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眼視功能的檢查的作用?一、BCC檢查,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雙眼視功能的檢查的作用?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一、BCC檢查
調節反應,調節滞後和調節超前的測量方法,正常值為 0.25~ 0.75D。
1. 綜合驗光儀内置入被檢者遠用屈光不正矯正度數,近用瞳距。将FCC視标置于近視标杆40㎝處,将兩眼輔助鏡片的±0.50轉至90º位置(其負散軸位于90º),不需要額外增加照明,讓被檢者雙眼睜開,注視40㎝處的FCC視标。
2. 被檢者報告水平線較清晰,說明被檢者為調節滞後,在雙眼前同時增加正球鏡至橫豎線條同樣清晰,所增加的正球鏡即為其調節滞後量。
3. 被檢者報告垂直線清晰,說明被檢者為調節超前,在雙眼前同時增加負球鏡至橫豎線條同樣清晰,所增加的負球鏡即為其調節超前量。
4. 若被檢者報告水平線和垂直線同樣清晰,說明被檢者的調節反應量為零。
二、NRA檢查
負相對調節,即在集合保持相對穩定的情況下,雙眼所能減少調節的能力,正常值為 2.25~ 2.50D。
1. 被檢者舒适地坐在綜合驗光儀後,置于其遠用屈光不正矯正度數,近用瞳距,良好照明。
2. 讓被檢者雙眼同時注視40㎝近用視力表最佳視力的上一行視标。
3. 在雙眼前同時增加正球鏡,直至被檢者報告視标開始變模糊,退回前一片。記錄增加的正球鏡度數,即為其負相對調節(NRA)。
4. 檢測值正常說明無調節參與,測得的度數是真實度數; 檢測值偏低說明有調節參與,即假性近視,需要散瞳處理; 檢測值偏高說明負鏡過矯或正鏡欠矯。
三、PRA檢查
正相對調節,即在集合保持相對穩定的情況下,雙眼所能增加調節的能力,正常值>-2.50D。
1. 被檢者舒适地坐在綜合驗光儀後,置于其遠用屈光不正矯正度數,近用瞳距,良好照明。
2. 讓被檢者雙眼同時注視40㎝近用視力表最佳視力的上一行視标。
3. 在雙眼前同時增加負球鏡,直至被檢者報告視标持續模糊。記錄增加的負球鏡度數,即為其正相對調節(PRA)。
4. 檢測值若低于驗光測得近視增長的度數,被檢者無法接受新眼鏡,可通過調節訓練;
5. PRA低加上外隐斜,看近必須要戴鏡。
四、調節靈活度檢查
調節靈活度是采用±2.00D翻轉拍(Flipper拍)進行檢查,測量每一分鐘的循環次數,其單位為cpm。調節靈活度代表了調節能力、速度、持久力,在無法進行NRA、PRA檢查或者低齡兒童不合作的情況下可快速估測調節是否正常、調節和放松哪部分出現問題。正常值為單眼12cpm,雙眼8~10cpm。
1. 被檢者戴屈光不正全矯眼鏡,右眼處于打開狀态,左眼關閉。注視40cm處的0.6近視标檢查卡。
2. 檢查者将±2.00D翻轉拍鏡片的正鏡片置于被檢者右眼前,囑被檢者注視近視标檢查卡字母,當被檢者報告視标變清晰時,檢查者立即将負鏡片反轉至被檢者眼前,待被檢者報告視标變清晰時再立即反轉鏡片。記錄一分鐘被檢者看清視标的循環次數(看清+2.00D和-2.00D為一個周期)。 3. 左眼調節靈活度的檢查與右眼相同,而後進行雙眼調節靈活度的檢查。 4. 雙眼調節靈活度的檢查與單眼調節靈活度的檢查方法基本相同,隻需将兩眼都打開即可。 5. 雙眼調節靈活度測量過程中為了避免被檢者有單眼抑制現象的發生,檢查時可使用偏振鏡片。測量時被檢者戴上偏振眼鏡,若其隻能看到兩列視标說明被檢者有單眼抑制,需在記錄中标明。
