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厲害!全球著名科技企業,美國的蘋果公司“盤中市值”一度突破兩萬億美元,并且成為美股中“第一家盤中市值突破2萬億美元的美國公司”。但可惜的是,臨近尾盤,蘋果漲幅随大盤回吐。
最終收漲0.13%,市值降至1.98萬億美元。即便如此,我們也可以認為蘋果是2萬億美元級别的企業了。如此厲害,那蘋果公司在世界500強企業中是不是排名第一呢?即便不是,也應該能進入前十名吧。
答案卻是“否”!《财富》評比的2020年版本“世界500強企業榜單”中,排名第一的企業是美國的“沃爾瑪”,第二名是中國的“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第三名是也是中國的企業——“國家電網公司”。
前十名中,中國上榜三家企業(另外一家是: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排第四名),美國上榜兩家企業(另外一家是:亞馬遜,排第九名),而蘋果公司僅排第12名。不僅不是第一名,連前十名都無法進入。
那問題來了:市值近2萬億美元的蘋果公司隻是排12名,第一名是美國的沃爾瑪,但其市值還不到4000億美元,不到蘋果的五分之一。即蘋果公司市值是沃爾瑪5倍多,那為何蘋果的排名卻更低呢?
這主要是因為《财富》評比的“世界500強企業榜單”是按照企業營收(就是銷售額)來排名的,不是按照企業市值或盈利水平來評比的。這種算法對沃爾瑪這種“賣場經營模式”的零售企業來說無疑是有利的。
舉個例子,沃爾瑪出售了一件10000元商品,其進貨成本可能就超過9000元,盈利不到1000元。而蘋果公司的銷售的一部Iphone手機,售價可能隻有5000元,但盈利卻可能高達2500元。
這造成的結果就是:沃爾瑪的總營收高達5239.64億美元,穩居全球第一名,但其盈利隻有148.81億美元。蘋果公司的營收雖然隻有2601.74億美元,遠低于沃爾瑪,但盈利卻高達552.56億美元。如果以利潤做評比,那蘋果的排名也要遠超沃爾瑪了。
同樣的例子還出現在中國的京東、阿裡巴巴身上。2020年版本的“世界500強榜單”中,京東集團以835.048億美元的營收排第102名,盈利約為17.637億美元。阿裡巴巴的營收約為731.659億美元,排第132名。
雖然阿裡巴巴的排名低于京東集團,但阿裡巴巴的盈利卻高達214.502億美元,是京東集團的十幾倍。與京東相比,阿裡巴巴的模式不同,他的營收中不包括其他商家所建商鋪的銷售額。
我們都知道,評判企業一般有三大标準,除了營收外就是市值、盈利水平。但“世界500強”隻采用了其中的一個标準,往往使一些營收較高,但市值和盈利都不是很突出的企業排在了前列。因此不少評論人士認為:這個榜單用“大”會更合适。本文由【南生】整理并撰寫,無授權請勿轉載、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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