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面怎麼防止被騙?“消費貸”是我們日常生活中比較容易接觸到的貸款業務,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在外面怎麼防止被騙?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消費貸”是我們日常生活中比較容易接觸到的貸款業務
由于其方便快捷
受到許多消費者的青睐
但是
也要警惕其中的陷阱
以免上當受騙
近日,彌渡縣公安局就破獲了一起利用“消費貸”實施貸款詐騙的案件,為民衆挽回經濟損失21.2萬元。
案件回顧
案件要從2017年說起。據彌渡縣公安局經偵大隊辦案民警石軍介紹,由于此案涉及人數多、分布廣,取證比較困難,導緻案件曆時五年才得以告破。石軍回憶說:“2017年的3月7日這天,有個姓丁的女士到公安局經偵大隊報案,說2016年的12月份,她在彌城的一家手機店零首付分期付款購買了一部手機,在還款當中發現,手機店幫她辦理的貸款高于她應貸款的本金,懷疑自己被這家手機店騙了,就到公安機關來報案。”
接到報案後,彌渡縣公安局經偵大隊的民警便迅速着手調查。與此同時,縣公安局還陸續接到了30多位受害者舉報,舉報内容如出一轍,其矛頭全部指向縣城的一名手機銷售商。石軍說:“這家手機店以銷售手機,辦理分期貸款業務為平台,利用購買手機客戶提供的身份信息等資料,将客戶實際貸款購買機型變更為高價蘋果手機,以此來提高貸款申辦金額,獲取中間差價,并将獲取的中間差價非法占為己有。”
小麗(化名)就是其中一位受害者,她于2016年10月在縣城某手機店推銷員的推銷下,辦理分期貸款購買了一款價值3300多元的vivo手機,約定還款期為9個周期。而還款9個周期後貸款平台還在繼續扣款,這引起了小麗的注意,她便向貸款平台查詢情況,結果發現,她實際辦理的是一款價值6000多元的蘋果手機分期貸款,還款期也被改成了24期。
據小麗回憶,她在手機店辦理了分期付款後,賣手機的人告訴她說上一個人買的是蘋果手機,但是那個人忘記拍照了,讓小麗拿着那個蘋果手機幫他拍一張照片。小麗說:“當時也沒想那麼多,就幫他們拍了一張照片。他跟我說如果有自稱貸款公司的人打電話來的話不要接,那些是詐騙的,然而事實并非如此,其實那些才是真正的貸款公司的人,是來核實貸款人信息的。”
縣公安局民警通調查發現,報案人多次提到的這家叫“建陽通訊”的手機店,在短短幾個月的時間通過“零首付”方式,在深圳某金融貸款平台辦理的“分期付款”貸款業務達200多筆。由于警力有限,而且從未偵辦過此類案件,在大理州範圍内也沒有成功偵破該類案件的經驗可借鑒,案件偵辦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據彌渡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大隊長吳勝介紹,在辦案過程中,辦案民警多次往返上海、廣州、深圳等地,與金融服務公司的負責人對接,調取了轄區内購機客戶的信息及其貸款信息,通過金融服務公司提供的數據逐一找到案件涉及的購機客戶,并一一上門入戶宣傳、詢問,最終收集到了犯罪嫌疑人涉嫌貸款詐騙、合同詐騙的有力證據,案件才得以成功告破。
經法院審理認定,邱某因利益驅使,采用虛置首付、虛置機型、擡高商品價格、擡高客戶實際應貸款本金、延長客戶貸款基數的方式實施詐騙90筆,涉案資金21.2萬元。5月11日,縣公安局舉行了集中退贓儀式,将追繳回來的涉案資金,全部退還給了一家受害企業和18名受害者。其中一名領到被騙手機款的受害者高興地說:“原本以為這筆錢找不回來了,但是想不到現在警方這麼給力,能幫我們把錢找回來,還是蠻開心的。”
辦理退贓手續
在此,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民警提醒廣大市民,在辦理消費貸款、分期貸款等業務時,簽訂合作協議前,一定要慎重,要仔細審視合同協議上約定的責任和義務,一旦發現被騙,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文圖 /周志 許曉東 趙雨婷
編輯 /馬曉燕
責編 /向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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