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抵扣進項稅額入哪一科目核算與會計分錄解析
答: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号《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标準等若幹增值稅問題的公告》第四條規定:轉登記納稅人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以及轉登記日當期的期末留抵稅額,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核算。
因此,對于待抵扣進項稅額,其會計分錄如下:
1、上月認證的發票,上月就要記賬。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現金
2、本月開了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借:應收賬款
貸:主 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财會(2016)22号财政部關于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當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預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待轉銷項稅額”、“增值稅留抵稅額”、“簡易計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等明細科目。
待抵扣進項稅額的會計核算,看完了規定後相信您應該清楚了。如果您覺得會計學堂是學習會計的好平台,不妨推薦給您身邊的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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