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你小你怎麼反駁?古代有兩句關于以小見大的名句:一句是“見微而知清濁”,而另外一句是“見微知著”,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有人說你小你怎麼反駁?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古代有兩句關于以小見大的名句:一句是“見微而知清濁”,而另外一句是“見微知著”。
“見微而知清濁”來自于司馬遷的《史記·吳太伯世家》,意思是見到一些微小的迹象,就能明白事情的清白與污濁。這個實際是司馬遷對春秋時吳王四兒子——季劄的一個評價。因為其三讓皇位,挂劍贈友,簡單樸素辦理兒子的喪事,而被人們認為是高風亮節,道德楷模。
而“見微知著”則是來自于宋代蘇轼的一篇文章《辨奸論》,“事有必至,理有固然。惟天下之靜者,乃能見微而知著。”見微知著的意思是以小見大,一葉知秋,從一個很細小的方面就可以了解事物的全貌。還可以引申為“見到事情的苗頭,就知道它的實質和發展趨勢”。
不過,現實生活中,不管是“見微而知清濁”還是“見微知著”其實都是有門檻的,至少有三個關口需要跨越:
第一是“見微”的能力。所謂的“微”就是細、小,或者瑣碎。一般人往往并不重視也不關心。看《福爾摩斯探案集》,我們可以發現,為什麼福爾摩斯這麼厲害?往往倫敦的警察勘查完了現場,一無所獲或者一頭霧水,但是福爾摩斯卻能從一些其他人或警察都忽略的細小的地方,找到了新線索或者有力的證據。而這種“見微”的能力,需要的不僅是意識,還包括人生經驗,甚至長期的專業訓練,才能抓住有意義的“微”。
第二是如何避免過于主觀的自控力。“見微知著”、“見微而知清濁”,是有難度的,但是奇怪的是,在日常生活總,尤其是家庭和職場中,人們又經常使用它,而且是下意識的,就能對某個人下“見微知著”的定論。比如,哪天小孩子起床晚了,父母可能會說,你就是太懶了;又比如,丈夫忘了今天是妻子的生日,妻子會說,你不愛我了。這些“見微知著“或者“見微而知清濁”可能是事實,但也可能隻是觀察者的主觀判斷或情緒。那如何避免,我們的見微知著隻是一種情緒的宣洩或者主觀判斷呢?我覺得應該從某個行為或動作的重複度來判定——至少要重複3次以上發生,我們才能根據這個行為或動作來做出一些判斷。比如丈夫總是忘記妻子的生日,而不是偶爾一次。比如某某員工一個星期就遲到了三次,而不是偶然出現一次,就說這個員工組織紀律有問題,或者對工作不上心。要想真正做到相對準确的“見微知著”或“見微知清濁”我們要有一定的自控力和耐心,避免過于草率的下結論。
第三,是“微”與“著”之間或者說“微”與“清濁”之間的關聯度,這個考驗的是觀察者的見識和閱曆。有時候我們也“見微知著”了,但是這個“著”與這個“微”的并沒有任何關系,或者關聯度不高,很牽強,甚至可能是正好相反的意思。造成這種錯誤關聯的原因,主要在于觀察者認知的局限。這樣的例子,在醫學或心理學上,反映的最為普遍,比如某天早上你醒來,發現視力模糊,你覺得可能是眼睛壞了,但實際可能是大腦裡長了東西了。在企業經營中也不少見,比如,公司産品上個月銷量下降了,你發現競争對手上個月廣告投放比我們大,因此覺得是競争對手搶占了一些市場份額,但實際可能是一個你不知道的替代品出現了,上個月其實你和競争對手的銷量都下降了。再比如,某個官員,一向生活簡樸,粗衣淡飯,大家都認為他是一個廉潔奉公的好幹部,誰知道後來東窗事發,藏在家裡牆壁裡的錢都發黴了。
經常有人問:為什麼我知道了很多人生道理,依然過不好這一生?真理都沒有絕對的,那道理就更沒有。所有的知識都是局部的、片面的,而所謂的人生道理,全都是在某個特定場景之下,某個特定的人說出來的,或感受到的。你所知道的那些人生道理,不是你自己的人生道理,因為你不在那個現實場景,不是那個特定人,沒有那些切身的經驗和經曆。就如王陽明所說:知行合一,沒有獨立于“知”的“行”,也沒有獨立于“行”的“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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