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公安部發布“調整優化15年老車的年檢周期”公告,把15年車一年兩檢調整為一年一檢。如往常一樣,面包車被剔除在外。
說起面包車,似乎很多好事都與它不沾邊。它們是交警查車的重點對象,又是衆多車輛福利政策被排除在外的對象。很多買了MPV、像面包車客車的車主,都紛紛對自己的車提出質疑:我的車到底算不算面包車?
今天就來聊聊:如何判斷一輛車是不是面包車?
01
什麼是面包車?
很多人對面包車的界定,都源于外觀:
“一直以為車身像面包的就是面包車”
“我覺得外形像個長形面包的車就叫面包車”
······
其實,“面包車”在《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中,有一個專門的定義:
平頭或短頭車身結構,單層地闆,發動機中置(指發動機缸體整體位于汽車前後軸之間的布置形式),寬高比(指整車車寬與車高的比值)小于等于 0.90,乘坐人數小于等于 9 人,安裝座椅的載客汽車。
對比下普通客車的定義:
車身為長方體或近似長方體,單層地闆,一廂或兩廂式結構,安裝座椅的載客汽車,但不包括面包車。
由此可見,面包車具有3個特點:
① 平頭或短頭車身結構
② 發動機中置
③ 寬高比(指整車車寬與車高的比值)小于等于 0.90
隻有同時符合上述3個特征的車,才算面包車;若其中有一個不符合條件,則不算面包車。
02
面包車的3個标準
咋一看覺得很複雜,我們把它簡化就比較容易理解了。
1 平頭或短頭車身結構
這個隻能從外觀上判斷,面包車的外形确實像一個面包,當然這樣說并不合理。但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前後都沒有凸現的發動機艙和行李艙。而普通的客車,比如跟面包車很相似的MPV,其在外形上,就有特别明顯的發動機艙凸現形式。
2 發動機中置
發動機的位置,是一個很好的判斷方式。
面包車由于車頭很短,發動機沒有在車頭裡面,而是在前輪軸和後輪軸之間,典型的發動機中置。面包車發動機一般裝在座椅下面,所以都是打開車門将座椅掀起來換火花塞。
3 寬高比小于等于0.9
一輛車的寬高在我們的行駛證上有注明,以下列這張行駛證為例:
這輛車的外廓尺寸是:
4490*1615*1915
三個數據分别對應:長、寬、高。
那麼這輛車的寬高比就是:1615➗1915≈0.84
小于0.9,符合面包車“寬高比小于等于0.9”的條件之一。
如果上述3個标準全部符合,那你的車就是面包車;但是,如果有其中一項不符合标準,則不是面包車。
03
看行駛證判斷
其實,還有一種比較容易的判斷方法,即從行駛證上的【車輛類型】上看。
2014年行業标準發布之前,車輛行駛證上是沒有“面包車”這一類型的,那會面包車被歸為“小型普通客車”;而2014年行業标準實施後,符合面包車特征的新注冊載客汽車,行駛證上的車輛類型統一為“小型面包車”。
2019年的時候,多地車管所也陸續發布了“關于原行駛證車輛類型為‘小型普通客’”需将車輛類型變更為‘小型面包車’的通知”,具體如下:
因公安網系統升級,導緻原行駛證上車輛類型為“小型普通客車”的7座及7座以上的小型面包車,與公安網信息不符,需将車輛類型變更為“小型面包車”,對于該類車輛,需在車輛入戶所在地進行變更。
如果當時已經變更了的,或者後面新買的車輛,行駛證上的車輛類型都會寫着“面包車”,而不是小型普通客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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