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旅遊合同的注意事項?合同的一些特殊要素比如:出境遊如果要收導遊小費,必須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收取标準;法規規定出境遊一定要派領隊的,合同中要有相關的約定;大部分旅行社通常會将省外遊、出境遊委托地接社去做,旅行社有義務在合同中告知遊客地接社的名稱、聯系方式等,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簽訂旅遊合同的注意事項?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合同的一些特殊要素。比如:出境遊如果要收導遊小費,必須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收取标準;法規規定出境遊一定要派領隊的,合同中要有相關的約定;大部分旅行社通常會将省外遊、出境遊委托地接社去做,旅行社有義務在合同中告知遊客地接社的名稱、聯系方式等。
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工商部門認定的“霸王條款”問題。比如:“若人數不夠,我社無法獨立成團,将提前五天通知,全額退還團費,不作賠償;或我社有權聯合其他旅行社共同組團出遊,恕不另行通知”。如果有,可與旅行社交涉及或協商,再不行可另選旅行社參團。
行程表作為合同的附件也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注意行程表中的有關條款與合同條款有沒有相互抵觸的問題。要注意網上交費團購的合同簽訂問題。如是合法的旅行社通過電子商務參團的,要與參團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如果是不具備旅行社資格的網站以團購等方式收取費用交由旅行社操作的,在參團前一定與組團社簽訂旅遊合同,避免發生旅遊紛紛時組團社推禦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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