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實務」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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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415030 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
1A415031 常用地基處理方法
一、換填地基
換填地基壓實标準要求:
換填材料為灰土、粉煤灰時,壓實系數為≥0.95;其他材料時,壓實系數為≥0.97。
換填地基施工時,不得在柱基、牆角及承重窗間牆下接縫;上下兩層的縫距不得小于500mm,接縫處應夯壓密實;灰土應拌合均勻并應當日鋪填夯壓,灰土夯壓密實後 3d 内不得受水浸泡;粉煤灰墊層鋪填後宜當天壓實,每層驗收後應及時鋪填上層或封層,防止幹燥後松散起塵污染,同時禁止車輛碾壓通行。
二、 夯實地基
一般有效加固深度 3〜10m。
施工要求有:
(1 )強夯置換處理地基必須通過現場試驗确定其适用性和處理效果。強夯和強夯置換施工前,應在施工現場有代表性的場地上選取一個或幾個試驗區,進行試夯或試驗性施工。每個實驗區面積不宜小于 20m x 20m。
(4) 當場地表土軟弱或地下水位較高時,宜采用人工降水或鋪填一定厚度的砂石材料,使地下水位低于坑底面以下 2m。
(5) 施工前應查明影響範圍内地下構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位置,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保護。
(6) 夯實地基施工結束後,應根據地基土的性質和采用的施工工藝,待土層休止期結束後,方可進行基礎施工。
三、 複合地基
1. 水泥粉煤灰碎石樁複合地基
簡稱 CFG 樁,是在碎石樁的基礎上摻入适量石屑、粉煤灰和少量水泥,加水拌合後制成具有一定強度的樁體。适用于處理黏性土、粉土、砂土和自重固結完成的素填土地基。
根據現場條件可選用下列施工工藝:
(1) 長螺旋鑽孔灌注成樁: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的黏性土、粉土、素填土、中等密實以上的砂土地基;
(2) 長螺旋鑽中心壓灌成樁:适用于黏性土、粉土、砂土和素填土地基;
(3) 振動沉管灌注成樁:适用于粉土、黏性土及素填土地基;
(4) 泥漿護壁成孔灌注成樁:适用地下水位以下的黏性土、粉土、砂土、填土、碎石土及風化岩等地基。
2. 灰土擠密樁複合地基
适用于處理地下水位以上的粉土、黏性土、素填土、雜填土和濕陷性黃土等地基,可處理地基的厚度宜為 3〜15m。當以消除 d:層的濕陷性為目的時,可選用土擠密樁;以提高地基承載力或增強水穩性時,宜選用灰土擠密樁。當地基土的含水量大于 24%、飽和度大于65%時,應通過現場試驗确定其适用性。
3. 振沖碎石樁和沉管砂石樁複合地基
适用于擠密松散砂土、粉土、粉質黏土、素填土和雜填土等地基,以及用于可液化地基。飽和黏性土地基,如對變形控制不嚴格,可采用砂石樁作置換處理。
振沖樁樁體材料可采用含泥量不大于 5%的碎石、卵石、礦渣和其他性能穩定的硬質材料,不宜采用風化易碎的石料。對 30kW(55kW、75kW)振沖器,填料粒徑宜為 20〜80mm ( 30〜100mm、40〜150mm)。沉管樁樁體材料可用含泥量不大于 5%的碎石、卵石、角礫、圓礫、礫砂、粗砂、中砂或石屑等硬質材料,最大粒徑不宜大于 50mm。
4. 夯實水泥土樁複合地基
适用于處理地下水位以上的粉土、黏性土、素填土和雜填土等地基。土料有機質含量不應大于 5%,不得含有凍土和膨脹土。宜選用機械成孔,處理地基深度不宜大于15m,當采用洛陽鏟人工成孔時,深度不宜大于 6m。
