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法務案頭工作?在給大家介紹什麼是法務BP之前,先簡要說一下目前國内公司的法務團隊建設情況:,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什麼叫法務案頭工作?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在給大家介紹什麼是法務BP之前,先簡要說一下目前國内公司的法務團隊建設情況:
第一種:沒有法務。一般初創公司、小微企業可能在公司内部沒有法務,法律事務全部委托外部律師處理。
第二種:有法務,有法務崗位,但是沒有獨立的法務部。法務崗位可能設置在辦公室、綜合管理部、風險管理部等部門。
第三種:有法務,有獨立的法務部,但是人員相對較少,分工相對簡單。
第四種:有法務,有獨立的法務部,人員相對較多,分工相對複雜。今天介紹的法務BP也主要是針對第四種情況。
第四種情況在相對大型互聯網公司比較常見。這類公司一般有以下特征:業務條線多,每個業務條線不是獨立的子公司,而是相對獨立的事業部、業務單元。整個公司沒有總公司、子公司之分。(與大型央企不同,很多大型央企也有很多業務線,但是不同業務線都是獨立的子公司;整個集團有非常明确的總部、子公司、孫子公司之分。)為了配合這種公司架構/運營模式,第四種法務團隊建設模式也相應而生。
第四種法務團隊建設模式有以下特征:
1.人員較多:幾十至幾百人不等,百人以上法務部也比較常見。
2.分工明确/精細:一般來說,大概分為以下三個部分:
1)業務法務/法務BP:按照公司業務線劃分,每個業務條線都有自己相應法務BP,如出行法務、終端法務、汽車法務、音樂法務、即時通訊法務等,緊密配合公司業務劃分,設置相應的法務團隊。在整個法務部中,該部分法務人員比重最大。
2)專家法務:按照法律專業劃分,如知識産權法務、數據合規法務、反壟斷法務、勞動人事法務等。
3)其他:含法律研究、法律培訓、法務運營等。
法務BP就是這裡面的第一種法務。法務BP具有以下特征:
1.按照公司業務線劃分,不按照法律專業劃分,法務BP一定是匹配到具體的業務線,不同條線的法務BP向不同的業務線提供法律支持。
2.按照公司業務線劃分,法務BP需要對所支持的業務線的業務、所在行業有一定的了解,越了解業務、行業,越能夠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
3.不按法律專業劃分,按照公司業務線劃分,法務BP要負責所支持的業務線所有專業的法律工作,當然可以向專家法務尋求支持。一定程度上,每一個法務BP都是他負責支持的具體業務的法務總監,這個具體業務的所有法律問題,法務BP就是負責人,盡管有專家法務支持,但是最後出具最終法律意見、對法律意見負責的仍是這個法務BP。
4.需要職業認同感、身份認同感,法務BP要處理各種專業的法律問題,法務BP不聚焦于某一專業,可能會被打上不專業的标簽。
5.非常有挑戰性,不僅僅需要法律知識、處理法律問題,也常常會遇到非法律問題,還要與業務同事(産品經理、産品運營、研發、銷售等)、專家法務溝通、協調。
法務BP是最直接面對業務、最深入了解業務、與業務關系最密切的法務。
BP是Business Parter 的縮寫,意思是商業夥伴。在法務團隊中,法務BP是偵察連、是一線作戰部隊,法務團隊對業務的賦能,一般都是通過法務BP傳達、落實或者配合參與。中台法務(專家法務)一般不會繞過法務BP直接聯系業務,即使直接聯系業務,業務也會找到法務BP,因為對業務來說,法務BP是他日常聯系最多、最熟悉、相對信任的法務。
法務BP與業務是同一家公司員工,在公司層面是利益共同體。
法務BP是公司内部律師,其顧客不是公司外部人員,而是公司内部業務團隊。業務是法務BP的客戶,業務和法務BP又隸屬于同一家公司,他們之間的關系比一般的律師與客戶之間的關系更緊密,他們在公司層面是利益共同體。法務BP與業務應當達成一緻共識:即使我們的崗位、職責、視角不同,但是我們在維護公司整體利益這一目的上是一緻的。不管是面對合規監管要求,還是面對商業合作夥伴,法律合規解決方案都不應當損害公司整體利益。
沖突是必然的,客觀、冷靜、理智看待沖突,合作而非對抗,積極溝通、對話、碰撞,共同尋求解決方案。