五、調節幅度檢查
通過測量被檢者的調節幅度,并根據最小調節幅度公式15-0.25×年齡或查調節幅度正常值表(Donder),評估被檢者的調節幅度是否存在異常。
(一)移近法
1. 被檢查者戴屈光不正全矯眼鏡,遮蓋其左眼,正常照明。
2. 驗光師手持近用視标置于被檢查眼前40cm處,請被檢者注視其最佳視力上一行視标(通常為0.8一行視标),并以約5cm/s的速度将近用視标向被檢者移近,直至被檢者報告視标開始出現持續性模糊為止。
3. 用視标尺測量此時視标距被檢者眼鏡平面的距離,該距離的倒數即為被檢者右眼的調節幅度。同樣方法檢查左眼、雙眼的調節幅度。
(二)負鏡片法
1. 在綜合驗光儀内置人被檢者的遠用屈光不正矯正度數,遮蓋其左眼,正常照明。
2. 将近用視标置于近視标杆40cm處,讓被檢者注視最佳視力上一行視标(通常為0.8一行視标)。在該眼前逐漸增加-0.25D的負球鏡,直至被檢者報告視标首次出現持續性模糊,記錄上一片的鏡片度。
3. 所增加的負球鏡總量再加上2.50D為被檢者的調節幅度。同法檢者左眼、雙眼的調節幅度。
六、 遠、近距離水平隐斜
目前常用的隐斜視的檢查方法主要有交替遮蓋法、馬氏杆法和vonGraefe。其中後兩種方法需要在被檢者有雙眼同時視的基礎上進行。
(一)遮蓋法:本方法為定性檢查。
a) 遮蓋-去遮蓋試驗:檢查者用遮蓋闆遮住一眼,觀察遮蓋眼去遮蓋後有無轉動,如有轉動,說明病人存在顯斜視,如果遮蓋眼去遮蓋後由外向内運動,說明病人有外斜視,由内向外運動,說明有内斜視。若存在垂直方向的運動,說明有垂直斜視。去遮蓋瞬間遮蓋眼由上往下移動為該眼的上隐斜。去遮蓋瞬間遮蓋眼由下往上移動為對側眼的上隐斜。移去遮蓋闆,讓檢查者有足夠時間建立雙眼視,遮蓋另一眼,再一次觀察遮蓋眼去遮蓋後有無轉動,如移去遮蓋闆後,被遮蓋眼回到正位,而未遮蓋眼顯示斜視,那麼,被遮蓋眼為注視眼,如果,被遮蓋眼在去遮蓋後,仍然在斜視位,說明,未遮蓋眼為注視眼。
b) 交替遮蓋試驗:遮蓋-去遮蓋試驗确立注視眼,從遮蓋斜眼開始檢查。從右眼到左眼迅速移動遮蓋闆,然後再回到右眼,觀察拿走遮蓋的眼睛的運動,經過數次交替遮蓋後,用基底朝向眼睛移動方向的三棱鏡度數估計所觀察到的眼睛的移動量。不斷調整三棱鏡的度數,直到交替遮蓋時不再出現眼球運動為止。
(二)馬氏杆法:本方法須在被檢者有雙眼同時視的基礎上進行。
1. 被檢者舒适地坐在綜合驗光儀後,将室内光線調暗,驗光儀中置入其遠用屈光不正矯正度數和遠用瞳距。右眼的輔鏡片RMH調至90º(即右眼視孔内為紅色水平向馬氏杆),左眼處于開放狀态,并将旋轉棱鏡歸零後移至左眼孔前,将0位置于垂直方向。
2. 被檢者注視5米遠處的一點光源。此時右眼看到是一條紅色的豎線,左眼看到的是點光源。
3. 被檢者看到的點光源恰好在紅色豎線上,說明被檢者無水平向隐斜。
4. 被檢者看到紅色豎線在右邊,點光源在左邊,即右眼看到的像在右邊,左眼看到的像在左邊,為同側性複視,說明被檢者為内隐斜。此時在非注視眼前逐漸增加基底向外的三棱鏡,直至點剛好落在豎線上。所加的三棱鏡即為其内隐斜量。
5. 被檢者看到紅色豎線在左邊,點光源在右邊,即右眼看到的像在左邊,左眼看到的像在右邊,為交叉性複視,說明被檢者為外隐斜。此時在非注視眼前逐漸增加基底向内的三棱鏡,直至點剛好落在豎線上。所加的三棱鏡即為其外隐師以每秒2Δ的速度減少左眼的棱鏡度,直到被檢者報告上下兩個視标垂直向對齊(即兩個視标一條垂直線上)。記錄此時左眼前三棱鏡的底向和度數。
