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先聲明一下,這篇文章,不是我要寫的,是某平安代理人,強烈要求我整理的,所以,請不要再說我蹭平安的熱度,建号至今,一共寫了96篇文章,雖然文章寫的并不怎麼樣,但至少還是有點骨氣的,這96篇文章裡,涉及到平安的一共有3篇,分别是
購買平安e生保(保證續保版)之前,你必須問清楚自己這個問題
這一篇為了提示客戶,這款産品沒有醫療墊付功能,如果能接受,可以買。同時質疑了一下一些經紀人,出了新品就無腦推,違背經紀人原則。
如果平安福取消了長期意外,添加了高發輕症,會怎麼樣?
這一篇,就是簡單做個調查,沒有任何觀點傾向。
平安大福星小福星,不掰開,不揉碎,就這麼分析
這一篇,分析小福星産品形态,提示客戶認同品牌的可以購買,産品相對也有優勢,不是特别看重品牌的,還有很多其他産品可以選,其他可能更有優勢。
想說什麼呢?想說,
既然你非讓我比,好,那我就比給你看。
以下所有條款描述,責任對比,均取自于平安大福星和另一款産品,避免推銷之嫌,不提名字。
一、最無聊的25種重疾對比有重疾險常識的人都知道,保監規定的25種重疾(6種必含 19種必須優先包含)包含了所有重疾理賠的90%以上,而這25種重疾,都是行業統一标準的,根本沒有差異。隻有個别公司會在某些病上有年齡限制,比如3歲之後開始保,比如隻保到70歲。除此之外,疾病名稱,條款描述,都沒有任何差異。但這位平安仁兄非讓我比,我隻好一一列出來。覺得無聊的可以自行跳過這一章節,如果存在質疑的,可以自己一一比對。提示:别跳躍過頭了啊,後面還是挺精彩的。
如無特别說明,上面是大福星條款,下面是另一産品條款。
1 惡性腫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3、腦中風後遺症
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 造血幹細胞移植術
5、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
6、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多個肢體缺失
8、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腦腫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
11、腦炎後遺症或腦膜炎後遺症
12、深度昏迷
13、雙耳失聰
14、雙目失明
15、癱瘓
16、心髒瓣膜手術
17、嚴重阿爾茨海默病
18、嚴重腦損傷
19、嚴重帕金森病
20、嚴重III度燒傷
21、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
22、嚴重運動神經元病
23、語言能力喪失
24、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25、主動脈手術
這個無聊的環節終于結束了,恕在下才疏學淺,實在沒對比出哪裡有區别。
所以,閣下所謂的理賠門檻高低之分,在哪呢?你家賠的到,别人家賠不到的依據,又是在哪呢?這個得說出來啊,沒有證據依據就說别人的理賠門檻比你們高,這可有诋毀的嫌疑啊,你們不是最痛恨“诋毀”的嗎?^_^
繼續。
二、輕症對比輕症跟重疾不同,目前是沒有行業統一标準的,所以條款怎麼寫,都是各家公司自己說了算,所以輕症,要仔細對比。
1、早期癌症
平安是将癌症早期病變、原位癌、皮膚癌分開,另一款産品是把3種輕症合三為一。由于兩産品的輕症都是3次賠付,所以條款上看,一分為三,确實更友好。但實用性上呢,我們看看理賠數據,以2018年平安自己的理賠數據為例:
隻有原位癌,理賠率超過了1%,要知道,2018年的時候,平安重疾還是不含心髒支架、輕微腦中風等高發輕症的。在高發輕症都未包含的前提下,皮膚癌等,都不能排上榜,發生率可見一斑。所以,價位相同的情況下,分開一定是比在一起強,但如果價位相差巨大,那這個責任的差異,到底值多少錢,由各位自己衡量,我不做評判。
2、冠狀動脈介入手術(心髒支架)
平安大福星,不典型心梗、冠介手術隻能二賠一,對比産品無此限制,但有相同病因限制,可以理解為,一個徹底不能兼賠,一個極低概率能兼賠,可謂半斤八兩吧。不過後者如果打官司,還是有一定幾率的。
3、輕微腦中風
聲明:本處文字為發表後編輯添加,對比的條款來源,取自保險師,經平安人員指正,正式平安條款輕微腦中風責任對後遺症的要求不是II級,而是常規的III級,如果屬實,在此正式給平安道歉!為保公平公正,原輕微腦中風的對比已删除,如有其它錯誤,歡迎繼續指正,感謝我心飛揚6014782 再次緻歉!
