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雯被攆走後,賈寶玉就預言以她的性格必死無疑。所以不顧一切買通婆子去見她最後一面。
晴雯被攆前重病在身,知道王夫人饒不過她,便沒有活下去的信念。從怡紅院出來回到表哥多渾蟲家時,已經病入膏肓奄奄一息了。
賈寶玉去時連水都沒人給她倒,蓬頭垢面地睡在土炕上,哪裡還是當初嬌生慣養的模樣。
王夫人吩咐将晴雯淨身攆出去,此時除了貼身衣物外,也隻剩下手腕上戴着的四隻銀镯。配合她枯瘦如柴的胳膊,越發顯得可憐。
但與銀镯相比,晴雯還有一樣更讓人慨歎,也更令賈寶玉不忍。
(第七十七回)寶玉拉着他的手,隻覺瘦如枯柴,腕上猶戴着四個銀镯,因泣道:“且卸下這個來,等好了再戴上罷。”因與他卸下來,塞在枕下。又說:“可惜這兩個指甲,好容易長了二寸長,這一病好了,又損好些。”雯拭淚,就伸手取了剪刀,将左手上兩根蔥管一般的指甲齊根鉸下;又伸手向被内将貼身穿着的一件舊紅绫襖脫下,并指甲都與寶玉道:“這個你收了,以後就如見我一般。快把你的襖兒脫下來我穿。我将來在棺材内獨自躺着,也就象還在怡紅院的一樣了。論理不該如此,隻是擔了虛名,我可也是無可如何了。”寶玉聽說,忙寬衣換上,藏了指甲。
晴雯死前做了兩件對她來說“出格”的事:把兩根蔥管一般的指甲齊根鉸下去交給賈寶玉,又和他換了貼身的襖穿上。
原本想着死了以後穿在身上躺在棺材裡不寂寞,誰想王夫人狠心竟然吩咐把她火化,直與挫骨揚灰差不多。
晴雯将指甲和襖給了賈寶玉,算是最後的宣示和挑戰。告訴怡紅院衆人,用不光彩的手段把她排擠走沒用,賈寶玉還是更向着她。
所以她吩咐賈寶玉:“回去他們看見了要問,不必撒謊,就說是我的。既擔了虛名,越性如此,也不過這樣了。”
“也不過這樣了”就是又能怎麼樣呢?還能再告發她,還能再诋毀她什麼?反正她人死了,惡名承擔了,總要“名副其實”一次。
晴雯的高潔就在于她認為将自己的指甲和貼身的襖給了賈寶玉就算“出格”,試問襲人、麝月、碧痕她們與賈寶玉“偷試”又算什麼?
道德标準,每個人都不同,晴雯無疑最高。
需要注意這兩根“二寸來長,蔥管一般”的指甲,是晴雯的象征,也是晴雯對賈寶玉情意的展現。
晴雯死前将兩根指甲交給賈寶玉,讓她留在身邊,皆因指甲是晴雯真實的延續。
衣服、器物的屬性都是身外之物。唯有指甲、頭發是父母所給,所謂身子發膚受之父母。
古代男女定情,往往是女兒留下一绺頭發,或者留下指甲代替自身。頭發一般是活着留情,指甲則往往是死後留情之物。
晴雯将指甲留給賈寶玉,就是與他訣别。指甲更特殊,怡紅院内也隻有晴雯指甲那麼長,更能讓賈寶玉睹物思人。
(第五十一回)這裡的丫鬟都回避了,有三四個老嬷嬷放下暖閣上的大紅繡幔,晴雯從幔中單伸出手去。那大夫見這隻手上有兩根指甲,足有三寸長,尚有金鳳花染得通紅的痕迹,便忙回過頭來。有一個老嬷嬷忙拿了一塊手帕掩了。
晴雯原本手上是三寸來長的兩根被金鳳花染得通紅的指甲,後來生病加上被攆失于保養,才磨損成了二寸多長。
可能有人會問,晴雯為什麼要留着那麼長的指甲?生活不方便也很難打理。其實留指甲是有原因的。
怡紅院的丫頭們大多各有職司,從端茶送水到洗漱清潔,這些晴雯都是不做的。
賈母将晴雯賜給賈寶玉,也就替賈寶玉磨墨整理書籍,伺候寫字讀書,所謂“紅袖添香”。
晴雯仗着賈母的安排和賈寶玉寵愛,輕易不幹别的事。明明有絕頂的女紅手藝,也絕不輕易拿針線。襲人就說她“懶得橫針豎針不動”。她對王夫人也說自己不負責伺候賈寶玉,平時最多給賈母做點針線,來借賈母的勢。
正因為晴雯什麼不幹隻負責美,才能養成兩三寸長的指甲。這也是賈母培養她的主要原因。
賈母認為這些丫頭中隻有晴雯還能給賈寶玉使喚得,就是說她适合做妾,培養晴雯美的素養。留指甲便是其中一項。
女人留長指甲為美,指套便被創造出來。戴指套呵護指甲并不是清宮才有,而是早已有之。
長長的指甲作用也單一,除了好看便是身份的體現。那時代隻有貴族女子才能留指甲,普通人需要勞作是留不住指甲的。
晴雯留長指甲的“特權”,注定她是賈母内定給賈寶玉做妾的。如何不讓人嫉妒。
除了長指甲晴雯還有纏足,都是按照賈母培養的标準。當日賈母初見尤二姐看肉皮兒,便拉着手看後再看鴛鴦掀起來裙子露出來的腳。
手和腳是當時人們對女兒的最高審美取向。賈母說“是個齊全的孩子”,說尤二姐符合她的審美标準,晴雯無疑更符合。
晴雯手上留着長長的指甲,護理得如蔥管一般,又用金鳳仙花染得紅彤彤,都是極美的體現。也是她在賈寶玉身邊紅袖添香增色的意義。
兩根長指甲代表了晴雯在怡紅院的與衆不同,以及賈母對她的教化安排與他人區别,更是日後要為賈府姨娘身為貴族預定名額的彰顯。
隻可惜“木秀于林風必摧之”,晴雯過早地暴露出自己的優勢且沒有對人的防備之心,最終的悲劇也就躲不過去了。
以上觀點根據《紅樓夢》80回前故事線索整理、推論。
文|君箋雅侃紅樓 插圖|清代畫家孫溫《繪全本紅樓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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