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史料記載,早在兩千多年前,中國就有了正負數的概念。
三國時期的學者劉徽在建立負數的概念上有重大貢獻。劉徽首先給出了正負數的定義,他說:“今兩算得失相反,要令正負以名之。”意思是說,在計算過程中遇到具有相反意義的量,要用正數和負數來區分它們。
劉徽第一次給出了區分正負數的方法。他說:“兩算得失相反,要另正負以名之;正算赤,負算黑;否則以斜正為異”。意思是說,用紅色的小棍擺出的數表示正數,用黑色的小棍擺出的數表示負數;也可以用斜擺的小棍表示負數,用正擺的小棍表示正數。
在我國古代著名的數學專著《九章算術》(成書于公元一世紀)中,最早提出了正負數加減法的法則:“正負數曰:同名相除,異名相益,正無入負之,負無入正之;其異名相除,同名相益,正無入正之,負無入負之”。
這裡的“名”就是“号”,“除”就是“減”,“相益”、“相除”就是兩數的絕對值“相加”、“相減”,“無”就是“零”。用現在的話說就是:“正負數的加減法則是:同符号兩數相減,等于其絕對值相減,異号兩數相減,等于其絕對值相加。零減正數得負數,零減負數得正數。異号兩數相加,等于其絕對值相減,同号兩數相加,等于其絕對值相加。零加正數等于正數,零加負數等于負數。
這段關于正負數的運算法則的叙述是正确的,與現在的法則完全一緻。負數的引入是我國數學家傑出的貢獻之一。用不同顔色的數表示正負數的習慣,一直保留到了現在。用紅色表示負數,報紙上登載某國經濟上出現赤字,表明支出大于收入,财政上虧了錢。負數是正數的相反數,在生活中,我們經常用正數和負數來表示意義相反的兩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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