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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的古文意思及例句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1-19 03:24:01

治的古文意思及例句?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原标題:今古文的解釋張力:《論語》“道千乘之國”發微,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治的古文意思及例句?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治的古文意思及例句(今古文的解釋張力)1

治的古文意思及例句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

原标題:今古文的解釋張力:《論語》“道千乘之國”發微

《論語·學而》第五章言:“子曰:‘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本章言辭簡潔,但“道千乘之國”背後卻指涉封國與九州等重要問題,後世學者各本所學,對這些問題提出了不同的解釋方式。古文經學認為九州方萬裡、王畿方千裡、公侯之國方三百餘裡;今文經學認為九州方三千裡、王畿方千裡、公侯之國方百裡。由此推之,我們可以一窺今古文的解釋張力及其背後各自的理論特質:古文重曆史細節的補幀,并在此基礎上建構一種曆史化的經學語境;今文重義理的裁斷,并由此導向聖人的創制立法。

“道”或本作“導”,皇侃作後者,邢昺、朱熹、劉寶楠等作前者。《康熙字典》釋“道”雲:“治也。與導同。”故二字互訓,可不作區别對待。對于“千乘之國”,馬融注曰:“千乘之賦,其地千成,居地方三百一十六裡有奇,唯公侯之封,乃能容之,雖大國之賦,亦不是過焉。”包鹹則注曰:“千乘之國者,百裡之國也。古者井田,方裡為井,井十為乘,百裡之國者,适千乘也。”對于“千乘之國”之面積,馬融認為方三百一十六裡有餘,而包鹹認為方百裡。馬、包立論之不同,其背後有各自所本的經典作支撐,如何晏所言:“馬融依《周禮》,包氏依《孟子》《王制》,義疑,故兩存焉。”

馬融所依《周禮·大司徒》雲:“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裡,其食者半;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裡,其食者三之一;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裡,其食者參之一;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裡,其食者四之一;諸男之地,封疆方百裡,其食者四之一。”馬融以伯、子、男封疆皆不及千乘,所以千乘之國隻能是公侯之國。又《周禮·職方氏》雲:“方千裡曰王畿,其外方五百裡曰侯服,又其外方五百裡曰甸服,又其外方五百裡曰男服,又其外方五百裡曰采服,又其外方五百裡曰衛服,又其外方五百裡曰蠻服,又其外方五百裡曰夷服,又其外方五百裡曰鎮服,又其外方五百裡曰藩服。”故九服方萬裡。包鹹所依為《孟子》《王制》,《孟子》雲:“天子之制地方千裡,公侯之制皆方百裡,伯七十裡,子、男五十裡。”按照這種說法,千乘之國也是公侯之國。又《王制》雲:“天子之田方千裡……凡四海之内九州,州方千裡,州建百裡之國三十,七十裡之國六十,五十裡之國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國也。”故四海之内方三千裡。因此,馬、包之異為千乘之國(公侯之國)之面積為方三百一十六裡有奇或方百裡,前者的九州方萬裡、王畿方千裡,後者的九州方三千裡、王畿方千裡。通過計算可知,在《周禮》體系下,諸侯疆域遠大于王畿;在《王制》體系下,王畿為九州之一,諸侯皆難抗衡。

可以看到,《周禮》與《王制》對于封國制度與九州大小設想完全不同。《周禮》作為古文經典,《王制》作為今文經典,其折射的正是漢代以來的今古文之争,而其經義分歧又可以歸結到孔子的政治歸旨到底為何。

那麼,孔子在什麼背景下提出千乘之國的問題,其背後的關切與所指是什麼?孔子之世周文疲敝,禮壞樂崩,諸侯各自為政,天子無權号令天下,此為基本背景。依古文經學觀點,《周禮》為周公緻太平之書,故孔子舉《周禮》意圖恢複周道,回到諸侯各守其封疆、以藩屏周的政治格局中。依今文經學的說法,《王制》為素王改制之書,聖人憂王道不行、天下分裂,故作《王制》以尊天子,抑諸侯。王畿千裡,諸侯百裡,天子力量遠遠大于諸侯。按照這個思路推演下去,我們可以得出一個合理推測,即孔子之意在于構建一個王權至盛的天下結構,天子在此結構中處于絕對的領導地位。我們甚至可以說,中央集權的秦漢之制,來自聖人之意。程大璋雲:“凡政治之進,始于諸侯封建而進于中央集權。《王制》書中多尊天子而抑諸侯,說者以為孔子開後世君主專制之風,不知政治階級固必經此而後能入于共和時代也。《王制》之旨,即今政治家所言中央集權之義也。”又雲:“漢之封建與郡縣并行,景帝後諸王不能自行置相,其法實本于《王制》也。”這雖然帶有明顯的現代人視角,但其揭示的政治制度之演化未必不是孔子所考慮的,而據此樹立的孔子形象是創制立新的,而非因循保守的。

回到“道千乘之國”本身,鄭玄認為《王制》所載為殷制,皇侃沿襲鄭玄的解經思路,把包鹹“千乘之國為百裡之國”的說法理解為殷制。這樣孔子的話語背景就是在周制的時代談論殷制,那麼今文家所言孔子改制,即是孔子以殷制建立自己的新法度。還有一種可能,千乘之國為百裡之國,卻不是殷制,而是孔子通過損益三代而制定的新法度。如果孔子言及“道千乘之國”的預設背景是《周禮》所言的周制,則孔子是從周之文;而如果預設背景是《王制》,則又分出兩個可能:如果《王制》所言服制為殷制,則孔子是借殷制來攻擊凋敝的周制;如果《王制》為孔子立制改革之大法,則孔子是自己叙說一套新法度。第一種情況下,孔子想借助恢複周公之制來廓清亂世;第二種情況下,孔子以一種叛悖的方式,變周之文而從殷之質;第三種情況下,孔子為萬世立法,為改制素王。由此,緊随“道千乘之國”之後的“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五事)也具有了不同的含義:或言及古制以範圍今人,或自為新法以颠覆時政。可以看到,這個問題本質上是孔子“從周”或“改制”的問題,前者以孔子之旨為複興,後者以孔子之旨為革命。

由此可知,今古文之間的解釋張力導向不同的理論終點:古文重曆史細節的補幀,并在此基礎上建構一種曆史化的經學語境;今文重義理的裁斷,并由此導向聖人的創制立法。廖平《今古學考》雲:“《論語》因革損益,惟在制度……故今古之分,全在制度。”故孔子言及“道千乘之國”的根本歸旨在今古文的闡釋語脈下有了不同的解釋方式。我們要在梳理這種張力的過程中深化對經典的認知,以融通經典背後的義理,體悟聖賢的思想力度,在新的時代下重構傳統文化之廈,建築“文化自信”的堡壘。

(胡兆東,作者單位:中國人民大學哲學院)

責任編輯:王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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