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技投資》龍敏
因直播間涉嫌賭博,鬥魚再度引發輿論關注。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上海的張女士發現兒子在過去一年間沉迷于鬥魚(doyu.us)直播間裡的“預言”互動競猜。通過購買“魚丸”下注,張女士的兒子在數個直播間裡持續參與“預言”競猜,前後共輸掉140萬元。張女士認為“這是賭博,直播平台應該對此負責”,要求鬥魚退還兒子“賭輸”的140萬元,目前武漢當地警方已對其中一位主播立案。記者就此事緻函鬥魚,截至發稿,鬥魚方面尚未作出回應。
鬥魚直播間是否涉賭?鬥魚是否需要對此負責?高文律師事務所顧問律師鄭文豔表示,鬥魚為主播提供了直播的房間,對直播間的違法行為應起到監管作用。如果是涉資巨大的直播涉賭行為,鬥魚理應覺察到異常,如若沒有采取任何行動制止該行為,其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如果鬥魚平台明知該房間内進行網絡賭博和從事違法犯罪行為,仍為其提供平台,則構成共犯。
與此同時,青少年在直播平台上的“打賞”行為引發關注,有的主播以抽獎返利為由誘導青少年使用父母手機對其進行充值、打賞,鬥魚推出“青少年模式”卻“并非強制”,律師提醒,“青少年模式”非平台免責金牌,同時家長應注意存證及防範。
直播間互動遊戲疑涉賭
當記者進入鬥魚平台某主播的直播間時,“預言”活動正在進行。“謝謝寶爸送出的福袋!哇!謝謝我團哥送出的大飛機!祝我團哥身體健康······”随着手機屏幕上不斷閃現粉絲送禮物的數量,該主播興奮地喊道。
直播間内,主播正在通過麻将遊戲“開局能不能有賴子”邀請用戶競猜,如果猜“能”,預言成功得1.8倍魚丸;如果猜“不能”,預言成功得1.5倍魚丸。每次押注最少需要10個魚丸,無上限。大約幾分鐘後,主播公布第三局結果,答案為“能”。這時直播間聊天室一條消息顯示“恭喜‘飛舞88’參與預言獲得63.5萬魚丸!為主播加熱度上熱門!”
根據“預言”玩法介紹,主播用各種遊戲開盤,用戶則使用“魚丸”參與預言,參與者可以根據不同的賠率來押注主播發起的預言。記者看到,平台上每天都有大量主播在玩這種互動預言,每個人都可以進去下注。
“魚丸”是鬥魚的虛拟道具,可以通過簽到、完成平台任務、參與平台活動、玩推廣遊戲等途徑獲得,也可以通過贈送“福袋”獲得,贈送一個“福袋”需要花費一個“魚翅”,“福袋”和“魚翅”均可以使用人民币直接購買,價格均為一個一元人民币。當贈送給主播一個“福袋”之後,平台大約會返還1000個魚丸,即一塊錢購買“福袋”或“魚翅”并贈予主播後會得到1000個魚丸。此外,“魚丸”“魚翅”還可以用來“購買”禮物送給主播。
記者進入主播榜熱度最高的主播直播間看到,當天“收益榜”排名第一的用戶赢得魚丸數為2313.4萬,“天台榜”排名第一的用戶輸掉的魚丸數為2371.6萬;而當周“收益榜”排名第一的用戶赢得魚丸數為2億,“天台榜”排名第一的用戶虧損的魚丸數為1.8億。根據鬥魚平台介紹,主播收到“魚翅禮物”可以獲得相應收益,“魚丸”隻能增加主播經驗。
不過,據張女士兒子透露,“魚丸”可以通過“中間商”買入,還可以通過他們來“換錢”。記者搜索QQ群發現,有不少做鬥魚魚丸交易的QQ群,記者以賣魚丸為由進入其中一個群。一位回收魚丸的人士告訴記者,回收價格大概是每1萬魚丸價格4-5塊,購買魚丸則是10萬起購,10萬個魚丸價格為82元。“魚丸的市場,得靠我們這些中間力量了”,另一位回收魚丸的人士在群裡說到。除此之外,“中間商”還承接“主播業務、貴族代挂、福星任務”等各種鬥魚業務,幫助主播提升熱度。
記者注意到,鬥魚平台“互動預言玩法介紹”後面附有一份“鄭重聲明”,用醒目的藍底白字通欄顯示,聲明稱:請用戶通過官方渠道獲取魚丸,鬥魚平台官方嚴厲打擊一切通過線下交易方式買賣魚丸,如有損失責任自負。鬥魚方面也曾回應稱,用戶個人賬号充值或活動獲贈魚丸隻能贈送或消費,無法提現。
對此,北京國标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景博文告訴記者,鬥魚的官方聲明實際是在告知用戶,限制虛拟貨币與人民币的兌換,這種告知會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或減輕鬥魚的責任。毋庸置疑,這些“倒賣者”不僅違反了平台規則,還極有可能構成犯罪。如果“倒賣者”既參與下注,又提供兌換,則很可能構成賭博罪,“盡管如此,鬥魚還需繼續健全投訴機制,包括發現有違法人員倒賣遊戲币的行為,需要采取一定措施制止此類行為”。
