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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溺亡事件

教育 更新时间:2024-05-12 00:04:31

2009年10月,陳及時、方招、何東旭三名大學生救下兩名不幸落水的兒童,不幸的是,三人卻因此命喪黃泉。

“活要見人,死要見屍”,三名大學生的家屬找到當地的職業撈屍人,打撈出了孩子的屍體。

就在死者家屬對撈屍人連連感謝時,他們卻一口要價3.6萬,才允許家屬帶走屍體。

“發死人财,不怕折壽嗎?”

“挾屍要價,還有沒有良心?”

就在大多數人都在紛紛讨伐撈屍人時,網上又出現了另外一種聲音。

青年溺亡事件(2009年三名大學生溺亡)1

“知道撈屍人這個職業多危險嗎?曾有個人犯了‘禁忌’,差點以命換命!”

“是的。打撈屍體并不像我們想象中那麼簡單,屍體不能舉過頭頂;不能讓屍體看到自己的正臉;屍體打撈上來時,一定要站得比屍體高……”

甚至有人說,這些職業撈屍人,每天都過得像在拍鬼片,給點兒錢也是應該的。

一石激起千層浪,越來越多的人對職業撈屍人這項“特殊的工作”充滿好奇,他們到底是怎麼打撈屍體的?觸犯“禁忌”又會有什麼樣的後果?

職業撈屍人的禁忌

家住臯蘭縣什川鎮的魏應權,就是一名職業撈屍人。

他一開始沒想着以“撈屍”為生,隻是熟悉水性的他,總會有人找他去救那些溺水的人。

有的溺水者很快就被救了上來,其家人就對魏應權感恩戴德,給一個紅包聊表心意。

然而,大多數溺水者一般都沒有那麼幸運,一旦落入水中很難獲救。中國老百姓又講究“入土為安,他們還是會找人将其屍體打撈上來。

有些救援隊的人,水性還沒有一些在水邊長大的人水性好,久而久之,找他們打撈屍體的人就越來越多,特别是夏季。

漸漸地,他們就成了職業撈屍人。

青年溺亡事件(2009年三名大學生溺亡)2

那年,魏應權家裡貸款蓋了房,為了還貸款,他成了職業撈屍人。

“自從幹了這個,每天覺也睡不好,飯可以不吃,但不能不抽煙,特别是把屍體打撈上來的時候,屍體被水泡得變了形,溺水者的肚子漲得很大,眼球突出,觸目驚心”,魏應權告訴記者,“有的屍體不知道在水裡多長時間了,有腐爛的臭味兒。”

除了要忍受惡劣的環境,自從妻子知道他幹了這個行當後,每次回家進家門之前都要他先換衣服,也不跟他同桌吃飯,把他的碗放得很遠,用來拉屍體的三輪車更是不能開進院子裡。

有時候,即使換了衣服,身上的腐屍味要花好幾天才能洗掉。村裡人更是對他們一家敬而遠之,不願跟他們來往。

“不怪他們怕,這本來就是一件很危險的事。”魏應權對記者說道。

青年溺亡事件(2009年三名大學生溺亡)3

“相對來說,大家都不怕遇到男屍,對女屍卻有些膽怯”,魏應權深吸一口煙,“男屍頭朝下,女屍頭朝上,而且女屍一般都長發,遠遠看過去就有些駭人了,有時候再遇到旋渦,打撈屍體的竹竿被女屍的頭發纏上,很可能會被拖進水裡。”

“有一次,我們中的一個人就連人帶船就翻進了水裡……”

魏應權說的“男屍頭朝下,女屍頭朝上”,早在中國古代著名法醫宋慈所著的《洗冤集錄》中就有記載:“若生前溺水屍首,男仆卧、女仰卧。”

作為法醫界的鼻祖,宋慈流傳下來的法醫經驗,還是很具有參考價值的。很多時候,如果肉眼無法分辨溺水者的性别,就可以通過溺水者的狀态來區分。

此外,魏應權還告訴記者,打撈屍體時還有很多“禁忌”:

青年溺亡事件(2009年三名大學生溺亡)4

比如說最好不要看屍體的正臉;

搬運屍體時不要舉過頭頂;

