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論壇】
作者:孫學峰(首都師範大學中國書法文化研究院副教授)
人類生活在天地之間,最基本、最主要的思想交流是通過語言來完成的。但是,語言以聲音為媒介,通過口耳相傳,往往受到時空的限制。文字通過對語言的記錄有效彌補了這一缺憾,從而為人類的文明承傳和文化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漢字貫穿中華民族的曆史,滲透進人們生活的各個方面,承載着光輝燦爛的中華文化,化解了各個地區的方言分歧,長期負擔着占世界四分之一左右人口的思想和信息交流使命。當然,我們要實現漢字的社會功能,必須訴諸特定的物質和技術手段,将其生成為視覺符号。千百年來,盡管出現了刻劃、範鑄、印刷等多種手段,總的來說,漢字的使用主要還是通過書寫來完成的。
《說文》釋“書”為“箸也”,又說,“著于竹帛謂之書”。“書”的古文字形體從聿、者聲,其中,“聿”描繪了人以右手持筆書寫的情景,“者”則意味着與“箸”或“著”音近義通的同源關系。在這裡,“箸”從“竹”,“著”從“艸”,“竹”葉下垂而“艸”葉上揚,但作為部件處在漢字的上部時都有可能被壓縮為“艹”,所以,“著”和“箸”是異寫字,具有明顯、顯著之意。這些論述體現了漢字必須經過“人”以“手”持“筆”使之“著”于竹、帛或紙等特定的物質材質,才能實現使文字由“隐”而“著”的事實。
華東師範大學書法篆刻專業研究生進行篆刻創作。新華社發
用線條生成象形符号
以書寫為主要生成手段,漢字最初通過線條生成象形符号。許慎說:“倉颉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一般認為,漢字作為表意文字,最初通過描繪客觀物象生成象形符号,之後又以象形符号組構各種合體。如此理解往往忽略了“依類象形”中“依類”的論述,即同類物象之間的比較;也沒有重視“物象之本”中“本”的含義,即更加強調同類物象之間本質特征的凸顯。比如,小篆的“馬”為“象馬頭、髦、尾、四足之形”,“象”為“象耳、牙、四足之形”。事實上,“馬”隻突出了頭部的鬃毛,“象”則強調了耳和牙,“四足”便不相區别。我們甚至可以想象,因為不具有區别性特征而逐漸混同、類化的部分是否能夠省簡?在戰國時期東方六國通行的文字中,恰好便出現了僅僅描畫出馬的頭部的“馬”字。
物象大凡具有一定的面積或體積,那麼從理論上說,通過描繪物象而生成基礎符号的漢字應該相當注重“面”或者“塊”的使用,但漢字産生以來,人們更多使用了“線”和“點”的表現手段。如果物象外輪廓簡單、特征鮮明,則描繪其輪廓,比如“日”最初為圓形,“月”是殘缺形,“田”又以縱橫交錯之形表達了田疇的意義。假如物象的外輪廓不太規則或相對複雜,則隻描繪其主幹或中心線。比如,牛頭和羊頭具有獨特的外部形态,“牛”“羊”将各自的頭、角以體現主幹的方式形成符号。倘若物象既沒有固定外形,或者物象的外形相對難以描畫,則采用描繪紋理或者脈絡的方式。比如,“毛”描繪了柔軟而易于變化的毛發,“水”則描繪了随河道流動的水流。
漢字形體趨于程式化
為追求書寫便利,漢字形體的動态生成越發趨于程式化。在漢字使用的初級階段,充分保留形體組構的理據相當必要,因為這種理據源于對客觀物象的描摹,充分保證了漢字形體本身的直觀性、形象性,進而使漢字在較短時間内成為多數人共同使用的思想與信息交流符号。
但是,僅由物象的“塊”“面”轉化為漢字表現的“線”“點”是遠遠不夠的。多數形體為了“畫成其物”,線條多“随體”而“诘诎”,使漢字在具體生成中缺乏規律性、程式化的可操作措施。許慎說的“書者,如也”,即要求如實表現客觀物象的本質特征。假如“牛”所“畫”之“物”不具備牛這一動物的本質特征,或者徑直描繪了羊的形象,便容易出現識讀錯誤或者理解歧異。如果說“書”通過書寫行為連接書寫者和漢字兩端,在古文字階段,“書”一直作為漢字這一客體訴諸使用的附庸。
從書寫者的角度考慮,這些屈從客觀物象的描摹方式亟待改進,使之逐漸可操作和程式化。所以,經過右手書寫長時間、持續的作用,漢字在動态生成中的線條逐漸由“曲”變“直”,多呈自上而下、由左向右、從右上到左下、始于左上終于右下或者自左下起而至右上止的固定走向。至于線條之間的書寫順序,也逐漸形成了從上到下、從左到右、先外後裡、先外後裡再封口、先中間後兩邊的規則;在篇章之内,多以字與字從上到下排列,行與行從右向左排列。由于各個筆畫、單個漢字到整個篇章都形成了相對固定的書寫程式,在具體生成方面,後來的漢字明顯比早期更為便利了。
