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若愛你,就算你是别人的老婆,他也愛你;他若不愛你,你就是為他生了孩子,他的心也不一定在你身上。法律可以保護婚姻,但拴不住人心。
前段時間,這段民政局的标語着實火了一陣子,先别管它是真是假。反正這話看着紮心,不是它說得有多狠,而是太真實。
今天我也不想說啥愛不愛,那玩意太缥缈,碰上了容易傷人。還是來說一說我們自古以來,對于另一半的稱呼。
最早現在我們很官方的說法就是妻子和丈夫,在最早的時候,其實有一個統稱,良人。
無論男女,都可以稱自己的另一半為良人。
古代有三妻四妾這不假,但那都是富貴人家或者權勢官員,普通平民百姓,還不都是一家一雙人。
而且說實話,古早以前是沒有動不動就離婚的,娶媳婦哪是那般容易,怎麼可能輕易說離棄。
良人,希望那人是自己此生遇到的良緣,和睦餘生,想法很好,隻是自古以來還是有很多悲慘結局。
朝代
不同朝代有不同的稱呼,就像那些不同階層,對于稱呼都有嚴格的要求。
最典型的應該就是古代皇室宗親,他們都有特定的用語,平民百姓輕易用不得。
印象最深的,一次在電影裡,看到一個老婦人被稱為安人。
我覺得很奇怪,自古以來大多聽到的都是夫人稱呼,這個安人難不成是名字嗎?
後來還是家裡長輩說完,我才懂的。隻有官夫人之稱,像員外的妻子,隻能算是安人。
不同地域說法也不一樣,可能是地方的風俗吧。反正讀了這麼多年書,反過來倒是讓家裡的長輩教一回,漲了知識。
近代近現代有一個稱呼我很喜歡,先生,不落俗套,很有些風雅。
隻是這個稱呼後來漸漸少了,現在偶爾聽到,都是為人妻在外人面前說的,“我家先生”。
現在應該很少有人會這般稱呼自己的丈夫了,翻閱近代很多才女的著作,都會有這個稱呼。
說實話,我很喜歡,沒有很膩味,也不是疏離感,而是一種淡淡的欣賞。
如今
現在的稱呼那就多了去了,什麼親愛的,達令,寶貝。說實在,也就是熱戀期,要不然這樣叫了一輩子,不膩才是怪事一件。
父母一輩的,好像從來沒有聽過他們叫對方一句,我有時候都在懷疑,他們是否從來沒有說過一句情話。
可是他們也風風雨雨走了幾十年,相伴一生,比起那些轟轟烈烈的愛情,他們顯得很平淡,卻最真實。
年紀大了,喊一句老伴,相攜去看夕陽,其實這樣子度過餘生,還是蠻好的。
一些碎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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