“青少年模式”豈是免責金牌
在這些直播間,有不少未成年人參與其中,引來諸多家長擔憂。
黑貓投訴平台顯示,多名家長投訴稱自己未成年的孩子被主播誘導充值刷禮物,打賞主播,花費金額從幾十元到幾萬元不等,家長均要求鬥魚平台退還損失。一位家長的累計消費達9.9萬元,該用戶投訴稱,自己孩子從2019年10月開始背着大人悄悄玩鬥魚直播,到2020年3月已消費9萬餘元,雖然向鬥魚申請了退款,但對方一直以證據不足為由拒絕受理。
一位家長告訴記者:“我家孩子前後三個月一共在鬥魚平台花費了3萬餘元,全部用來打賞主播的,好像主播承諾可以給孩子當陪練,幫他打遊戲過關,所以孩子就一直給主播打賞。另外據我所知,孩子身邊還有七八位同學也花費巨額打賞了平台主播,最多的一位同學打賞了七八萬元。”
鬥魚用戶續先生向記者透露,很多主播會在直播間内設置抽獎活動,通過誘導性話語讓大家打賞禮物,稱打賞得越多,中獎的概率越大。但在實際抽獎過程中,很少有人能中獎。“差不多每次中獎的都是同一個人,估計就是‘托’了,我認識的朋友中,有人幾天下來打賞了十幾萬元,也沒看到中獎,這不就是賭博嗎?”
另一位家長告訴記者,自己孩子還不到8歲,鬥魚平台主播以抽獎返利為由誘導孩子多次使用父母手機充值、打賞主播,共花費2350元。但在要求平台退款時也犯了難,“退款要提交戶口本、出生證明等信息資料,考慮到個人隐私安全,我們覺得這樣退款不合理,即使提交了,也不知道能不能退。”
因為未成年人沖動消費和巨額打賞,不少家長面臨着維權的處境。上述家長提到,自己就此事向鬥魚提起了退款申請,但事情已經過去将近半年,鬥魚一直以提交各種材料為由延遲辦理。“每次提交一遍材料後鬥魚承諾會盡快辦理,過了一段時間再去詢問處理情況,便會要求你再提交新的材料,現在我已經把戶口本、身份證、親子号證明、充值記錄等等證明都提交上去了,再去詢問退款進度,平台又稱還得提供孩子學籍證明、錢款來源,不知道要配合到哪一年。”
基于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鬥魚平台推出了“青少年模式”。在該模式下,平台會精選一批适合未成年人觀看的優質内容,且無法在鬥魚進行打賞、購買兌換、彈幕評論、視頻直播等互動性操作;另外每日22時至次日6時無法使用鬥魚APP,若單日累計使用時長超過40分鐘,需要輸入監護密碼才能繼續使用。
不過,記者注意到,平台不會自動跳轉至“青少年模式”,也沒有強制實名認證的規定,“青少年模式”有流于形式之嫌。多位家長向記者反映,家長不可能24小時盯着孩子,小孩自制力差,也不會主動去設置“青少年模式”,注冊正常賬戶隻需要提供手機号即可,因此“青少年模式”在他們看來基本形同虛設。
景博文律師向記者表示,目前大部分平台都有“青少年模式”,但不能因為存在這個模式,就可以全部免除責任。一般來講,“青少年模式”會被法院認定為未實名認證或者未提供“人臉識别系統”而不被平台的抗辯意見所采納。家長需要保留好證據,打印全部的銀行流水,并說明為何自己的手機被小孩所掌握。一般發生在疫情期間,法院會考慮是否因線上教育,孩子已經主動掌握父母的手機,從而認定屬于未成年人使用父母手機的操作。
鄭文豔律師則認為,根據《民法典》規定,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适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充值金額若過大,家長可以以孩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為由,要求平台退款。如果平台沒有推出實名認證,家長需證明是孩子進行的充值,結合過往判例來看,可以從時間特征、行為特征、用戶注冊信息私密性、充值特征等情況綜合舉證證明”,鄭文豔律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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