5. 水泥土攪拌樁複合地基
(1) 适用于處理正常固結的淤泥、淤泥質土、素填土、黏性土(軟塑、可塑)、粉土(稍密、中密)、粉細砂(松散、中密)、中粗砂(松散、稍密)、飽和黃土等土層。
不适用于含大孤石或障礙物較多且不易清除的雜填土、欠固結的淤泥、遊泥質土、硬塑及堅硬的黏性土、密實的砂類土,以及地下水滲流影響成樁質量的土層。
(2) 水泥土攪拌樁的施工工藝分為漿液攪拌法和粉體攪拌法。可采用單軸、雙軸、多軸攪拌或連續成槽攪拌形成柱狀、壁狀、格栅狀或塊狀水泥土加固體。
(3) 水泥土攪拌樁用于處理泥炭土、有機質土 PH 值小于 4 的酸性土、塑性指數大于 25 的黏土或在腐蝕性環境中以及無工程經驗的地區采用時,必須通過現場和室内試驗确定其适用性。
6. 旋噴樁複合地基
(1)适用于處理淤泥、淤泥質土、黏性土(流塑、軟塑和可塑)、粉土、砂土、黃土、素填土和碎石土等地基。高壓旋噴樁施工根據工程需要和土質條件,可選用單管法、雙管法和三管法;旋噴樁加固體形狀分為柱狀、壁狀、條狀和塊狀。
(2)旋噴注漿宜采用強度等級為 42.5 級的普通矽酸鹽水泥,根據需要可加人适量的外加劑及摻合料。外加劑和摻合料的用量,應通過試驗确定。水泥漿液的水灰比宜為 0.8 - 1.2。
四、注漿加固
(1)适用于地基的局部加固處理,适用于砂土、粉土、黏性土和人工填土等地基加固。加固材料選用水泥漿液、矽化漿液和堿液等固化劑。
(2) 對軟弱土處理,可選用以水泥為主劑的漿液,也可選用水泥和水玻璃的雙液型混合漿液,在有地下水流動的情況下,不應采用單液水泥漿液;砂土和黏性土宜采用壓力雙液矽化注漿;堿液注漿加固适用于處理地下水位以上滲透系數為 0.10〜2.0m/d 的濕陷性黃土地基,在自重濕陷性黃土場地采用時應通過試驗确定其适應性。
(3) 當既有建築地基進行注漿加固時,應對既有建築及其鄰近建築、地下管線和地面的沉降、傾斜、位移、裂縫進行監測,并應采用多孔間隔注漿和縮短漿液凝固時間等措施,減少既有建築基礎因注漿而産生的附加沉降。
五、微型樁加固
适用于新建建築物地基處理和既有建築地基加固。按樁型和施工工藝可分為樹根樁、預制樁和注漿鋼管樁等。以上樁型均适用于淤泥質土、黏性土、粉土、砂土、人工填土等地基處理;樹根樁又适用于淤泥、碎石土,預制樁又适用于淤泥。
1A415032 樁基礎施工
一、鋼筋混凝土預制樁
(一) 錘擊沉樁法(噪音大,對周圍環境影響大)
(1)施工程序:确定樁位和沉樁順序→樁機就位→吊樁喂樁→校正→插擊沉樁→接樁→再錘擊沉樁→送樁→收錘→切割樁頭。
(2)施工要求有:
1)預制樁的混凝土強度達到 70%後方可起吊,達到 100%後方可運輸和打樁。
2) 單節樁采用兩支點起吊時,吊點距樁端宜為 0.2L (樁段長)。吊運過程中嚴禁采用拖拉取樁方法。
3) 接樁接頭宜高出地面 0.5〜1m。接樁方法分為焊接、螺紋接頭和機械齧合接頭等。
4) 樁錘的選用應根據地質條件、樁型、樁的密集程度、單樁豎向承載力以及施工條件等因素确定。
5) 沉樁順序應按先深後淺、先大後小、先長後短、先密後疏的次序進行。對于密集樁群應控制沉樁速率,宜從中間向四周或兩邊對稱施打;當一側毗鄰建築物時,由毗鄰建築物處向另一方向施打。
6) 錘擊樁終止沉樁标準有:
a) 終止沉樁應以樁端标高控制為主,貫入度控制為輔,當樁終端達到堅硬,硬塑黏性土,中密以上粉土、砂土、碎石土及風化岩時,可以貫人度控制為主,樁端标高控制為輔;
b) 貫人度達到設計要求而樁端标高未達到時,應繼續錘擊3陣,按每陣10擊的貫人度不大于設計規定的數值予以确認。
(二) 靜力壓樁法
(1 )施工程序:測量定位→壓樁機就位→吊樁、插樁→樁身對中調直→靜壓沉樁→接樁→再靜壓沉樁送樁→終止壓樁→檢查驗收→轉移樁機。
(2)施工要求:
1) 施工前進行試壓樁,數量不少于 3 根。
