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江蘇公共·新聞頻道《新聞360》報道:經常網購的人都知道,大部分的商品,都是可以适用“七天無理由退貨”條款的。有時候在網上看着喜歡的東西,也許拿到手,某個細節不喜歡了,這時候隻要不影響商家二次銷售的,都可以無理由退貨。可是,前不久,福建南平的小微,還是遭遇了網購手機退貨難的事兒。
【到貨5天就降了500元 商家“不補差價不退貨”】
今年11月1日淩晨,福建南平的小微在淘寶蘇甯易購官方旗艦店上,購買了一部小米手機,價格是2999元,使用88vip會員優惠後,實際付款2735元。店鋪承諾11月4日包裹送達,但11月6日,小微才收到手機。
小微告訴記者,11月6日收到的時候,自己聯系了商家,申請售後服務,補償15元運費。
結果到了11月11日當天,小微再次點開這款手機的銷售頁面時,發現價格已經降到了2499元,比11月1日的價格整整跌了500元。
小微提出要補差價,但是對方提出這是适用88vip會員的商品,不支持補差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條,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内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小微算了一下,店鋪降價距離自己收貨才五天,既然店鋪不同意退差價,那就直接申請退貨。由于之前小微使用售後服務退過一次郵費,因此商品鍊接的“退款”通道關閉了,小微于是聯系蘇甯易購官方旗艦店的客服,要求對方重新打開退款通道,但是依舊遭到了對方的拒絕。
【市監局協調後商家同意退貨 收取快遞卻又遇障礙】
于是小微撥打12345熱線進行了投訴,工作人員把小微的投訴轉給了蘇甯易購所屬的南京鼓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市監局的協調下,蘇甯易購官方旗艦店最終同意了小微退貨,還承諾退貨後賠償她50元錢。11月13日,小微把經過快遞員檢查過、外包裝完整無損的手機,寄回了客服人員提供的地址。
快遞軌迹顯示,11月16日,小微寄回的快遞到達蘇甯易購位于上海奉賢的退換貨中心後,收件人一直拒收。11月17日,快遞員再次上門派件,收件人仍然聯系不上,包裹最後狀态為拒收退回。之後,小微按照客服人員的指示,把退回的手機換了蘇甯易購指定的一家快遞公司重新寄出,最後對方終于确認收貨了,但貨款一直沒有退還給小微。
【“幫忙巴士”來協調 商家最終退款并賠償】
11月23日,帶着投訴人的疑問,巴士記者來到南京市鼓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小微的投訴他們此前已經受理,會再次聯系蘇甯易購積極處理,手機檢查無誤後,督促對方盡快退款。當晚,小微表示,已經收到蘇甯易購官方旗艦店退回的手機貨款。蘇甯易購還表示,其他運費與補償24小時内賠付到位。11月24日,小微收到退還的兩次快遞費和補償款共計194元。
北京瀛和(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成文清告訴記者,經營者通過網絡、電視、郵購等方式出售商品的,消費者自收到商品七日内可以要求退換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是鮮活易腐的食品、二是報紙期刊具有時效性的、三是已經拆封的,在線下載的音像制品等。經營者自收到消費者退還的商品,七日内應當退還相應貨款。
江蘇台記者/許瑩 潘越 徐明 編輯/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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