漢字形體也一直發生着潛移默化的改變。自上古到秦漢,即便在整個古文字系統内部也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峄山碑》等秦刻石小篆的線條類型已經主要變為橫、直、彎、斜,在具體書寫中,橫向線條由左向右,縱向線條由上而下,彎筆主要是向右、向下,斜畫也多由右上向左下或由左上向右下,其運筆的走向已經與後來隸、楷中出現的筆畫相差無幾。“日”字不再是圓形,“月”字也不再是缺形,隻在筆道之間的交接處勉強維持着稍顯婉轉的态勢。
在漢字形體演變的過程中,各種書迹之間形體組構理據的喪失程度極不平衡。秦代統治者曾根據“史籀大篆”整理為“小篆”向全國推行,而不顧及當時已經盛行的古隸。也曾有中山王鼎等文字,為了求得平面排布的美觀,線條故作宛曲之态。客觀地說,這種處理方法與“随體诘诎”有本質的不同,甚至會進一步削弱形體組構的理據。我們今天無意于辯論各種書迹形态的優劣高下,但通過對各種形态的考察,确實可以看出人們在不同曆史階段遇到具體問題時對形體組構的理據、動态生成的便利和平面排布的美觀之間的考量。
尋求人與字的平衡
以書寫為動力,漢字經過長期的隸變,由古文字過渡為今文字,由篆書而嬗變為隸、楷。
人們經常将通行于秦代和秦以前的正體文字稱為古文字,而将在此之後通行的文字稱之為今文字;或者就字體而言,古文字多表現為篆書,今文字呈現為隸、楷。由于漢字作為使用客體與書寫者作為使用主體,一開始便發生着各種鬥争和妥協,隸變也便成為漢字形體變化的必然,其結果隻在于“人”和“字”之間尋求合适的平衡點。
《說文》釋“隸”為“附箸”,前文已經談到,“箸”即“著”,而“著”的“艹”和“者”在粘連之後即可草寫為“着”,所以,“附箸”就是“附着”,“隸”有從屬、輔助等意義。“從屬”在于說明一種事物的依附地位,“輔助”則強調處于從屬地位的事物對主要事物的作用。相對于篆書,隸書最為明顯的特征有二:一是較大程度地破壞了漢字形體組構的理據,其解讀必須依附于對篆書的溯源;二是由于書寫速度較快,極大提高了思想與信息交流的效率,對篆書的使用起到了輔助作用。
由于戰國之前的墨迹資料所見極少,對于隸變的過程也很難勾勒形成系統的脈絡。漢字從最初由客觀物象形成符号,直至小篆線條的程式化和日常書寫凸顯筆道形态,都為隸書的形成打下堅實基礎。早期的隸書在形體組構方面與篆書并無太大差異,隻是盡力将線條拉直、縮短,但在此之後,各種變化開始由隐而顯、從微及著,逐漸與篆書形成明顯分野。與此同時,伴随隸書的使用範圍愈加寬泛,篆書在西漢中晚期之後逐漸退出其作為主流字體的舞台。
前輩學者揭示了漢字由篆書逐漸過渡到隸書過程中理據不斷喪失的狀況,也暗示了其他方面的一些情況。比如,篆書在書寫中已經大量存在“科鬥書”,至刊刻時又一律變為“劃線”或“劃道”,說明那個時代的人們還不具備自覺的筆畫意識。當然,在單個線條的走向基本符合右手書寫的生理機能後,人們便會更為深入地探讨各個筆道的書寫方法,使漢字書寫由線條迅速衍生出筆畫的概念,也使漢字的動态生成過程更為便利。
隸書在使用中經曆了兩次系統的規範和整理:一次是在東漢時期,大量的碑版對日常書寫中的簡牍隸書加以整饬、嚴正、端雅,剔除了已經出現的鈎、提等筆畫形态,強化了橫向筆畫的波磔和縱向筆畫的相背态勢,形成了盛極一時的“八分書”;另一次則是東漢末期之後逐漸形成了楷書,并在很長一段時間内使新産生的楷書沿襲了“隸書”的名稱。我們在不同環境中應該對隸書這一名稱作相對靈活的理解——廣義的隸書是對今文字的統稱,既包括與篆書并行使用的古隸,也包括東漢時期通行的八分書,還包括後世廣泛使用的楷書;狹義的隸書則因為楷書逐漸盛行并成為字體的專名而被排除在外。
《光明日報》( 2021年01月17日05版)
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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