2) 壓樁設備應根據最大壓樁阻力、樁的截面尺寸、單樁豎向極限承載力、樁端持力層土層情況、穿越土層情況等條件選擇。壓樁機提供的最大壓樁力應大于考慮群樁擠密效應的最大壓樁阻力,并應小于機架重量和配重之和的 0.9 倍。
3) 采用靜壓樁的基坑,不應邊挖樁邊開挖基坑。
4) 樁接頭可采用焊接法,或螺紋式、齧合式、卡扣式、抱箍式等機械快速連接方法。焊接、螺紋接樁時,接頭宜高出地面 0.5〜lm;齧合式、卡扣式、抱箍式方法接樁時,接頭宜高出地面 1〜1.5m。
5) 送樁深度不宜大于 10〜12m。送樁深度大于 8m,送樁器應專門設計。
6) 沉樁施工應按“先深後淺、先長後短、先大後小、避免密集”的原則進行。施工場地開闊時,從中間向四周進行;場地狹長時,從中間向兩端對稱進行;沿建築物長度線方向進行。
7) 同一承台樁數大于 5 根時,不宜連續壓樁。密集群樁區的靜壓樁不宜 24h 連續作業,日停歇時間不宜少于 8h。
8) 靜壓樁終止沉樁标準有:
a) 靜壓樁應以标高為主,壓力為輔。摩擦樁應按樁頂标高控制;端承摩擦樁,應以樁頂标高控制為主,終壓力控制為輔;端承樁應以終壓力控制為主,樁頂标高控制為輔;
b) 終壓連續複壓時,對于冬土深度大于或等于 8m 的樁,複壓次數可為 2〜3 次,入土深度小于 8m 的樁,複壓次數可為 3〜5 次;
c)穩壓壓樁力不應小于終壓力,穩壓時間宜為 5〜10s。
二、鋼筋混凝土灌注樁
(一)泥漿護壁灌注樁
1. 泥漿護壁鑽孔灌注樁施工工藝流程:
場地平整→樁位放線→開挖漿池、漿溝→護筒埋設→鑽機就位、孔位校正→成孔、泥漿循環、清除廢漿、泥渣→清孔換漿→終孔驗收→下鋼筋籠和鋼導管→二次清孔→澆築水下混凝土→成樁。
2. 施工要求:
(1)應進行工藝性試成孔,數量不少于 2 根。
(2) 護壁泥漿可釆用原土造漿,不适用的土層應制備泥漿。施工時,鑽孔内泥漿液面高岀地下水位 0.5m。
(3) 正、反循環成孔機具應根據樁型、地質條件及成孔工藝選擇,砂土層成孔宜選用反循環鑽機。
(4) 沖擊鑽成孔遇岩石表面不平或遇孤石時,應向孔内投入黏土、塊石,将孔底表面填平後低錘快擊,形成擠密平台,再進行正常沖擊。
(5) 多支盤灌注樁成孔可采用泥漿護壁成孔、幹作業成孔、水泥注漿護壁成孔、重錘搗擴成
孔等方法。
(6) 清孔可采用1正循環清孔、2泵吸反循環清孔、3氣舉反循環清孔等方法。清孔後孔底沉渣厚度要求:端承型樁應不大于 50mm,摩擦型樁應不大于 100mm,抗拔、抗水平荷載樁應不大于 200mm。
(7) 鋼筋籠宜分段制作,接頭宜采用焊接或機械連接,接頭應相互錯開。
(8) 水下混凝土強度應按比設計強度提高等級配置,坍落度宜為 180〜220mm;水下混凝土灌注應采用導管法連續灌注;水下混凝土超灌高度應高于設計樁頂标高 lm 以上,充盈系數不應小于 1。
(9) 樁底注漿導管應釆用鋼管,單根樁上數量不少于兩根。注漿終止條件應控制注漿量與注漿壓力兩個因素,以前者為主。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即可終止注漿:
1)注漿總量達到設計要求;
2)注漿量不低于 80%,且壓力大于設計值。
(二) 沉管灌注樁
沉管灌注樁施工可選用單打法、複打法或反插法。單打法适用于含水量較小土層,複打法或反插法适用于飽和土層。
(1)沉管灌注樁成樁過程為:樁機就位→錘擊(振動)沉管→上料→邊錘擊(振動)邊拔管,并繼續澆築混凝土→下鋼筋籠,繼續澆築混凝土及拔管→成樁。
(2)施工要求:
1) 樁管沉到設計标高并停止振動後應立即澆築混凝土。管内灌滿混凝土後應先振動,再拔管。拔管過程中,應分段添加混凝土,保持管内混凝土面不低于地表面或高于地下水位 1〜1.5m。
2) 樁身配鋼筋籠時,第一次混凝土應先澆至籠底标高,然後放置鋼筋籠,再澆混凝土到樁頂标高。
3) 沉管灌注樁全長複打樁施工時,第一次灌注混凝土應達到自然地面,複打施工應在第一次澆築的混凝土初凝之前完成。初打與複打的樁中心線應重合。