這裡是更新後的對比:
平安大福星,該責任要求滿足二選一的後遺症,市場主流産品也大都是這麼要求的,但本文的對比産品,隻要确診180天後,沒有達到中症和重症,就可以理賠輕症。不需要留有後遺症,屬于稍有的寬松條款。另外,如果達到大福星的後遺症标準,對比産品可按中症理賠,比例是保額的60%。
4、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這條沒的說,大福星更寬松,盡管限制了跟冠介手術隻能二選一,而對比産品沒有限制。因為條款優劣,不能隻看文字描述,還得看對于理賠的實用性。大福星這條更實用一些。
5、輕度顱腦手術
保障的手術相同,但大福星可保疾病和意外,對比産品不含意外,大福星優。
6、主動脈内手術
一緻。
7、腦垂體瘤、腦囊腫、 腦動脈瘤及腦血管瘤
一緻。
8、早期原發性心肌病
對于該輕症的理賠疾病狀态要求是一緻的,但各自有各自的除外責任。大福星除外的是“繼發于全身性疾病或其他器官系統疾病造成的心肌病變”,對比産品除外的是“繼發于酒精濫用性的心肌病”,優劣各位自行判斷。
到此,大福星的輕症責任全部羅列完畢,後面是對比産品寂寞的獨秀時間:
1、微創冠狀動脈搭橋手術——對應重疾的冠狀動脈搭橋
2、心髒瓣膜介入手術——對應重疾的心髒瓣膜手術
3、慢性腎功能障礙——對應重疾的終末期腎病
4、深度昏迷四十八小時——對應重疾的深度昏迷
5、單耳失聰——對應重疾的雙耳失聰
6、單眼視力嚴重受損——對應重疾的雙目失明
7、輕度癱瘓——對應重疾的癱瘓
8、單側腎髒切除 ——對應重疾的重大器官移植
9、較小面積 III 度燒傷——對應重疾的III度燒傷
10、中度阿爾茨海默病——對應重疾的阿爾茨海默病
其實對比産品中的輕中症遠不止這些,我隻羅列了一些與高發重疾對應的。
那麼問題來了,大福星,會因為它是平安公司的産品,就給客戶承擔這些條款裡并不包含的責任麼?如果連含不都含,理賠門檻的高低,從何談起呢?
三、價格、責任同框對比不看責任,單比價格,是耍流氓。
以30歲,男,50萬保額,20年繳費為例。
平安大福星
對比産品
14440元每年的大福星,都有什麼責任呢?
1、重大疾病,理賠50萬,1次;
2、身故,理賠50萬,與重疾共享;沒有等待期,優秀。
3、輕症,每次10萬,最多可賠3次。
沒了。
12785元每年的對比産品,都有什麼責任呢?
