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入職的注意事項?辦理入職手續的時候一定要在網上查詢這家公司是否正軌因為現在的公司多了去了,有的公司純粹的就是私自開設個辦公場所,然後吸引大量的人才所以你必須要看好這家公司的營業執照等證件,以及法人證件,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七大入職的注意事項?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辦理入職手續的時候一定要在網上查詢這家公司是否正軌。因為現在的公司多了去了,有的公司純粹的就是私自開設個辦公場所,然後吸引大量的人才。所以你必須要看好這家公司的營業執照等證件,以及法人證件。
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一定要詳細閱讀細則。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一定要詳細閱讀每一條,因為有的時候你可能隻是覺得公司不錯,然後就直接簽署了合同,對立面的一些條款都不是特别的了解,所以一定要認真閱讀勞動協議。
要是有什麼不合法條款拒絕簽訂協議。要是公司有抵押,有扣押,有保管畢業證等行為,都是不符合勞動法的,所以你可以起訴這個公司,拒絕簽訂這樣不公平的勞動協議,才能讓你更好的得到合法權益。
合同上面要寫清楚試用期,工資等情況。寫清楚工資的發放情況,才能對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到時候要是有欠薪或者不給支付薪水的情況發生,就可以拿着協議去打官司來赢得自己該得的費用。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審查。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因此,招用勞動者時,要求其提供與前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并保留原件。如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其原單位出具同意該員工入職的書面證明。
合同簽訂要及時。2008年《勞動合同法》生效實施後,大家應該聽過在社會上流傳的一句話,即‘勞動合同就是錢’,由此可見,勞動合同的重要性非同一般。因此,在勞動合同的簽訂上,人力資源管理者應予以高度重視,高效的勞動合同簽訂,不僅能有效的避免雙倍工資的風險,同時,也能有效的強化用人單位的用工自主權,更能在勞動争議發生後,有效的控制用人單位的舉證責任。
告知義務要盡到。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内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産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可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均有如實告知義務,區别在于:用人單位告知義務要主動,勞動者則無需主動告知。如果用人單位未履行告知義務,勞動者則有權以企業未履行告知義務為由,主張合同無效,對于無效的勞動合同,在确認其無效的同時,如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動者有權要求企業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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