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一名活色生香的心理咨詢師整理
劉熹微 | No.63
一、家庭的定義
家庭作為一個群體,是社會的細胞,是社會生活的基本單位。
家庭是由婚姻關系、血緣關系及收養關系構成的。
其特點有:
1.以婚姻、血緣關系為紐帶。
以婚姻關系為紐帶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姻親;
以血緣關系為紐帶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血親。
傳統社會中,血親重于姻親,這是由于傳統社會注重傳宗接代;
現代社會注重婚姻質量,姻親日益變得重要。
2.家庭是一種初級社會群體,其成員之間有較多的面對面交往,有直接的互動和合作。
3.與其他社會關系比較,家庭關系最為密切、深刻。
它包括性、生育、贍養、生活、事業、經濟、政治、倫理道德、教育等方面的關系。
二、家庭的結構與功能
(一)家庭結構
家庭結構是指家庭中成員的構成及其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狀态,以及由這種狀态形成的相對穩定的聯系模式。
①家庭人口要素。包括家庭成員的數量和夫妻數量。家庭由多少人組成,家庭規模大小。
②家庭模式要素。其中包括了代際層次,既有連續性又有間斷性。家庭成員之間怎樣相互聯系,以及因聯系方式不同而形成的不同的家庭模式。
家庭結構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同時,又是實際存在的,它對家庭成員的生理、心理和行為有巨大的影響,收到宏觀的社會、經濟、文化發展而不斷發展。
1、夫妻家庭。隻有夫妻兩人組成的家庭。包括夫妻自願不育的丁克家庭、子女不在身邊的空巢家庭以及尚未生育的夫妻家庭。
2、核心家庭。由父母和未婚子女組成的家庭。
3、主幹家庭。有兩代或者兩代以上夫妻組成,每代最多不超過一對夫妻且中間無斷代的家庭,如:父母和已婚子女組成的家庭。
4、聯合家庭。指家庭中有任何一代含有兩對或兩對以上夫妻的家庭,如父母和兩對以上已婚子女組成的家庭或兄弟姐妹結婚後不分家的家庭。
5、其他形式的家庭。包括單親家庭、隔代家庭、同居家庭、同性戀家庭、單身家庭。
1、家庭人口的組成
家庭規模和人口組成直接影響到家庭結構的特征,一般而言,家庭人口越多,家庭結構越複雜,出現家庭矛盾的可能性越大,家庭管理越難。
2、維持家庭運轉和家庭穩定的機制
家庭成員在在家庭中地位和角色的規定,以及與之相聯系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的關系就形成了家庭規則。通常穩定的家庭規則的形成是一個不斷沖突、鬥争、妥協、調整的家庭動蕩的過程。
3、家庭成員在日常交往中所形成的穩定關系模式
一般而言,一個家庭結構包括橫向和縱向的代際關系兩種組合,可以形成許多不同的家庭結構類型。
(二)家庭的功能
(三)影響家庭功能的因素
1、社會與環境因素
社會政治、經濟、道德風尚、人文條件以及所在的地域(社會)。
2、家庭成員的素質
包括政治素質、法律素質、科學文化素質、道德素質、環境素質、生理與心理素質等。
3、家庭成員間的人際距離
如距離過大,則交往溝通有困難,疏遠相互關系;如距離過近,接觸過于頻繁,可能矛盾糾紛 多。
家庭成員既要有适當頻率的接觸又要保持一定的距離,使關系處于最佳狀态,從而更好地發 揮家庭功能。
三、家庭的生命周期
一般把家庭生命周期劃分為形成、擴展、穩定、收縮、空巢與解體6個階段。
标志每一階段的起始與結束的人口事件,如表所示。6個階段的起始與結束,一般以相應人口事件發生時丈夫(或妻子)的均值年齡或中值年齡來表示,各段的時間長度為結束與起始均值或中值年齡之差。
例如,如果一批婦女的最後一個孩子離家時(空巢階段的起始),平均年齡為55歲,而她們的丈夫死亡時(空巢階段的結束),平均年齡為65歲,那麼這批婦女的空巢階段為10年。
家庭生命周期這個概念綜合了人口學中占中心地位的婚姻、生育、死亡等研究課題。
由于婚姻、生育、死亡等人口過程都是發生在家庭裡的,對家庭生命周期的研究可以對這些人口過程的機制進行更深入的認識與剖析,避免傳統的人口學把婚姻、生育、死亡等人口過程分離開來孤立地進行研究的弊端。
家庭生命周期的概念在社會學、人類學、心理學乃至與家庭有關的法學研究中都很有意義。
例如,對家庭生命周期的分析,可以更好地解釋家産權、家庭與家庭成員的收入、婦女就業、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家庭耐用消費品的需求、處于不同家庭生命周期的人們心理狀态的變化等。
傳統的家庭生命周期概念反映的是一種理想的道德化的模式,與社會的現實狀況有較大出入。有不少學者已認識到這一概念的局限性。
他們認為把家庭生命周期分為6個階段,隻适用于核心家庭,而不适用于許多亞洲國家和他發展中國家中普遍存在的核心家庭與三代家庭或與其他形式的擴大家庭并存情況;
傳統家庭生命周期概念也忽略離婚以及在孩子成年之前喪偶的可能性,即未包括殘缺家庭;
還忽略了無生育能力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無孩家庭”;
對于有不同孩子數的家庭,含有再婚與前夫或前妻所生子女的家庭的差異也未予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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