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去世給女友留百萬遺産?網上看到一個新聞,一個姓高的男士,大約40歲,沒有結過婚,隻有一個交往一年的女友2021年,男的因病去世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他的名下的财産,價值400萬元的房産、100萬元的存款及一輛奔馳汽車,沒有一分錢留給父母,全部贈給了女友,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男子去世給女友留百萬遺産?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網上看到一個新聞,一個姓高的男士,大約40歲,沒有結過婚,隻有一個交往一年的女友。2021年,男的因病去世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他的名下的财産,價值400萬元的房産、100萬元的存款及一輛奔馳汽車,沒有一分錢留給父母,全部贈給了女友。
由于立有遺囑,他的女友要求把房子過戶到她的名下,雙方争得不可開交,女友把他的父母起訴到了法院。
如果你是法院,你會怎麼判?
我們先來看看網友的評論
有的網友說:我覺得要是這份遺囑屬于生前立下并真實有效的話,我覺得理應順從立遺者之意願。全部财産留給女友,這才是合理。但也說明女子厲害,能讓男友将所有财産都給自己。
也有的網友持反對意見
父母也得養老,女方好意思統統都拿去?換個性别來看,如果是女友去世 ,把女友父母出錢給買的房産統統贈給交往一年的男友,會是什麼樣。
也有人說這個不是一兩萬的事,也不是遺囑的事,希望相關部門介入,調查事件的來龍去脈,遺囑至少應該是在病人清醒時立的,還有該男子的死因,是突發性的,還是遺傳性的還是其他…
我們來看看法院的做法
對此,法院認為,本案遺囑系自書遺囑,符合《民法典》規定的遺囑要件。自書遺囑依照民法典規定,“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自。該男子将遺産全部給女友的遺囑當然是有效的。
但民法典同時也有公平原則、誠信原則、公序良俗原則等等,這些也是處理民事糾紛的依據。
案件審理結果不應是一份冰冷的判決書,人民法院在定紛止争過程中,更應當在兼顧法理的同時弘揚社會道德、家庭美德。經過法院5輪調解,王某和高某的父母達成調解協議:房産歸高某父母所有,奔馳汽車和存款歸王某,高某父母向王某支付補償金60萬元。
有人提出了這麼一個概念,如果保姆照料大爺一年後,大爺因病去世,把數百萬遺産留給保姆,而一分錢也不留給子女,那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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