7. 繼續向同一方向移動三棱鏡,至被檢者看到視标變為一個在左下方,一個在右上方,再反方向移動三棱鏡,再次使上下兩個視标垂直向對齊。記錄此時左眼前三棱鏡的底向和度數。
8. 上述兩步中所得三棱鏡的平均值為被檢者的隐斜量。三棱鏡平均值是基底朝内的三棱鏡,則被檢者為外隐斜。平均值是基底朝外的三棱鏡,則被檢者為内隐斜。平均值是基底朝上的三棱鏡,則被檢者為下隐斜。平均值是基底朝下的三棱鏡,則被檢者為上隐斜。平均值為0,則被檢者無水平向隐斜視。
9. 将遠用瞳距調整為近用瞳距,測試距離移至近視标杆的40cm處,視标采用近用視标中的小方塊視标,按以上步驟可測得近距離水平向隐斜視。
七、 AC/A檢查
(一)梯度性AC/A值
梯度性AC/A值是指通過改變鏡片從而使調節變化1.00D後,其調節性集合量的變化。通常采用的方法是首先檢查出被檢者戴矯正眼鏡後看近的水平隐斜量,在此基礎上雙眼各加 1.00D,檢查看近的水平隐斜量,再雙眼各加-1.00D,檢查看近的水平隐斜量,兩次的差值,除以2D,即為其AC/A值。檢查梯度性AC/A值時通常采用vonGraefe法檢查近距離的水平隐斜量。正常值為3~5Δ/D。
1. 被檢者舒适地坐在綜合驗光儀後,預置被檢者的遠用屈光不正矯正度數,瞳距調整為近用瞳距。
2. 用von Graefe法檢查此時被檢者近距離的水平隐斜量,并記錄值(内隐斜即BO值記錄為+值,外隐斜即BI值記錄為-值)。
3. 雙眼在遠屈光不正矯正度數的基礎上,增加 1.00D球鏡後,檢查一次此時被檢者看近的水平隐斜量,并記錄值,再增加-1.00D球鏡後,檢查一次此時被檢者看近的水平隐斜量,并記錄值。在測量過程中讓被檢者始終保持注視視标清晰。
4. 用3步中兩次變化值,除以增加的調節量2D,即為其梯度性 AC/A值。
(二)計算性AC/A值
計算性AC/A值是根據被檢者近看至看遠時總的集合量的變化除以其調節量的變化而得。
1. 用馬氏杆法或von Graefe法查得被檢者的遠距離和近距離的水平隐斜量後,根據公式:AC/A=PD+M(Hn-Hf)計算出AC/A值。
2. 式中:PD為被檢者的遠用瞳距,以厘米為單位, M為測量近距離隐斜時所注視的距離,以米為單位。通常為40cm,即0.4米。 Hn為近距離的水平隐斜量(内隐斜記錄為+值,外隐斜記錄為-值) Hf為遠距離的水平隐斜量(内隐斜記錄為+值,外隐斜記錄為-值)
八、遠、近距離BI/BO檢查
通常使用綜合驗光儀上的旋轉棱鏡測量聚散範圍。用基底朝内(BI)和基底朝外(BO)的三棱鏡測量水平聚散力,得到模糊點、破裂點和恢複點數值。
(一)遠距離BI/BO檢查
1. 被檢者舒适地坐在綜合驗光儀後,置入其遠用屈光不正矯正度數,遠用瞳距。
2. 視标采用被檢眼最佳矯正視力上一行的單個視标。
3. 調整兩側旋轉棱鏡得到BI和BO的三棱鏡。
4. 被檢者雙眼注視單個視标,并報告模糊點和破裂點。
5. 先進行BI檢查,記錄模糊點、破裂點、恢複點。
6. 同法進行BO檢查并記錄。
7. 記錄結果:分别記錄遠距離BI和BO的模糊點/破裂點/恢複點數值。
8. 遠距離水平聚散範圍期望值:模糊點破裂點恢複點 BI 無 7±3 4±2 BO 9±4 19±8 10±4
(二)近距離BI/BO檢查
1. 被檢者舒适地坐在綜合驗光儀後,置入其遠用屈光不正矯正度數,近用瞳距。
2. 視标采用近用視标卡上的豎排小字母視标,距離40cm。
3. 調整兩側旋轉棱鏡得到BI和BO的三棱鏡。
