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八條、第十二條相關規定:
“稅前扣除憑證按照來源分為内部憑證和外部憑證。内部憑證是指企業自制用于成本、費用、損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會計原始憑證。内部憑證的填制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會計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
企業取得私自印制、僞造、變造、作廢、開票方非法取得、虛開、填寫不規範等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的其他外部憑證,不得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那麼,憑證的填制和使用具體要求有哪些呢?今天小編就結合《财政部關于印發<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通知》(财會字[1996]19号)第四十八至第五十三條相關規定,為各位納稅人講講關于憑證填制和使用的具體要求事項。
1/原始憑證的七項基本要求
(一)原始憑證的内容必須具備:憑證的名稱;填制憑證的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内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二)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者蓋章;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單位領導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本單位公章。
(三)凡填有大寫和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金額必須相符;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驗收證明;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證明。
(四)一式幾聯的原始憑證,應當注明各聯的用途,隻能以一聯作為報銷憑證。一式幾聯的發票和收據,必須用雙面複寫紙(發票和收據本身具備複寫紙功能的除外)套寫,并連續編号。作廢時應當加蓋“作廢”戳記,連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毀。
(五)發生銷貨退回的,除填制退貨發票外,還必須有退貨驗收證明;退款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或者彙款銀行的憑證,不得以退貨發票代替收據。
(六)職工公出借款憑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之後。收回借款時,應當另開收據或者退還借據副本,不得退還原借款收據。
(七)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經濟業務,應當将批準文件作為原始憑怔附件,如果批準文件需要單獨歸檔的,應當在憑證上注明批準機關名稱、日期和文件字号。
注意事項
原始憑證不得塗改、挖補,發現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出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開出單位的公章。
2/填制記賬憑證的六項基本要求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要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可以分為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也可以使用通用記賬憑證。記賬憑證的基本要求分為以下六項:
(一)記賬憑證的内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号;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稽核人員、記賬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者蓋章。收款和付款記賬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者蓋章。以自制的原始憑證或者原始憑證彙總表代替記賬憑證的,也必須具備記賬憑證應有的項目。
(二)填制記賬憑證時,應當對記賬憑證進行連續編号。一筆經濟業務需要填制兩張以上記賬憑證的,可以采用分數編号法編号。
(三)記賬憑證可以根據每一張原始憑證填制,或者根據若幹張同類原始憑證彙總填制,也可以根據原始憑證彙總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類别的原始憑證彙總填制在一張記賬憑證上。
(四)除結賬和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外,其他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如果一張原始憑證涉及幾張記賬憑證,可以把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後面,并在其他記賬憑證上注明附有該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的編号或者附原始憑證複印機。一張複始憑證所列支出需要幾個單位共同負擔的,應當将其他單位負擔的部分,開給對方原始憑證分割單進行結算,原始憑證分割單必須具備原始憑證的基本内容。
(五)如果在填制記賬憑證時發生錯誤,應當重新填制。已經登記入賬的記賬憑證,在當年内發現填寫錯誤時,可以用紅字填寫一張與原内容相同的記賬憑證,在摘要欄注明“注銷某月某日某号憑證”字樣,同時再用藍字重新填制一張正确的記賬憑證,注明“訂正某月某日某号憑證”字樣。如果會計科目沒有錯誤,隻是金額錯誤,也可以将正确數字與錯誤數字之間的差額,另編一張調整的記賬憑證,調增金額用藍字,調減金額用紅字。發現以前年度記賬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用藍字填制一張更正的記賬憑證。
(六)記賬憑證填制完經濟業務事項後,如有空行,應當自金額欄最後一筆金額數字下的空行處至合計數上的空行處劃線注銷。
3/填制會計憑證相關要求
在實際工作中絕大多數企業已經采用了電子記賬方式,考慮到還有一部分企業采用手工記賬方式,那麼小編對填制會計憑證相關要求分别從手工記賬與電子記賬兩個方面進行講述。
采用手工記賬方式,填制會計憑證,字迹必須清晰、工整,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阿拉伯數字應當一個一個地寫,不得連筆寫。阿拉伯金額數字前面應當書寫貨币币種符号或者貨币名稱簡寫和币種符号。币種符号與阿拉伯金額數字之間不得留有空白。凡阿拉伯數字前寫有币種符号的,數字後面不再寫貨币單位。
(二)所有以元為單位(其他貨币種類為貨币基本單位,下同)的阿拉伯數字,除表示單價等情況外,一律填寫到角分;元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寫“00”,或者符号“-”; 有角無分的,分位應當寫“0”,不得用符号“-”代替。
(三)漢字大寫數字金額如零、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等,一律用正楷或者行書體書寫,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 、十等簡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簡化字。大寫金額數字到元或者角為止的,在“元”或者 “角”字之後應當寫“整”字或者“正”字;大寫金額數字有分的,分字後面不寫“整”或 者“正”字。
(四)大寫金額數字前未印有貨币名稱的,應當加填貨币名稱,貨币名稱與金額數字之間不得留有空白。
(五)阿拉伯金額數字中間有“0”時,漢字大寫金額要寫“零”字;阿拉伯數字金額中間連續有幾個“0”時,漢字大寫金額中可以隻寫一個“零”字;阿拉伯金額數字元位是 “0”,或者數字中間連續有幾個“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時,漢字大寫金額 可以隻寫一個“零”字,也可以不寫“零”字。
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對于機制記賬憑證,要認真審核,做到會計科目 使用正确,數字準确無誤。打印出的機制記賬憑證要加蓋制單人員、審核人員、記賬人員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印章或者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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