撈屍體的工具不能再用作它用……

而且,不是所有屍體都能打撈,有些屍體就算被他們打撈上來了,“懂行”的人一看,還會把屍體重新扔進水裡,随江水飄走。

“甯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魏應權一直以來都很遵守這些可以辟邪的“規定”。

說起這份“特殊的職業”,魏應權頭頭是道,可當記者問他對“挾屍要價”這件事怎麼看時,這位看起來瘦若皮包骨、黝黑的臉上布滿滄桑的男人陷入了沉默。

過了好大一會兒,魏應權才緩緩說道:“你們是不知道,做這個有多危險。曾有個剛入行不久的小夥子,打撈上來一具屍體,當天晚上回去就發起了高燒,還是一個有經驗的老人說,得趕緊把那具屍體送回去,結果屍體送回去沒多久,他就好了。”

青年溺亡事件(2009年三名大學生溺亡)5

“别說屍體了,就算是救活一個溺水的人,也得問被救的那家人要個‘利事紅包’,錢多錢少無所謂,1塊、5毛都可以。”

“我們這兒有個說法,拿了人家的紅包,就可以沖走煞氣。如果不這樣做,那個掉水裡的人身上的煞氣就會轉移到你身上,我們這兒叫‘以命換命’,你救了他的命,就拿你的命抵。”

為财撈屍

魏應權向記者講述了職業撈屍人的危險和不易,可讓他們這群人“火”起來的原因,并不是因為他們職業的特殊性,而是他們的“坐地起價”。

據記者了解,有一次,一位溺水家屬找到魏應權,要他幫忙尋找自己的兒子。

找到屍體後,魏應權要家屬來認領。

家屬看着倒挂在水中的屍體,要求認一下正臉,可魏應權卻表示:認臉可以,要200元。

無奈,溺水家屬當即給了他200元。看到正臉正是他們的兒子,家屬用一塊布将兒子屍首包起來準備帶走。

魏應權又不願意了,表示:要想帶走屍體得再掏錢才可以。

最後,雙方經過一番“協商”後,以4000元的價格成交,家屬罵罵咧咧地走了。

青年溺亡事件(2009年三名大學生溺亡)6

與魏應權一樣,魏職軍也是一名職業撈屍人,他給自己定的标價是:一個屍體1.5萬元。

“大家都覺得我要的高,其實很多時候我也要不到這個價錢,看着死者家屬哭得傷心欲絕的樣子,我也不好意思再‘讨價還價’,随便給個幾百塊我也認了。”

2009年10月24日,湖北荊州發生的“挾屍要價”事件,讓職業撈屍人徹底走進大衆視野,引起公衆熱議。

陳及時、方招、何東旭三名大學生為了救兩名溺水兒童,自己卻不幸被無情的河水沖走。

為了找到自己的孩子,三名大學生的家屬找到打撈公司,這件事情的主角之一:王守海,就是打撈公司雇來的一名職業撈屍人。

“經驗豐富”的王守海很快就找到了屍體的位置,他熟練地用竹竿鈎住屍體穿的衣服,用繩子套在上面,将屍體拖在了岸邊。

青年溺亡事件(2009年三名大學生溺亡)7

快到岸邊的時候,王守海向岸邊焦急等待的家屬擺了擺手,這張照片随後在網上不斷發酵,被網友理解為“不給錢不靠岸”。

王守海自覺很委屈,自從事情發生以來,他備受折磨,經常有人專門去他家裡罵他。

王守海表示:3.6萬的價格是打撈公司定的,他自己隻能掙到500塊錢。

盡管王守海說自己并沒有“挾屍要價”,但事情的最後,溺水者家屬還是支付了3.6萬元人民币,才将自己孩子的屍體領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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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間,職業撈屍人引起了民憤,網友們紛紛指責他們“漫天要價”“發死人财”,甚至還有人将這件事上報到了有關部門,媒體和記者也紛紛前去,對“撈屍人”這個職業一探究竟。

魏應權、王守海都是職業撈屍人,這些人沒什麼文化,家裡又窮,要想多掙些錢,隻能幹這些大多數沒人幹的行業。

這個行業也有淡旺季,炎熱的夏天就是旺季。

據他們所說,有一年夏天,他們總共打撈了40次左右,平均每個月都得有10多個。

“有一次,我們一天撈了13具屍體。”同為職業撈屍人的周德成告訴記者。

青年溺亡事件(2009年三名大學生溺亡)9

周德成與魏應權、王守海不同,他說話不那麼拐彎抹角,對于這個職業的“工資”,他表示:“那年最多的時候,我們一個團隊賺了7、8萬,我自己分了大概有3、4萬。”