(三) 人工挖孔灌注樁
人工挖孔灌注樁護壁方法可以釆用現澆混凝土護壁、噴射混凝土護壁、磚砌體護壁沉井護壁、鋼套管護壁、型鋼或木闆樁工具式護壁等多種,應用較廣的是現澆混凝土分段護壁。樁淨距小于2.5m 時,應采用間隔開挖和間隔澆築,且相鄰排樁最小施工間距不應小于 5m。孔内挖土次序宜先中間後周邊,擴底部分應先挖樁身圓柱體,再按擴底尺寸從上而下進行。
三、樁基檢測技術
1. 可分為施工前,為設計提供依據的試驗樁檢測,主要确定單樁極限承載力;樁基施工後,為驗收提供依據的工程樁檢測,主要進行單樁承載力和樁身完整性檢測。
2. 樁基檢測的方法和目的
(1)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試驗。目的确定單樁豎向抗壓極限承載力;判定豎向抗壓承載力是否滿足設計要求;通過樁身應變、位移測試,測定樁側、樁端阻力,驗證高應變法的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檢測結果。
(2) 單樁豎向抗拔靜載試驗。目的确定單樁豎向抗拔極限承載力;判斷豎向抗拔承載力是否滿足設計要求;通過樁身應變、位移測試,測定樁的抗拔側阻力。
(3) 單樁水平靜載試驗。目的确定單樁水平臨界荷載和極限承載力,推定土抗力參數;判定水平承載力或水平位移是否滿足設計要求;通過樁身應變、位移測試,測定樁身彎矩。
(4) 鑽芯法。目的測檢灌注樁樁長、樁身混凝土強度、樁底沉渣厚度,判定或鑒别樁端持力層岩土性狀,判定樁身完整性類别。
(5) 低應變法。目的檢測樁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樁身完整性類别。
(6) 高應變法。目的判定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是否滿足設計要求;檢測樁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樁身完整性類别;分析樁側和樁端土阻力;進行打樁過程監控。
(7) 聲波透射法。目的檢測灌注樁樁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樁身完整性類别。
3. 樁基檢測開始時間應滿足條件:
(1 )采用應變法和聲波透射法檢測,受檢樁混凝土強度不應低于設計強度 70%且不應低于15MPa。
(2) 采用鑽芯法檢測,受檢樁混凝土齡期應達到 28d,或者同條件養護試塊強度達到設計強度要求。
(3) —般承載力檢測前的休止時間:
4. 驗收檢測的受檢樁選擇條件:
(1 )施工質量有疑問的樁;
(2) 局部地基條件出現異常的樁;
(3) 承載力驗收時選擇部分Ⅲ類樁;
(4) 設計方認為重要的樁;
(5) 施工工藝不同的樁;
(6) 宜按規定均勻和随機選擇。
5. 驗收檢測時,宜先進行樁身完整性檢測,後進行承載力檢測。樁身完整性檢測應在基坑開挖後進行。
6. 樁身完整性分類共 4 類
7. 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特征值應按單樁豎向抗壓極限承載力的 50%取值;單樁豎向抗拔承載力特征值應按單樁豎向抗拔極限承載力 50%取值;單樁水平承載力特征值的确定:一是樁身不允許開裂或灌注樁樁身配筋率小于0.65%時,取水平臨界荷載的0.75倍。二是對鋼筋混凝土預制樁、鋼樁和樁身配筋率不小于 0.65%的灌注樁,取設計樁頂标高處水平位移所對應荷載 0.75 倍(水平位移取值:對水平位移敏感的建築物取 6mm,不敏感的建築物 10mm,滿足樁身抗裂要求)。
8. 選用鑽芯法時,每根受檢樁的鑽孔數量及位置要求:
樁徑小于 1.2m 的樁可為 1〜2 個孔;樁徑為 1.2〜1.6m 的樁宜為 2 個孔;樁徑大于 1.6m 的樁宜為 3 個孔;鑽孔位置宜在距樁中心(0.15〜0.25) D 範圍内均勻對稱布置。
