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系統:質量系統、設施與設備系統、物料系統、生産系統、包裝與标簽系統、實驗室控制系統。
1、質量系統
質量系統的評估有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評價該質量部門是否履行了審查和批準與生産、質量控制和質量保證相關的所有程序,并且确保這些程序适宜于其預期用途的職責。這亦包括相關的記錄保管系統。第二階段為評估收集來鑒定質量問題的資料并且可以連接到用于檢查範圍的其它主要系統。
對于每個下述通報項目,該廠商應該備有書面和批準的程序以及援引的文件證明。一有可能,應該通過監察,驗證該廠商對于書面程序的遵守。這些範圍不限于原料藥成品,也可能包括起始原料和中間體。這些範圍不僅可能顯示在該系統内的缺陷,而且可能顯示在會确保範圍擴展的其它系統内的缺陷。該系統下所有範圍都應該被覆蓋;但是覆蓋的實際深度可以因計劃的檢查策略而異,取決于檢查所發現的情況。
● 确保履行質量部門職責的員工的适應性。
● 如ICH Q7A§2.5《産品質量考察》所述定期質量考察;檢查審計範圍應該包括在該場所生産的代表性原料藥類型;檢查審計也應該檢查某一批和與每項原料藥質量考察有關的資料記錄,以驗證該廠商的評論充分完整;以及審計應該确認廠商已經鑒定任何動向以及已經糾正或者清除不能接受的變化的起因。
●(質量和醫學方面的)投訴評價:以一種及時的方式用文件證明、評價、調研;包括糾正舉措(如果适宜)。确定投訴的方式以及原料藥批的内部退回或者再加工/返工的記錄是否保證檢查的擴展。
●與生産和測試有關的偏差和失誤調研:用文件證明、評價、以一種及時的方式調研的關鍵偏差以及擴展到包括任何有關的原料藥和原料;包括糾正舉措(如果适宜)。
● 變化控制(包括“工藝改進”:用文件證明、評價、批準、評估的重新驗證的需要)。
●返回/回收:評估、被保證處擴展的調研、最終處置。
● 退回:被保證處擴展的調研、糾正舉措(如果适宜)。
● 發放原料的系統。
●從最後一次檢查以來生産的幾批,以評價起因于加工問題的任何退回或者轉換(即從藥用到非藥用)。
● 妥善審定再加工和/或返工事件和評價對于原料質量的影響。
●召回(包括任何試圖回收已經分銷的、不符合其規格或者所聲稱的質量的原料藥),确定原因以及采取的糾正舉措。
● 穩定性不合格:被保證處擴展的調研、處置。确定穩定性資料是否支持原料藥複測或者失效期以及儲存條件。
● 驗證:驗證/重新驗證工作的情況(例如,計算機、生産過程、分析方法),例如驗證方案和報告的評論和批準。
● 質量控制部門職能員工的培訓/資格确認。
對于質量系統的ICH Q7A參考文獻:
● §2,質量管理
● §13,變化控制
● §14,原料的退回和再利用
●§15,投訴和召回
●§16,合同生産(包括分析)。
2、設施和設備系統
對于下述各項,該廠商應該備有書面程序和批準程序以及援引的文件證明。一有可能,應該通過監察來驗證廠商對于書面程序的遵守。這些範圍不僅可能顯示在該系統内的缺陷,而且可能顯示在會确保範圍擴展的其它系統内的缺陷。除了質量系統以外,在為了覆蓋而選擇本系統時,應該覆蓋下文列舉的所有區域;但是,覆蓋的實際深度可以因計劃的檢查策略而異,取決于檢查所發現的情況。
1. 設施
●清潔和維修。
●為了防止交叉污染的設施配置、材料流向和人員流向,包括來自于非藥品材料的加工。
● 特定區域或者高敏材料(例如,青黴素、β-内酰胺類、甾類化合物、激素和細胞毒素)的密閉度控制。
● 諸如蒸汽、氣體、壓縮空氣、加熱、通風和空調的輔助設備應該符合要求并且妥善監控(注:該系統僅包括其輸出不會整合入原料藥的輔助設備,例如用于冷卻/加熱夾套容器的水)。
● 照明、下水道系統和廢物處置、洗滌和衛生設施。
● 用于建築物内實施變化的控制系統。
● 建築物的衛生,包括采用殺鼠藥、殺真菌劑、殺蟲劑、清潔劑和衛生洗滌劑。
l 員工的培訓和資格确認。
2.工藝設備
●設備安裝、操作、性能鑒定(如果适宜)。
● 妥善的設計、适宜的規格和對于其預期用途的合适定位。
● 設備表面應該沒有會在(生産)過程中改變物料質量的反應性、添加性(additive)或者吸收性。
●設備(例如反應器、儲藏容器)和永久安裝的工藝管道應該妥善鑒定。
●與設備運行有關的物質(例如潤滑劑、加熱流體或者冷卻劑)不應該接觸起始原料、中間體、原料藥成品和容器。
