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補貼标準
蕭山區35周歲以下F類人才享受租房補貼為每人每月2000元,補貼期限最長為3年。
▍ 申請條件
關于申請人
申報人的年齡以申請時有效身份證件記載為準。夫妻雙方均符合申請條件的按高的一方享受一次。申請時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與蕭山區用人單位簽訂3年(含)以上的全職正式聘用服務合同,且在單位繳納蕭山區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或人事檔案遷入蕭山區并繳納蕭山區個人所得稅6個月以上;屬創業人員的,應持有蕭山區營業執照(擔任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近半年(含)以上完稅證明;外籍人才持有有效期内的永久居留證或浙江省“紅卡”;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往來内陸通行證;
2.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從2013年10月21日至申請之日期間在蕭山區無住房,且未享受過蕭山區範圍内相關住房(租房)優惠政策(包括安家補助)。
關于用人單位
1.企業:稅務登記注冊在蕭山區,且流轉稅(增值稅、消費稅)繳入蕭山區金庫的各類企業;
2.事業單位:在蕭山區機構編制部門辦理登記發證手續的事業單位;
3.其他用人單位:發證機關為蕭山區區級政府管理部門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基金會,蕭山區政府2017年以後引進的高校研究院、新型研發機構等。
▍ 申請流程
1.人才分類認定:申請人通過用人單位登錄“杭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申報管理系統”或“蕭山區高層次人才管理系統”,按要求申請人才分類認定,取得《杭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書》或《杭州市蕭山區F類人才認定書》;
2.個人申請申報: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蕭山區高層次人才管理系統”中的“租房補貼資格申請”模塊進行申報,按要求認真填寫相關信息,上傳申請有關材料原件的掃描件,打印系統生成的《杭州市蕭山區“金梧桐”人才安居計劃租房補貼資格申請表》(以下簡稱《租房補貼資格申請表》)。已婚人員的《租房補資格貼申請表》須先送配偶單位審核蓋章);
3.用人單位初審;
4.受理部門、區人社局、區住建局審核;
5.資金兌付。
▍ 注意事項
根據“就高不重複”享受原則,享受以下補貼人員不得再同時申請租房補貼資格:
1.申請家庭享受過蕭山區公有住房、集資合作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适用房以及批地建房等按政策優惠購(建)住房;
2.申請家庭正在享受蕭山區公廉租房貨币補貼及實物配租;
3.已申領過博士後安家補助的人員;
4.在站博士後科研人員;
5.高校應屆畢業生已在蕭山申領過畢業生補貼的人員;
6.申請家庭已在蕭山申領應屆大學生租房補貼;
7.申請家庭正在申領及已申領購房補貼;
8.已申領過正高安家補助人員;
9.已申領過教育、衛生系統發放的安家補貼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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