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前,大家的舊衣服一般都是留着用來做抹布、納鞋底等,現在更多的是當作垃圾直接丢掉,因為留着已經沒用了,其實舊衣服不是垃圾,扔了就太浪費了。
之所以說是浪費,大家看過一下數據就知道原因了。
目前我國90%的舊衣服都被直接丢掉了,不管是焚燒還是填埋都污染環境。而剩下的10%則被回收了,用于在出售或者粉碎後再生産。
僅是這10%,出口的舊衣服就為國家帶來了400億的市場。而用于出口的舊衣服,在舊衣服分揀廠中隻占了所有衣服的三成還不到,也就是說,如果都能出口,那就是一千多億的收入啊!
當然,全部出口不太現實,但粉碎後在生産所創造的利潤同樣不低。舊衣服可以在加工成地毯、建築材料、遮陽布等等,這些産品現在缺口非常大,經常出現斷貨的情況。
這些東西創造的利潤還在其次,關鍵是可以帶動就業,促進國内經濟循環,降低環境壓力,為我們的環保事業作出了巨大的貢獻。
所以說,舊衣服不是垃圾,扔了就是浪費……不,還可以說扔了其實就是在“犯罪”!你覺得呢?
一年“扔掉”半個大慶油田?你不要的舊衣服真的很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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