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查體說孩子邊緣視力,能否不散瞳,簡單查查?”
“孩子年齡小,散瞳會不會傷害眼睛?”
“孩子用快速散瞳好,還是用慢速散瞳好?”
當兒童前往醫院進行屈光檢查時,眼科醫生都會建議散瞳驗光。您是否也會有上述這些疑問呢?到底要不要散瞳,什麼是散瞳,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Q1
為什麼要做散瞳驗光?
年齡越小的兒童調節力越強。驗光的過程中,如果調節緊張或調節痙攣時,睫狀肌不能完全放松而造成額外的調節會對驗光形成幹擾。
散瞳驗光的目的并不是為了散大瞳孔,而是通過藥物使眼内睫狀肌充分麻痹,消除睫狀肌收縮引起的調節作用。所以,為獲得準确的屈光度,兒童屈光不正患者需要充分麻痹睫狀肌後再進行驗光檢查,也就是我們平時說的散瞳驗光。
Q2
哪些人要做散瞳驗光?
12歲以下的兒童都應該做散瞳驗光。除此之外,以下情況也需要采用散瞳驗光:
矯正視力差或視力波動;
檢影結果不穩定或檢影結果和主覺驗光結果差異明顯;
内斜或内隐斜明顯者;
視疲勞症狀與屈光不正情況不相符合;
高度遠視或者高度散光。
一般8歲以下兒童調節強,需要用強睫狀肌麻痹劑,如1%阿托品。
Q3
常用散瞳藥有哪些?怎麼用?
0.5%複方托吡卡胺:短效睫狀肌麻痹劑,俗稱“快速散瞳”。每5~10分鐘點藥1次,每次1滴,共4次。末次滴眼20分鐘後檢查。瞳孔和調節功能一般6-8小時之後恢複正常。
1%環噴托酯:與托吡卡胺相似,屬于短效睫狀肌麻痹劑。每5分鐘點藥1次,每次1滴,共3次。末次滴眼30分鐘後檢查。瞳孔和調節功能一般24~36小時之後恢複正常。
1%阿托品:長效睫狀肌麻痹劑,俗稱“慢散”。每日3次,連用3天共9次後檢查。瞳孔和調節功能一般3周之後恢複正常。
使用散瞳藥時,每次滴眼後都應閉眼。同時,為減少全身吸收,滴藥後應用手指壓迫淚囊2~3分鐘。
确定需要進行散瞳眼光後,醫生會根據年齡及眼部情況為孩子選擇适合的散瞳方式。
Q4
散瞳後需要注意什麼?
散瞳後眼睛會對光線敏感,應避免強光刺激,戶外活動時建議佩戴太陽鏡。此外,散瞳後會出現視近模糊,應盡量避免近距離用眼。
Q5
散瞳驗光後能否直接配眼鏡?
散瞳後人眼不是正常的視物狀态,是無調節參與、無調節張力下的真實屈光度,是檢測兒童屈光狀态變化的重要指标,但不可用該處方直接配鏡。
人眼正常的視物狀态是沒有睫狀肌麻痹效果的,所以需要待瞳孔和調節功能恢複後,參考散瞳驗光結果做一次複查驗光。配鏡處方是在複查驗光的基礎上,結合視功能及用眼需求綜合給出的。
通過以上的介紹,相信大家已經對散瞳驗光的目的和作用有了一些認識,了解到散瞳驗光是獲得眼球真實屈光狀态的有效方法,醫生會根據眼部的具體情況為孩子選擇适當的散瞳藥物。
文 | 眼科 馬伯平(視光醫師)
圖 | 部分來自網絡
編輯 | 宣傳中心 張軒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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