由于崗位、職責、視角、思維的不同,法務BP與業務之間的沖突是常見的、也是必然的。沖突不是壞事,其樂融融未必是好事。沖突有利于暴露風險,暴露風險才能防範風險。應當客觀、冷靜、理智看待沖突,正是因為雙方都認真對待、都非常重視,才會産生沖突。如果法務BP很佛系、稀裡糊塗、覺得無所謂、差不多就行,這樣雖然沒有産生沖突,但是卻掩藏了風險、留下了隐患。理智看待沖突、直接面對沖突,以合作而非對抗的心态,積極溝通對話、碰撞交流,共同需求替代方案、法律合規解決方案。不得不承認,業務思維往往比法務BP更具創造性。法務BP以為已經窮盡各種思路了,但是在深入溝通中,業務往往能提出一個又一個新的替代方案,給法務BP帶來挑戰的同時,也帶來了“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法務BP應當做解決問題的人,而非設置障礙的人。
法務BP存在的價值是幫助業務解決法律合規問題,而不是在業務發展中給業務設置法律合規障礙。正像業務所說的“我知道有風險,你告訴我應該怎麼做,才能規避風險,我不能因為有風險,這個業務就不做”。這是一個難題,正是因為難,才能體現法務的價值。如果業務因為有法律風險而停滞不前,業務沒有發展,那法務存在的價值和意義是什麼呢?法務是否還有存在必要呢?法務BP要向業務賦能,法務BP的存在是為了讓業務發展得更穩健、更強、更好,而不應當成為業務的負擔。這很難,但卻是法務BP的使命與價值,必須努力去探索、實現,否則,法務BP就沒有存在的價值與必要。“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法務BP與業務不是相敬如賓,也不是相互刁難,可以是相愛相殺,最終應當是相互成就。
1.專業知識,博與專兼顧
法務BP匹配到具體業務線,該業務線上所有法律問題都由法務BP牽頭解決,并對最終的法律合規解決方案負責。與專家法務(中台法務)不同,法務BP不聚焦到某一特定的法律專業方向,對特定法律專業沒有專家法務研究得深入,這無可厚非。但是,法務BP需要掌握本業務線經常涉及的法律方向的基礎知識,能夠解決相關法律方向常見的、基本的法律問題。在遇到較為前沿、比較複雜的某一專業法律問題時,再向專家法務求助。同時,法務BP應當對本業務線所在行業的監管政策法規了如指掌,這是法務BP的優勢。理想情況下,法務BP在掌握本業務監管政策法規的同時,也應當深入學習、研究1-2個法律專業方向,水平基本達到該方向的專家法務水平。
2.行業知識,多多益善
法務BP的最大特征就是匹配到具體業務線,對業務線提供法律合規支持,法務BP隻有在熟悉、理解業務的基礎上,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合規支持。
宏觀層面,需要對該業務所在行業有基本認識,如新能源汽車行業,新能源汽車行業國内總體市場規模、頭部企業情況、行業監管政策法規、行業共性法律問題等。這些可以通過關注行業資訊、閱讀研究機構、行業協會、咨詢公司發布的行業研究報告/白皮書、閱讀本公司戰略部門撰寫的研究報告等方式獲取。
中觀層面,需要對該業務在本公司的情況有基本認識,如核心業務線、新興業務線、業務戰略規劃、年度計劃等。
微觀層面,需要對具體業務邏輯、盈利模式、産品邏輯、産品功能有基本認識,隻有在了解事實的前提下,才能給出準确、合适的法律意見。
理想情況下,法務BP應當像投資經理、行業研究員一樣研究所支持的業務線,深刻洞察該業務線,法務BP是行業專家與法律專家的結合。
3.支持方式,被動與主動相結合
法務BP對業務的日常支持工作,主要是合同審核、合規評估、咨詢等,這些往往是法務BP被動提供的支持。法務BP不同于外部律師,不能僅僅停留在被動支持階段,而應當在深入認識業務的基礎上主動提供法律合規支持。(一般來說,外部律師是被動提供法律支持,公司常年法律顧問可能會主動提供法律支持。)如果說,被動提供是“防”,主動提供是“攻”,那麼法務BP應當是攻防結合。(“攻”“防”均是針對法律風險而言的)。法務BP主動提供法律合規支持的方式有:1)結合業務實際主動撰寫最新政策法規解讀,提示合規要點;2)結合業務實際主動梳理本行業典型案例,提示法律風險;3)針對業務規劃、計劃,提前預警、給出替代方案建議,避免踩紅線。理想情況下,法務BP應當成為業務信賴的合作夥伴、專家顧問、智囊團、參謀部。
雖不能至,心向往之。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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