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式介紹“律”之前,有必要說明一下“聿”字。“聿”,讀作yù,既表音又表意。“聿”是一個象形字,在甲骨文中寫作手握毛筆的樣子,所以被認為是“筆”(即“筆”)的本字。
手寫“聿”字演變史
所以“律”是一個形聲兼會意字。“律”的偏旁“彳”讀作“chì”,表示行走;“聿”指握筆寫字。将兩部分的字義綜合來看,“律”的本義是指拟定法令并頒布執行。
手寫甲骨文“律”字
“律”的字形在甲骨文之後就已經基本固定,僅見到少數異體字。例如,金文中的“律”右下角含有一“止”字,與左下角的“彳”一起組成“辵”字。“辵”讀作“chuò”,表示“走走停停”,含義與“彳”大緻相同,所以“律”的含義并未改變。
手寫金文異體“律”字
總的來說,“律”的演變曆程極其平淡。到了秦朝,“律”僅有的變化就是将“聿”的字形更加符号化、規範化。漢隸則一改秦小篆線條圓滑的書體風格,徹底形成今天的标準漢字。
手寫小篆和隸書“律”字
【“律”字新解】回顧一下“律”字——“彳”表示執行、“聿”表示制定;再結合上一期介紹的“法”字——“氵”表示公平、“去”表示“懲惡”,“法律”一詞就是制定行為規範、推廣到全社會執行、按照公平的原則懲惡揚善、維護正義。
手寫楷書“律”字
在過往的文章中,我還提出“遵規守道則行穩緻遠、行正心直則品德高尚”的觀點。統觀這兩個觀點不難發現:
法律是自上而下形成的,是對社會行為的規範;道德是自下而上形成的,是社會真善美的集合。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前者律他、後者律己。所以我認為:
首先,道德更多地是自我約束的工具,不是譴責他人的武器。可能有些人沒有按照道德的共識去做,但是不代表譴責者們就有勇氣完成這些事情,所以不要輕易揮動道德大棒。
其次,“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歸根結底還是道德。作為一種自上而下形成的社會規範,它決不能僅僅成為某種工具,否則會适得其反,所以執法者必須把穩這個“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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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必要對文章資料和觀點做一個說明:首先,本文主要采信《說文解字》和《康熙字典》,并參考其他主流的漢字演變解釋;其次,本文在傳播漢字文化的同時,也要兼顧今天的漢字使用規範;再次,為了表達文章主旨,有時需要做出一定的必要妥協,請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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