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報5月21日訊(記者 朱蓉 通訊員 周坤)何謂特殊食品?根據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特殊食品分為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食品等三類。
今天,由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長沙市人民政府共同主辦的2021年特殊食品科普宣傳活動在長沙舉行。活動現場,通過開展特殊食品知識宣講與有獎互動,播放特殊食品公益廣告及短視頻等方式,幫助前來參與活動的市民進行特殊食品的科學認知。
認準注冊号,購買特殊食品不“迷路”
“這個全營養配方食品是什麼時候吃的?家裡老人都可以吃嗎?”5月21日,家住麗發新城的黃娭毑在活動展台上随手拿起一瓶灌裝流質食品,指着包裝上的“特殊醫學用途”字樣詢問到。
工作人員介紹,此類商品為處于特定疾病狀态的人群而加工的配方食品,主要用于滿足他們對營養或者膳食的特殊需求,“不是普通食品,需要在醫生或臨床營養師的指導下使用。”
他特别提醒,如家中有需要食用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人,消費者應認準商品包裝上以“TY”開頭的國食注字注冊号,以避免購買到不良商家企圖魚目混珠的普通食品。
三湘都市報記者了解到,目前,市場監管總局為進一步規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通用名稱,避免産生誤導,已對其進做出了限制性規定。以嬰兒相關特殊醫學用途食品為例,消費者在購買時,應按需求認準“特殊醫學用途嬰兒無乳糖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嬰兒低乳糖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嬰兒乳蛋 白部分水解配方食品”等等通用名稱。
除“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外,特殊食品中還包括嬰幼兒配方乳粉産品和保健食品兩大類。在購買嬰幼兒配方乳粉産品時,也應認準其配方注冊号,格式為“國食注字YP 4位年代号 4位順序号”,其中“YP”代表嬰幼兒配方乳粉産品配方。在購買保健食品時,則應認準包裝上保健食品标志,即廣為大衆熟知的“藍帽子”标志,除标志外,還有“國食健注G 4位年代号 4位順序号”。
将對特殊食品相關違法行為“零容忍”
三湘都市報記者了解到,根據相關法規,銷售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應當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資質,應當在經營場所劃定專門的區域或櫃台、貨架進行擺放、銷售,應當分别設立醒目提示牌,注明“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銷售專區(或專櫃)”字樣,且不能與普通食品或藥品等混放銷售。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特殊食品處副處長周坤介紹,特殊食品是針對特定人群,滿足其特殊需求的食品,所以容易被不法商家通過不正當手段來牟取利益,目前常見的方式包括沒有保健功能的食品來宣稱具有保健功能,利用會議、電話、旅遊營銷等方式,通過進行産品藥物治療功能的虛假宣傳來引導消費者購買等等。
他透露,接下來,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将部署關于嚴格查處特殊食品、普通食品混放銷售,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虛假宣傳、生産資質不全,宣傳普通食品具有治療、預防疾病功效等違法問題的執法行動。
而省食安辦副主任、省市場監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廖健在活動中也強調,确保人民群衆“舌尖上的安全”,在食品生産經營者要定期開展自查,主動查擺整改問題的同時,監管部門也應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為,對固體飲料等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銷售,普通食品非法宣稱保健功能,虛假宣傳、欺詐消費和傳銷等嚴重損害人民群衆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做到“零容忍”。
提醒:
固體飲料、調制乳粉非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購買應慎重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特殊食品處副處長周坤提醒,消費者不能自行決定購買使用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購買後要重點閱讀掌握标簽上标示的食用方法和使用說明。
“固體飲料使用的是食品原輔料、食品添加劑等加工制成的粉末狀、顆粒狀或塊狀,供沖調或沖泡飲用的普通食品,其配方、生産工藝、标簽和說明書等不需要産品注冊審批,”周坤介紹,這種産品不能為特殊醫學狀況人群提供營養支持,不能标示适用人群,也不需要在醫生和臨床營養師的指導下使用。
同時,母嬰店内常見的調制乳粉是适合3歲以上兒童飲用的普通食品,它并不屬于特殊食品,在食用後不一定能夠起到特殊食品應該起到的作用,購買應該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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