1A415033 混凝土基礎施工
一、 鋼筋工程
(1 )工藝流程:
鋼筋放樣→鋼筋制作→鋼筋半成品運輸→基礎墊層→彈鋼筋定位線→鋼筋綁紮→鋼筋驗收、隐蔽。
(2) 完成基礎墊層施工後,将基礎墊層清掃幹淨,用石筆和墨鬥彈放鋼筋位置線。
(3) 按鋼筋位置線布放基礎鋼筋。
(4) 綁紮鋼筋。
(5) 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進行驗收。(最後項目經理簽章)
(二) 施工技術要求
(1) 鋼筋網的綁紮。四周兩行鋼筋交叉點應每點紮牢,中間部分交叉點可相隔交錯紮牢,但必須保證受力鋼筋不位移;雙向主筋的鋼筋網,則須将全部鋼筋相交點紮牢;綁紮時應注意相鄰綁紮點的鋼絲扣要成八字形,以免網片歪斜變形。
(2) 基礎底闆采用雙層鋼筋網時,在上層鋼筋網下面應設置鋼筋撐腳,以保證鋼筋位置正确。
(3) 鋼筋的彎鈎應朝上,不要倒向一邊;但雙層鋼筋網的上層鋼筋彎鈎應朝下。
(4) 獨立柱基礎為雙向鋼筋時,其底面短邊的鋼筋應放在長邊鋼筋的上面。
(5) 現澆柱與基礎連接用的插筋,一定要固定牢靠,位置準确,以免造成柱軸線偏移。
(6) 基礎中縱向受力鋼筋的混凝土保護層厚度應按設計要求,且不應小于 40mm;當無墊層時,不應小于 70mm。
(7) 鋼筋的連接:
1 )受力鋼筋的接頭宜設置在受力較小處。在同一根縱向受力鋼筋上不宜設置兩個或兩個以上接頭。接頭末端至鋼筋彎起點的距離不應小于鋼筋直徑的 10 倍。
2) 若采用綁紮搭接接頭,則相鄰縱向受力鋼筋的綁紮接頭宜相互錯開。鋼筋綁紮接頭連接區段的長度為 1.3 倍搭接長度。凡搭接接頭中點位于該區段的搭接接頭均屬于同一連接區段。位于同一區段内的受拉鋼筋搭接接頭面積百分率不宜大于 25%。
3) 當受拉鋼筋的直徑 d>25mm 及受壓鋼筋的直徑 d>28mm 時,不宜采用綁紮接頭,宜采用焊接或機械連接接頭。
二、 模闆工程
(一) 施工工藝
模闆制作→定位放線→模闆安裝、加固→模闆驗收→模闆拆除→模闆的清理、保養。
(二) 施工技術要求
(1)模闆安裝位置、尺寸,必須滿足圖紙要求,且應拼縫嚴密、表面平整并刷隔離劑。
(2) 模闆及其支撐應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剛度和穩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澆築混凝土的重量、側壓力以及施工荷載。
(3) 在澆築混凝土之前,應對模闆工程進行驗收。模闆安裝和澆築混凝土時,應對模闆及其支撐進行觀察和維護。
(4)模闆及其支撐拆除的順序原則為:後支先拆、先支後拆,具體應按施工方案執行。
三、 混凝土工程
(一) 工藝流程
混凝土攪拌→混凝土運輸、泵送與布料→混凝土澆築、振搗和表面抹壓→混凝土養護。
(四) 混凝土澆築
澆築混凝土前,對地基應事先按設計标高和軸線進行校正,并應清除淤泥和雜物;同時,注意基坑降排水,以防沖刷新澆築的混凝土。
墊層混凝土應在基礎驗槽後立即澆築,混凝土強度達到 70%(同條件試塊)後方可進行後續施工。
1. 單獨基礎澆築
(1) 台階式基礎施工,可按台階分層一次澆築完畢(預制柱的高杯口基礎的高台部分應另行分層),不允許留設施工縫。每層混凝土要一次澆築,順序是先邊角後中間,務必使混凝土充滿模闆。
(2) 澆築台階式柱基時,為防止垂直交角處可能出現吊腳現象,可采取如下措施:
在第一級混凝土搗固後暫停 0.5〜lh,繼續澆築第二級。先用鐵鍬沿第二級模闆底圈做成内外坡,然後再分層澆築,外圈邊坡的混凝土于第二級振搗過程中自動攤平,待第二級混凝土澆築後,再将第一級混凝土齊模闆頂邊拍實抹平。
(3) 為保證杯形基礎杯口底标高的正确性,宜先将杯口底混凝土振實并稍停片刻,再澆築振搗杯口模四周的混凝土,振動時間盡可能縮短;同時,應在兩側對稱澆築,以免杯口模擠向上一側或由于混凝土泛起而使芯模上升。可在混凝土初凝後終凝前将芯模拔出,并将杯壁鑿毛。