● 清潔程序和清潔驗證以及衛生處理研究應該被評價,以驗證殘餘物、微生物和内毒素污染(如果适宜)被清除到醫學限度以下。
● 采用起源于法定标準(以美國國家标準技術研究所(NIST,The 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米國國立標準技術研究所”)、美國藥典(USP)或者對方承認的确定标準的國家政府權威機構為佳)的标準進行校準。
● 設備合格證明、校準和維修,包括采用計算機進行合格證明/驗證和保障。
● 用于實施設備變化的控制系統。
● 任何偏差的文件證明(質量系統所覆蓋的關鍵偏差的調研)。
● 員工的培訓和資格确認。
對于設施和設備系統的ICH Q7A參考文獻:
● §4,建築物和設施
● §5,工藝設備
● §6,文件證明和記錄
3、物料系統
對于下述各項,該廠商應該備有書面程序和批準程序以及援引的文件證明。一有可能,應該通過監察來驗證廠商對于書面程序的遵守。這些範圍不限于原料藥成品,也可能包括起始原料和中間體。這些範圍不僅可能顯示在該系統内的缺陷,而且可能顯示在會确保範圍擴展的其它系統内的缺陷。除了質量系統以外,在為了覆蓋而選擇本系統時,應該覆蓋下文列舉的所有區域;但是,覆蓋的實際深度可以因計劃的檢查策略而異,取決于檢查所發現的情況。
● 員工的培訓和資格确認。
● 起始原料和容器的鑒定。
● 儲藏條件。
● 所有物料和原料藥的儲備,包括在被隔離狀态下後處理過的物料,直至被測試或者檢驗和發放。
● 采用合适的手段和對照合适的質量規格,采集、測試或者檢驗代表性樣品。
●評價關鍵物料供應商的系統。
● 不符合驗收标準的任何起始原料、中間體或容器的退回。
● 起始原料、中間體或容器的妥善再測試/再檢驗。
● 按照“先進/先出”原則,物料和容器的使用。
● 被退回物料的隔離和及時處置。
● 用于生産原料藥的生産用水的适應性,包括水系統設計、維修、驗證和運行(如果适宜)。
● 用于生産原料藥的工藝過程的氣體(例如用來沖洗反應器的氣體)的适應性,包括氣體系統設計、維修、驗證和運行(如果适宜)。
● 容器和密封應該沒有反應性、添加性(additive)或者吸收性。
● 用于實施變化的控制系統。
● 計算機化過程或者自動化過程的認證/驗證和保障。
● 每批原料藥成品的分銷記錄。
● 任何偏差的文件證明(在質量系統下的關鍵偏差調研)。
對于物料系統的ICH Q7A參考文獻:
● §7,物料管理
● §10,儲藏和分銷
● §4.3,水
● §6,文件證明和記錄
4、生産系統
對于下述各項,該廠商應該備有書面程序和批準程序以及援引的文件證明。一有可能,應該通過監察來驗證廠商對于書面程序的遵守。這些範圍不限于原料藥成品,也可能包括起始原料和中間體。這些範圍不僅可能顯示在該系統内的缺陷,而且可能顯示在會确保範圍擴展的其它系統内的缺陷。除了質量系統以外,在為了覆蓋而選擇本系統時,應該覆蓋下文列舉的所有區域;但是,覆蓋的實際深度可以因計劃的檢查策略而異,取決于檢查所發現的情況。
● 員工的培訓/資格确認。
● 被批準的生産程序的确定、遵守和文件證明的實績。
● 用于實施工藝變化的控制系統。
● 對于關鍵工作和操作的控制。
●關鍵性偏差的文件證明和調研。
● 選定的工藝步驟的實際收率與期望收率的比較。
● 用于完成生産階段的妥善确定的時間限度。
● 用于生産中間體和原料藥的主要設備的妥善鑒定。
● 中間體規格和原料藥規格的合理性和一緻性。
● 工藝控制、測試和檢驗(例如pH、溫度、純度、實際收率、澄清度)的實施和文件證明。
● 應該使用旨在防止被取樣物料污染的程序,進行過程中取樣。
● 反應物的回收(例如從母液或者濾液);批準的程序和回收的物料符合适宜于其預期用途的規格。
● 如果在重複使用或者摻合以前溶劑符合相應的标準,可以用同樣的工藝或者不同的工藝回收和重複使用溶劑。
● 在多用途設備上原料藥超微粉碎(micronization)以及廠商采取預防措施,以防止或者最小化交叉污染的潛勢。
● 工藝驗證,包括計算機化過程或者自動化過程的驗證和保障。
●母料(master batch)生産和控制記錄。
● 批生産和控制記錄。
● 任何偏差的文件證明(在質量系統下的關鍵偏差調研)。
對于生産系統的ICH Q7A參考文獻:
● §6,文件證明和記錄
● §8,生産和過程中控制
