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狀腺癌算不算重疾險裡的重疾?3月31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修訂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範修訂版”),并向行業開展征求意見工作規範修訂版首次引入輕度疾病定義,将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死、腦中風後遺症3種核心疾病,按照嚴重程度分為重度疾病和輕度疾病兩級之前網傳重疾定義要将甲狀腺癌剔除, 此次修訂沒有剔除甲狀腺癌,而是将它根據疾病嚴重程度進行了分級,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甲狀腺癌算不算重疾險裡的重疾?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3月31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發布《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修訂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範修訂版”),并向行業開展征求意見工作。規範修訂版首次引入輕度疾病定義,将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死、腦中風後遺症3種核心疾病,按照嚴重程度分為重度疾病和輕度疾病兩級。之前網傳重疾定義要将甲狀腺癌剔除, 此次修訂沒有剔除甲狀腺癌,而是将它根據疾病嚴重程度進行了分級。
1. 修訂後的重疾定義有哪些重要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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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重大疾病分級體系。首次引入輕度疾病定義,将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死、腦中風後遺症3種核心疾病,按照嚴重程度分為重度疾病和輕度疾病兩級。這一方面充分适應了醫學診療技術發展,将部分過去屬于重症疾病,但目前診療費用較低、預後良好的疾病明确為輕症疾病,使賠付标準更加科學合理;另一方面,也适應重大疾病保險市場發展實際,對目前市場較為普遍的輕症疾病制定明确的行業标準,規範市場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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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病種數量,适度擴展保障範圍。基于重大疾病評估模型,量化評估重大程度,并結合定義規範性和可操作性,将原有25種重疾定義完善擴展為28種重度疾病和3種輕度疾病,并适度擴展保障範圍。
這28種重度疾病分别為嚴重惡性腫瘤、較重急性心肌梗死、嚴重腦中風後遺症、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 、嚴重慢性腎髒病、多個肢體缺失、急性重症肝炎或亞急性重症肝炎、嚴重良性顱内腫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嚴重腦炎或腦膜炎後遺症、深度昏迷、雙耳失聰、雙目失明、癱瘓、心髒瓣膜手術、嚴重阿爾茨海默病、嚴重腦損傷、嚴重原發性帕金森病、嚴重III度燒傷、嚴重特發性肺動脈高壓、嚴重運動神經元病、語言能力喪失、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主動脈手術、嚴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嚴重克羅恩病、嚴重潰瘍性結腸炎。
3種輕度疾病分别為輕度惡性腫瘤、較輕急性心肌梗死和輕度腦中風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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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展疾病定義範圍,優化定義内涵。根據最新醫學進展,擴展對重大器官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心髒瓣膜手術、主動脈手術4種疾病的保障範圍,完善優化了嚴重慢性腎髒病等疾病定義。
2.關于此次修訂,消費者需要知道些什麼?
重疾險保障範圍進一步擴展(涵蓋疾病參照第一個問題)。
放寬了部分定義條目賠付條件。
如對“心髒瓣膜手術”,取消了原定義規定的必須“實施了開胸”這一限定條件,代之以“實施切開心髒”;對“癱瘓”在原定義規定的“每肢三大關節中的兩大關節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識活動”限定條件上,增加了“或肢體肌力在2級(含)以下”的條件。
引用标準更加客觀權威。
如對惡性腫瘤分級,現行規範僅參考了世界衛生組織(WHO)《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ICD)的惡性腫瘤類别,本次在原定義基礎上,引入了世界衛生組織(WHO)《國際疾病分類腫瘤學專輯》第三版(ICD-O-3)的腫瘤形态學标準,使定義更加準确規範。
描述更加規範統一。
如在人體損傷标準相關内容上,修改為使用行業标準《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标準及代碼》中“肌力”的相關表述,消除廣大消費者對于重疾定義在人體損傷标準方面與傷殘标準描述不一緻的困擾。
3.甲狀腺癌到底算不算重疾?
對于消費者普遍關心的“甲狀腺癌是否剔除出重疾險範疇”,從此次修訂看并沒有剔除甲狀腺癌,而是根據疾病嚴重程度對甲狀腺癌進行了分級,并按照輕重程度進行分級賠付。
按照修訂内容,“TNM分期為I期或更輕分期的甲狀腺癌” 不屬于嚴重惡性腫瘤,不在“重度疾病”保障範圍内;而重新歸類于“輕度疾病”下的“輕度惡性腫瘤”,在“輕度疾病”保障範圍内。
除“TNM分期為I期或更輕分期的甲狀腺癌”外,“輕度惡性腫瘤”還包括:
·TNM分期為T1N0M0期的前列腺癌;
·黑色素細胞瘤以外的未發生淋巴結和遠處轉移的皮膚癌;
·相當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
·相當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傑金氏病;
·未發生淋巴結和遠處轉移且WHO分級為G1級别(有絲分裂數<2/10HPF和ki-67≤2%)或更輕分級的神經内分泌腫瘤。
4. 本次修訂将對重疾險市場對産生怎樣的影響?
業内人士認為,根據征求意見稿的修訂内容,可能會對重疾保險産品的定價和賠付都帶來一些影響,但是影響的具體程度還需要取決于《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的修訂情況。
2019年3月,銀保監會下發了《中國人身保險業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修訂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按照計劃,新重疾表可能将于2020年5月-6月發布。
本文源自中國銀行保險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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