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情感

 > 保單是共同财産可以離婚嗎

保單是共同财産可以離婚嗎

情感 更新时间:2024-07-01 18:37:23

保單是共同财産可以離婚嗎?夫妻互保是很常見的保單配置方式,比如太太作為保單的投保人,先生作為保單的被保險人,而受益人指定為太太這樣的配置方式有其獨特的優勢,但同時也對夫妻間的感情提出很大的挑戰,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保單是共同财産可以離婚嗎?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保單是共同财産可以離婚嗎(夫妻互保的保單)1

保單是共同财産可以離婚嗎

夫妻互保是很常見的保單配置方式,比如太太作為保單的投保人,先生作為保單的被保險人,而受益人指定為太太。這樣的配置方式有其獨特的優勢,但同時也對夫妻間的感情提出很大的挑戰。

在現實操作中,經常難倒大家的問題是,夫妻互保的保單,離婚了要怎麼處理?從兩個層面上來看:夫妻離婚後,保單和受益人指定還有效嗎?

01

問題一、保單的效力

根據《保險法》的相關規定,一份人身保險能成立的其中一個前提是在保單合同訂立時,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必須具有保險利益。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也就是說我們隻能為與我們有特定關系的人投保。

而在人身保險合同中,投保人通常對四類人有保險利益:(1)本人;(2)配偶、子女、父母,即所謂的直系親屬;(3)與投保人有撫養、贍養或者扶養關系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4)與投保人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那接下來要關注的是,如果保單成立以後,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因離婚而不再具有保險利益了,那保單會繼續有效嗎?

這個問題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保險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保險法>司法解釋三》)第四條給出了明确答案,具體條文是“保險合同訂立後,因投保人喪失對被保險人的保險利益,當事人主張保險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說,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的要求僅限于合同成立時,而合同成立後即便保險利益喪失了,保險合同依然有效

但是,在現實操作中,一旦夫妻離婚,夫妻互保的保單依然面臨着繳費的不确定性。因為繳納保險費屬于投保人的義務,而在夫妻離婚後,投保人相當于就要用自己的個人财産來為前夫或前妻為被保險人的保單繼續繳費,這可能與最初的投保意願相違背。

此時可能就出現三種結果:(1)雙方鬧得比較僵,原投保人不同意繼續繳費,也不同意變更投保人,最終使得保單因欠費而失效;(2)雙方協商一緻變更投保人,同時把繳費義務也一并轉交新投保人;(3)原投保人在認為維持保單對自己有利的情況下(比如自己或者親生孩子作為保單受益人等),也可以繼續擔任投保人并繼續繳納保費,使保單一直持續下去。

總的來說,保單最終何去何從,跟夫妻離婚時的狀态以及各自在保單中的利益都是密不可分的

02

問題二、受益人指定的效力

目前大多數線上投保系統都要求投保人在受益人一欄同時寫明身份關系和姓名,那麼如果夫妻互保的保單中指定了“配偶某某某”為受益人,離婚後這種指定方式還有效嗎?

根據《<保險法>司法解釋三》第九條的規定,約定的受益人包括姓名和身份關系,保險事故發生時身份關系發生變化的,認定為未指定受益人

換言之,一旦夫妻離婚了,那麼對“配偶某某某”為受益人的指定就無效了,保單則視為沒有指定受益人,如果此時發生理賠,保險理賠金将會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産對待,在被保險人死亡時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之間進行分配,而值得注意的是前妻或前夫是沒有繼承權的。如果換一個角度,受益人指定的不是配偶,而是孩子呢?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所以,如果保單受益人指定為孩子,即便夫妻離婚了,原來的指定方式依然有效。

從這個角度看,如果夫妻感情不穩定,而又想盡量維持保單的确定性,把子女指定為受益人可能更為合适。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情感资讯推荐

热门情感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