,屬非法經營。因此,出具的代孕合同本身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産生糾紛,沒有法律依據。

梅春來分析認為,從借腹生子合同的本質來看,是将代孕方的子宮作為“物”來出租使用,将孩子作為商品交易的對象,這種交易行為有違公序良俗、社會公德,與合同法的基本原則相違背。

沖擊法律、倫理雙重底線,誰來管?

早在2001年,衛生部公布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和《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就明令禁止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手術。但其中,并未對代孕的含義作出權威解釋,也沒有明确的處罰措施。

面對我國不孕症發病率高達7%-10%的社會現狀,地下代孕産業屢禁不止,日益龐大。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部專家白晶博士說,我國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但由于現在法律法規層級不高,對代孕的處罰力度有限,打擊力度不足。

例如,代孕機構公然在網站做廣告“叫賣”,卻很少有部門進行監管。白晶等介紹,衛生部門隻能管醫生和醫療機構,而對網站和中介需要工商、公安以及工信等部門的合作,形成監督合力。

屢禁不止的代孕,絕不僅是“花錢出國造個孩子”這麼簡單。事實上,伴随着這個灰色地下産業的龐大,背後的倫理、法律沖突也日益加劇。

此前,一位32歲湖北女子,沖着高額的補償金為南京一對教授夫妻代孕,在成功懷上雙胞胎6個月後,因出血流産導緻胎兒不保。但代孕媽媽向代孕公司和需求方讨要3萬元補償金,卻被拒絕。

2012年,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由試管嬰兒引起的撫養權糾紛,由于嬰兒是代孕所得,男方從法律上甚至可以拒絕自己是孩子的父親,也不必承擔相應的撫養義務。

白晶認為,如果缺少法律強有力的規範和保護,“嚴禁代孕”可能成為一紙空文。加快推進相關立法,是解決這個問題要邁的第一步。

國家衛生計生委相關負責人告訴“新華視點”記者,下一步将啟動立法研究,推動将《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條例》列入國務院立法計劃,提高立法層級,加大對代孕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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