(4) 高杯口基礎
由于這一級台階較高且配置鋼筋較多,可采用後安裝杯口模的方法,即當混凝土澆搗到接近杯口底時再安杯口模闆,而後繼續澆搗。
(5) 錐式基礎
應注意斜坡部位混凝土的搗固質量,在振搗器振搗完畢後,用人工将斜坡表面拍平,使其符合設計要求。
2. 條形基礎澆築
(1) 澆築前,應根據混凝土基礎頂面的标高在兩側木模上彈出标高線;如采用原槽土模時,應在基槽兩側的土壁上交錯打入長 100mm 左右的标杆,并露出 20〜30mm,标杆面與基礎頂面标高平,标杆之間的距離約 3m。
(2) 根據基礎深度宜分段分層( 300〜500mm )連續澆築混凝土,一般不留施工縫。各段層間應相互銜接,每段間澆築長度控制在 2〜3m,做到逐段逐層呈階梯形向前推進。
四、 大體積混凝土工程(重點)
(一) 大體積混凝土施工組織
1. 大體積混凝土施工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技術方案,并應有環境保護和安全施工的技術措施。大體積混凝土施工組織設應包括下列主要内容(9項):
2. 大體積混凝土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5項):
1) 大體積混凝土的設計強度等級宜為 C25~C50,并可采用混凝土 60d 或 90d 的強度作為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混凝土強度評定及工程驗收的依據;
2) 大體積混凝土的結構配筋除應滿足結構承載力和構造要求外,還應結合大體積混凝土的施工方法配置控制溫度和收縮的構造鋼筋;
3) 大體積混凝土置于岩石類地基上時,宜在混凝土墊層上設置滑動層;
4) 設計中應采取減少大體積混凝土外部約束的技術措施;
5) 設計中應根據工程情況提岀溫度場和應變的相關測試要求。
3. 大體積混凝土應選用水化熱低的通用矽酸鹽水泥,3d 水化熱不宜大于 250kJ/kg,7d 水化熱不宜大于 280kJ/kg;當選用 52.5 強度等級水泥時,7d 水化熱宜小于 300kJ/kg。
4. 大體積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應滿足要求:
1)混凝土拌合物的塌落度不宜大于 180mm;
2) 拌合水用量不宜大于 170kg/m3;
3) 粉煤灰摻量不宜大于膠凝材料用量的 50%,礦渣粉摻量不宜大于膠凝材料用量的 40%;粉煤灰和礦渣粉摻量總和不宜大于膠凝材料用量的 50%;
4) 水膠比不宜大于 0.45;
5) 砂率宜為 38%〜45%。
5. 大體積混凝土拌合物運輸應采用混凝土攪拌運輸車,運輸車應根據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具有防曬、防雨和保溫措施。
6. 大體積混凝土供應能力應滿足混凝土連續施工需要,不宜低于單位時間所需量的 1.2 倍。
(二) 大體積混凝土施工要求
1.大體積混凝土施工宜采用整體分層或推移式連續澆築施工。
2. 當大體積混凝土施工設置水平施工縫時,位置及間歇時間應根據設計規定、溫度裂縫控制規定、混凝土供應能力、鋼筋工程施工、預埋管件安裝等因素确定。
3. 當采用跳倉法時,跳倉的最大分塊單向尺寸不宜大于 40m,跳倉間隔施工的時間不宜小于7d,跳倉接縫處應按施工縫的要求設置和處理。
4. 混凝土入模溫度宜控制在 5〜30℃。
5. 大體積混凝土澆築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混凝土澆築層厚度應根據所用振搗器作用深度及混凝土的和易性确定,整體連續澆築時宜為 300~500mm,振搗時應避免過振和漏振。