1、重大疾病,理賠50萬,最多賠2次,不分組;
2、身故,理賠50萬,與重疾共享;等待期90天。
3、輕症,每次賠15萬,最多可賠3次。
4、中症,每次賠25萬,最多可賠2次。
5、自帶輕症、中症、重疾豁免。
有人說,這不公平啊,大福星還可以附加很多責任啊,也可以增加輕症保額啊!沒錯,我想說的是,即便什麼都沒加,就一個重疾和輕症,輕症還是按20%理賠的,費用就已經比一個含中症、輕症30%理賠,重疾不分組2次理賠的産品,要貴出近2000元了,如果再加其他責任呢?如果貴的有意義也行,可是,貴在哪了呢?是貴在了保的更全,還是貴在了所謂的“理賠門檻更低”? 我不知道,除了貴在品牌,我不知道還貴在了哪裡,由大家自行判斷。上面的對比中,平安的好,我一個沒否認。大家結合自己的喜好,自行取舍。
回到文章開頭的一句話,我從來沒在任何場合說過不能買平安的産品,我一直認為平安做到這麼大,人家品牌做的這麼響,也應該貴點,品牌是應該有價值的。我對平安公司本身,并沒有任何敵意。甚至平安在我心中是家很偉大的公司,雖然并沒有偉大在産品責任上。也正因為如此,我也跟一些正常的平安代理人成了朋友,現實的,網絡的,都有。但總有一些人,看不懂好賴話,巨嬰心态,我覺得你們這些,口口聲聲替平安說話,吵架,維護形象的人,其實根本代表不了平安。你們對平安的認可度,還沒有我高。
總有一些人說,賣好自己的東西就行了,幹嘛非诋毀别人的呢?嗯。。。對這些人,我想說兩句話,
1、希望您能盡早明白“诋毀”這個詞的詞義;
2、雖然同拿傭金為生,但經紀人的定位,不是幫哪家公司賣保險,而是幫客戶買保險。所以有義務告訴客戶,市場的行情,以及一些主流公司産品的形态。如果每次把你的産品跟别人的産品放在一起展示給客戶,就是诋毀你的産品,那可能是你自己太不自信了,别這麼心虛,其實就是放一塊比比,講講,并沒說你的爛到不能買,至少我沒那麼說過。
@林雙河13823272526 應您的要求,已經對比完了。如果哪裡您覺得有問題,希望您能客觀的,有憑有據的羅列出來。不要再張嘴閉嘴就讓别人去對比了,很累的。
續集:本來電腦都關了,又看到一條評論挺不錯的,感覺值得認真回一下。
“你的重疾賠了輕度重疾還在嗎?”
大小福星的重疾和輕症是分開附加在主險終身壽險上的,而且重疾險裡并沒有提理賠後輕症終止,所以大小福星,重疾理賠後是還可以賠輕症的,這個确實是平安的一個大突破,是我忽略了。趕緊給人家正名一下,畢竟據我所知,目前為止在整個内地保險市場,賠完重疾還能賠輕症的産品,應該是不超過5個,當然也可能超過5個,隻是我見識太少。
那麼,這麼大的一個特點,是不是很大的優勢呢?還是那句話,你是平安的品牌忠實者,你不差錢,它就是優勢,特别大的一個優勢,但如果你不是平安粉絲,你隻想看重産品責任,那它就不是優勢。我們一起做一道算術題:
仍然按前文的例子,
平安大福星,30歲男、50萬重疾保額、10萬輕症保額,20年交費。年保費14440。
假設A客戶先發生了重疾,理賠50萬,然後重疾終止,輕症繼續有效,假設3次輕症賠滿,每次10萬,也就是30萬。客戶最終拿的是80萬理賠款。
我們做一個産品組合,産品B 産品C,依然不提名字,試試看。B産品,30歲男、50萬重疾保額、20年交費。年保費9705。
責任:
重疾:賠1次,在第10個保單周年日之前,首次确診重疾,額外賠30%保額,也就是前10年是65萬,10年後是50萬。
中症:賠2次,每次保額50%
輕症:賠3次,每次35%、40%、45%遞增。
C産品,30歲男、30萬重疾保額、20年交費。年保費3435。
責任:
重疾:賠1次,也就是30萬。
然後B C,會出現什麼效果呢?A客戶如果選購的是B C,發生重疾,直接拿到(50-65)萬 30萬
有看明白的了嗎?B C組合方案,在第一次重疾确診時,确實輕症責任終止了,沒有了,但可以直接就拿到B産品的50萬和C産品的30萬,而大福星,在确診重疾拿到50萬後,輕症責任是沒終止,但是不是要A客戶倒黴的再罹患3次輕症,才能再拿到這30萬呢?你是願意把保費花在一個不終止,但可能會賠到可能不會賠到的輕症上,還是願意把保費花在一個輕症雖然終止,但重疾保額可以理賠更高的設計上呢?
B C,9705 3435,總費用,13140。
13140,前10年額外多賠15萬;
13140,中症2次,每次50%(以50萬為基數);
13140,輕症3次,35%、40%、45%(以50萬為基數);
13140,達到重疾,直接理賠至少80萬。
大福星,
14440,輕症20%;
14440,重疾50萬;
14440,達到重疾,再賠滿3次輕症,可拿80萬。
晚安。(¦3[▓▓]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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