“剛開始都是義務撈屍,有些溺水的人家裡比較有錢,看我們願意幫忙,會多少意思意思,确實不賺錢。”

“後來,不知道從哪裡開始興起的,就變成要錢了,大家都會根據死者家裡的富有程度作為定價标準,看着有錢了就多要了,實在沒那麼多,就當幫忙了。”

一過了夏天,他們還是要另謀生路,單單靠這個,是遠遠不能維持生計的。

“挾屍要價”背後

“挾屍要價”事件發生後,有關部門查到了專門靠撈屍賺錢的打撈團隊老闆劉波,對其“漫天要價”的行為做出了拘留15天的處罰。

這樣的處罰令廣大網友拍手稱快,可事情卻遠遠沒有結束。

青年溺亡事件(2009年三名大學生溺亡)10

随着事情的發酵,職業幹撈屍的人越來越少。很多時候,哪裡發生了溺亡事件,隻有救援隊前去撈屍體。

可他們對當地水域的環境不夠熟悉,其“水平”并沒有這些撈屍人高。找到屍體的時間,往往要向後延遲。

2010年夏天,有一艘船發生意外翻了船,船上的7個人人全部失去了聯系。

“活要見人,死要見屍”,救援隊迅速展開搜救,一晃幾天過去了,他們一無所獲。

這時,有人想起了“職業撈屍人”,然而,當有關部門前去請求他們幫忙時,沒有一個人站出來。

看着大家都沉默不語,一個叫郭文标的男人說:“我去吧!”

正值夏季,陽光火辣辣地照射在水面,郭文标在一連幾天不眠不休,帶領救援隊進行打撈。幾天過去了,他們最終找到了6具屍體,還有一具沒有找到。

青年溺亡事件(2009年三名大學生溺亡)11

看着親人的屍體都找到了,這家親屬情緒變得激動起來,他們對着郭文标破口大罵,說他收了人家的好處費,就幫人家打撈屍體,他們沒給,就說找不到。

見郭文标一直不說話,這家人以為他是默認了,竟然跳到船上,對着郭文标一頓拳打腳踢。

郭文标被打得滿身是傷,住進了醫院,和他一樣曾是職業撈屍人的同夥前來看望:“他們以為我們撈屍體很容易,撈到了要錢被罵,撈不到就被打,就跟你說不讓你管,你偏不聽……”

郭文标的家人也覺得咽不下這口氣,要去公安局告那家人,被郭文标制止了。

“失去了親人,他們心裡也不好受,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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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郭文标的寬容大度最終打動了那家人,他們提了禮物上門道歉,但這件事後,就越來越沒有人願意去撈屍了。

有人說,給多少錢也不去了,現在也有别的就業機會,沒必要非得幹這個。

但也有像郭文标這樣的人,不為财,隻為自己良心過得去,能幫一把就一把。

歌德說:“帶來安定的兩種力量,一是法律,一是道德。”

像魏應權、王守海一樣為錢撈屍,還是像郭文标一樣為良心撈屍,靠的并不是每個人心中不确定的“道德”,而是法律制度的完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除了對撈屍人的工作有所規定,建立合法、統一的收費标準,法律也要對那些不明是非的家屬進行約束,毆打撈屍人屬于故意傷害。

這樣的請求最終沒能得到有關部門的批複,他們認為,“撈屍人”這個職業是否有存在的必要還得另說,讨論他們應該收多少錢有些為時過早了。

青年溺亡事件(2009年三名大學生溺亡)13

雖然沒有得到有關部門的支持,但像郭文标這樣善良的人大有人在,陳松就是其中之一。

目前,他已經從一名曾經的“職業撈屍人”歸屬于當地專門的藍天救援隊,每打撈一具屍體,就有500元錢的提成。

“佛家語: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我為那些溺水家屬找到親人,也算積德行善了。”陳松一臉輕松地告訴記者。

當然了,質疑聲一直都存在,除非是特别缺錢,大多數人依然不願意前去參加救援,“為了500塊錢,染一身晦氣,不值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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