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張某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譽、榮譽公益訴訟一案公開庭審并當庭宣判,判決被告張某在國家級新聞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6月7日,張某履行生效判決義務,就其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譽、榮譽的錯誤言論在《人民法院報》上公開賠禮道歉。
緻歉信
我深刻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袁隆平院士是我國“雜交水稻之父 ”,其一生緻力于雜交水稻技術的研究、應用與推廣,為國家及世界作出了巨大貢獻。袁隆平院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華民族共同的曆史記憶,是中華民族的脊梁和驕傲,應被我們尊崇、銘記,不容歪曲、醜化和亵渎。我非常後悔自己在網絡上發表及轉發不當言論,願意對此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在此,我對自己的不當言論向袁隆平院士及其親屬緻以誠摯的歉意,并保證以後絕不再犯,做一名守法公民。請社會公衆對我進行監督,也希望大家能夠以我為戒,提高法律意識,尊崇英雄先烈。
轉自:天津二中院
來源: 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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