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生證辦理手續?回複意見: 根據《福建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實行一、二孩生育登記服務和再生育審批制度的通知》(閩衛政法函[2016]213号)規定,符合政策生育第一個子女或第二個子女的夫妻,孕前至生育後三個月内均可持身份證、戶口簿(流動人口可不提供戶口簿)、結婚證以及相關證明材料到一方戶籍地或現居住地村(居),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登記;,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準生證辦理手續?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回複意見:
根據《福建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實行一、二孩生育登記服務和再生育審批制度的通知》(閩衛政法函[2016]213号)規定,符合政策生育第一個子女或第二個子女的夫妻,孕前至生育後三個月内均可持身份證、戶口簿(流動人口可不提供戶口簿)、結婚證以及相關證明材料到一方戶籍地或現居住地村(居),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登記;
申請第三孩審批的夫妻,夫妻雙方戶籍在本省的,可向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夫妻一方戶籍在外省的,可經夫妻書面承諾婚育事實,在我省辦理生育服務證,對以虛假承諾進行一孩、二孩服務登記或獲得再生育資格的申請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并将失信記錄納入衛生計生信用信息系統。辦理程序:申請審批的夫妻持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夫妻雙方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符合再生育條件的證明材料,向一方戶籍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武夷山市12345便民服務平台于 2020-5-12 16:59回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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