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債基礎知識
為什麼今天會講一些可轉債基礎知識呢,因為應一些新手小白的要求,在這裡大概說一下什麼是可轉債。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将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簡稱“可轉債”。通俗的講:就是上市公司向我們借錢時開的一張借條,這張借條可以轉換成公司股票。但轉換成股票後,就成為了上市公司的股東了,上市公司就不用還我們錢了。
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将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将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特性。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标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将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
可轉債發行價都是每張100元面值,我們打新債申購最小單位為1手(10)張,即:中1簽的總金額=100*10=1000元。
可轉換債券對投資者具有"上不封頂,下可保底"的優點,當股價上漲時,投資者可将債券轉為股票,享受股價上漲帶來的盈利;當股價下跌時,則可不實施轉換而享受每年的固定利息收入,待期滿時償還本金。
可轉債實行T 0交易,即:可以當日買進,當日賣出。可轉債的存續期一般為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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