2) 整體分層連續澆築或推移式連續澆築,應縮短間歇時間,并應在前層混凝土初凝之前将次層混凝土澆築完畢。層間間歇時間不應大于混凝土初凝時間。混凝土初凝時間應通過試驗确定。當層間間歇時間超過混凝土初凝時間時,層面應按施工縫處理。
3) 混凝土的澆灌應連續、有序,宜減少施工縫。
4) 混凝土宜采用泵送方式和二次振搗工藝。
6. 應及時對大體積混凝土澆築面進行多次抹壓處理。
7. 大體積混凝土應采取保溫保濕養護。保溫保濕養護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專人負責保溫養護工作,并應進行測試記錄;
2) 保濕養護持續時間不宜少于 14d,應經常檢查塑料薄膜或養護劑塗層的完整情況,并應保持混凝土表面濕潤;
3) 保溫覆蓋層拆除應分層逐步進行,當混凝土表面溫度與環境最大溫差小于 20℃時,可全部拆除。
8. 大體積混凝土澆築過程中突遇大雨或大雪天氣時,應及時在結構合理部位留置施工縫,并應中止混凝土澆築;對已澆築還未硬化的混凝土應立即覆蓋,嚴禁雨水直接沖刷新澆築的混凝土。
(三)大體積混凝土施工試驗與監測
1. 混凝土試驗取樣
1) 當一次連續澆築不大于 1000m3同配合比的大體積混凝土時,混凝土強度試件現場取樣不應少于 10 組。
2) 當一次連續澆築 1000〜5000m同配合比的大體積混凝土時,超出 1000m3的混凝土,每增加 500m3取樣不應少于一組,增加不足 500m3時取樣一組。
3) 當一次連續澆築大于 5000m3同配合比的大體積混凝土時,超出 5000m3的混凝土,每增加1000m3取樣不應少于一組,增加不足 1000m3時取樣一組。
2. 大體積混凝土溫度監測與控制
1) 大體積混凝土施工前,應對混凝土澆築體的溫度、溫度應力及收縮應力進行試算,确定混凝土澆築體的溫升峰值、裡表溫差及降溫速率的控制指标,制定相應的溫控技術措施。
2) 大體積混凝土施工溫控指标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混凝土澆築體在入模溫度基礎上的溫升值不宜大于 50℃;
(2) 混凝土澆築體裡表溫差(不含混凝土收縮當量溫度)不宜大于 25℃;
(3) 混凝土澆築體降溫速率不宜大于 2.0°C/d;
(4) 拆除保溫覆蓋時混凝土澆築體表面與大氣溫差不應大于 20℃。
3) 大體積混凝土澆築體内監測點布置,應反映混凝土澆築體内最高溫升、裡表溫差、降溫速率及環境溫度,可采用下列布置方式:
(1) 測試區可選混凝土澆築體平面對稱軸線的半條軸線,測試區内監測點應按平面分層布置;
(2) 測試區内,監測點的位置與數量可根據混凝土澆築體内溫度場的分布情況及溫控的規定确定;
(3) 在每條測試軸線上,監測點位不宜少于 4 處,應根據結構的平面尺寸布置;
(4) 沿混凝土澆築體厚度方向,應至少布置表層、底層和中心溫度測點,測點間距不宜大于500mm;
(5) 保溫養護效果及環境溫度監測點數量應根據具體需要确定;
(6) 混凝土澆築體表層溫度,宜為混凝土澆築體表面以内 50mm 處的溫度;
(7) 混凝土澆築體底層溫度,宜為混凝土澆築體底面以上 50mm 處的溫度。
大體積混凝土澆築體裡表溫差、降溫速率及環境溫度的測試,在混凝土澆築後,每晝夜不應少于 4 次;入模溫度測量,每台班不應少于 2 次。
1A415034 砌體基礎施工
一、 施工工藝流程
拌制砂漿→确定組砌方法→排磚撂底→砌築→抹防潮層。
二、 施工技術要求
宜采用“三一”砌磚法(即一鏟灰、一塊磚、一擠揉)。
衛生間等有防水要求的空心小砌塊牆下應灌實一皮磚,或設置高 200mm 的混凝土帶。
底層室内地面以下或防潮層以下的空心小砌塊砌體,應用 C20 混凝土灌實砌體的孔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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