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等數學中有這樣一個定理是關于積分上限函數求導的。内容如下:
如果函數f(x)在區間【a,b】上連續,那麼積分上限的函數
在【a,b】上可導,并且它的導數
一般高等數學書上對這個定理的證明是用的定積分性質、積分中值定理以及導數的定義等知識。
但是在做題和考試中有時候會遇到更複雜的積分上限函數的求導,就需要用到這樣一個公式:
當然用這個公式的前提是公式中的每一項都是有意義的才行,比如說公式中所示導數得确實存在才行。
您可能覺得這個公式不太好記憶或者不好理解,甚至考試的時候忘記了這個公式的具體内容,那麼還可以用牛頓-萊布尼茨公式以及複合函數的求導法則,簡單推導一下。推導過程如下圖所示。
特殊的,如果φ(x)=常數a時,有
如果ψ(x)=常數b時,有
以上内容隻是分享個人對積分上下限函數求導的理解,難免有不嚴謹或者錯誤之處,歡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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