4. 被檢者睜開眼睛注視近處豎排的單個視标,并報告模糊點和破裂點。
5. 先進行BI檢查記錄模糊點、破裂點、恢複點。
6. 同法進行BO檢查。
7. 記錄結果:分别記錄近距離BI和BO的模糊點/破裂點/恢複點數值。
8. 近距離水平聚散範圍期望值:模糊點破裂點恢複點 BI 13±4 21±4 13±5 BO 7±5 21±6 11±7
九、NPC檢查
集合近點是測量從近點到兩眼旋轉中心連線的中點的距離。集合近點的檢查結果在臨床上可以作為診斷被檢者是否存在集合功能異常的重要因素。
1. 被檢者戴上屈光不正矯正眼鏡,舒适地坐在座椅上,房間照明良好。
2. 将瞳距零位與被檢者眼外眦部對齊。
3. 将一小的調節視标(通常使用近用視标0.8行大小的視标)置于被檢者兩眼正前方40cm處。
4. 将視标以3~5cm/s的速度逐漸移近被檢者,告訴被檢者努力注視視标,并報告何時視标變成兩個,即何時發生複視。記錄此時視标至兩眼旋轉中心連線的中點的距離即為集合近點距離(破裂點值)。
5. 再将視标逐漸移遠,問被檢者何時視标又恢複成一個。記錄此時視标至兩眼回旋點連線中點的距離,即為恢複點值。
6. 記錄結果:集合近點通常記錄破裂點/恢複點值,如8cm/12cm。集合近點的期望值:6~10cm。一些人認為集合近點如果小于5cm,說明被檢者可能存在集合過度。
十 、 Worth-4-dots檢查
Worth-4-dots檢查:檢查是否存在單眼抑制、複視、雙眼視功能。
1. 被檢者舒适地坐在綜合驗光儀後,将室内光線調暗,驗光儀中置入其遠用屈光不正矯正度數和遠用瞳距。雙眼放開,用紅綠濾片(綜合驗光儀輔助片右RL左GL)分離雙眼視覺,右眼戴紅色濾光片,左眼戴綠色濾光片。
2. 出示Worth-4-dots視标,此時被檢者右眼看到2個紅色視标,左眼看到3個綠色視标。令其雙眼注視視标,說出看見幾個視标和它們的顔色。
3. 看到3個綠燈——右眼被抑制; 看到2個紅燈——左眼被抑制; 看到5個燈,2紅3綠——複視;看到4個燈,1紅2綠1混合——正常。
十一、 立體視檢查
立體視檢查:檢查是否存在立體視。
1. 被檢者舒适地坐在綜合驗光儀後,将室内光線調暗,驗光儀中置入其遠用屈光不正矯正度數和遠用瞳距。雙眼放開,用偏振濾片(綜合驗光儀輔助片P)分離雙眼視覺,出示立體視視标。
2. 令被檢者雙眼注視視标,判斷其是否有遠近感。
十二、聚散靈敏度
聚散靈感度的測量通常是采用12ΔBO和3ΔBI反轉棱鏡進行檢查,一側為12ΔBO,另一側為3ΔBI,測量每一分鐘的循環次數,其單位為cpm。
1. 被檢者戴上屈光不正全矯眼鏡,舒适地坐在座椅上,照明良好。
2. 視标采用近用視力表中的豎排小字母視标,讓被檢者雙手持近用視标置于眼前40㎝處。
3. 驗光師将12ΔBO和3ΔBI反轉棱鏡的一側棱鏡置于被檢者雙眼前,囑被檢者注視40㎝處的豎排小字母視标,并報告視标變化一列清晰的豎排标時,驗光師立即将反轉棱鏡的另一側棱鏡反轉至被檢者眼前,待被檢者再次報告視标變成一列清晰的豎排視标時再立即反轉棱鏡。記錄一分鐘被檢者把視标看成一列清晰的豎排視标的循環次數(完成12ΔBO和3ΔBI為一次循環)。
4. 記錄結果:近距離聚散靈敏度:6次/分鐘。近距離聚散靈敏度的期望值:13次/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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