● §12,驗證
● §18,由細胞培養/發酵生産的原料藥的特殊控制
至于有關發酵工藝、提取工藝和精制工藝的附加檢驗指導,同時參見7356.0002M。
5、包裝和标簽系統
對于下述各項,該廠商應該備有書面程序和批準程序以及援引的文件證明。一有可能,應該通過監察來驗證廠商對于書面程序的遵守。這些範圍不限于原料藥成品,也可能包括起始原料和中間體。這些範圍不僅可能顯示在該系統内的缺陷,而且可能顯示在會确保範圍擴展的其它系統内的缺陷。除了質量系統以外,在為了覆蓋而選擇本系統時,應該覆蓋下文列舉的所有區域;但是,覆蓋的實際深度可以因計劃的檢查策略而異,取決于檢查所發現的情況。但是,涉及的實際深度可以因計劃的檢查策略而異,取決于檢查發現。
● 員工的培訓和資格确認。
● 包裝材料和标簽材料的驗收操作。
● 用于實施包裝操作和标簽操作的變更的控制系統。
● 經過批準的和發放後返回的标簽和貼标簽(labeling)的妥善儲藏。
● 用于不同原料藥而尺寸、形狀和色彩類似的标簽的控制。
● 妥善的包裝記錄(包括所有用過的标簽的樣張)。
● 标簽發放的控制、發出的标簽的檢查和用過的标簽的核對。
● 粘貼标簽的原料藥成品的檢查。
● 入庫标簽的妥善檢驗(驗證)。
● 批号的使用、産生過度标記的批号/控制編号的破壞(destruction)。
● 一次标識多個批号時,妥善隔離和控制。
● 标簽上妥善的失效期或者複測期。
● 包裝操作和标簽操作的驗證,包括計算機化過程的驗證和保障。
● 任何偏差的文件證明(在質量系統下的關鍵偏差調研)。
對于包裝和标簽系統的ICH Q7A參考文獻:
● §9,原料藥和中間體的包裝和識别性标簽
● §17,代理商、中介商、貿易商、分銷商、重新包裝商和重新标簽商(适宜于在生産原地以後和在制劑生産商接受以前原料藥的處置)
6、實驗室控制系統
對于下述各項,該廠商應該備有書面程序和批準程序以及援引的文件證明。一有可能,應該通過監察來驗證廠商對于書面程序的遵守。這些範圍不限于原料藥成品,也可能包括起始原料和中間體。這些範圍不僅可能顯示在該系統内的缺陷,而且可能顯示在會确保範圍擴展的其它系統内的缺陷。除了質量系統以外,在為了覆蓋而選擇本系統時,應該覆蓋下文列舉的所有區域;但是,覆蓋的實際深度可以因計劃的檢查策略而異,取決于檢查所發現的情況。
● 員工的培訓/資格确認。
● 實驗室操作人員的适應性。
● 用于預期用途的設備和設施的适應性。
● 分析儀器和設備的校準和維修程序。
● 計算機化過程或者自動化過程的驗證和保障。
● 參比标準;來源、純度和含量分析、以及确定當前法定參比标準适宜性的等效性測試。
● 色譜系統上系統适應性檢查。
● 規格、标準和代表性取樣計劃。
● 分析方法的驗證和确認。
● 在正确的樣品上以及用經批準的或者立案的方法或者等效方法進行預期的測試。
● 任何偏差的文件證明(在質量系統下的關鍵偏差調研)。
● 來自于所有的測試和結果彙總的完整的分析記錄。
● 原始數據(例如色譜圖和光譜)的質量和保管。
●結果彙總與原始數據的關聯;未使用數據的存在和處置。
● 遵守非正常規格(OOS,Out of Specification)的妥善程序(包括及時完成調研)。
● 用于确定每個原料藥工藝的完整雜質分布情況的試驗方法(注:雜質分布情況經常與工藝相關)。
● 妥善的留樣;留樣檢查的文件證明。
● 穩定性試驗程序,包括展示顯示試驗方法能力的穩定性。
對于實驗室系統的ICH Q7A參考文獻:
● §11,實驗室控制
● §6,文件證明和記錄
● §12,驗證
ICH Q7A§3,《員工》和§6,《文件證明和記錄》适用于所有系統。§19,《用于臨床試驗的原料藥》适用于預期應用于生産僅僅用于臨床試驗的制劑的原料藥。
機構和人員(包括在任何指定系統内任職的機構和人員的充分資格和培訓)将被作為該系統操作的一部分進行評價。為了運用現版GMP(cGMP),需要生産記錄、控制記錄或者分銷記錄;以及為了在上述每個系統的情況内驗收審計,應該包括選擇來評論的那些記錄。合同公司的檢查應該在中間體或者原料藥或者服務作為合同标的的系統内,同時包括其質量系統的評價。
德斯特DST • 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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